再看自家这几个臭小子,一个个的,只会让她头疼。
她怎么就没多生几个姑娘呢,姑娘多好,姑娘多贴心。
哪像这些个臭小子,尤其是林砚这个小混蛋,这么大年纪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调皮捣蛋不让人省心。
她也好想要一个乖乖软软的小姑娘啊。
苏秀禾朝着他们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赵芳心思细腻,见娘一直看着小团子,心里便琢磨起来娘的想法。
等他们一家人回房之后,赵芳忽然道:“咱爹已经死了十一年了吧?”
林青山掰了掰手指头,算了下,“到今年为止,的确是十一个年头了。”
“那娘二十八岁便守寡了。”娘一个人撑起这么大一个家,一个人咬牙坚持到今天这个地步,着实是不容易。
“是啊,咱娘这一路走来,可太不容易了。”
一个二十八岁的妇人,拖着几个半大不大的孩子,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崽,能够奋斗到今天这个地步,实属不易。
“你说娘是不是应该也找个依靠,咱们当人儿女的,总归比不了贴心人。”
“你可别瞎说八道,娘要找早就找了,现在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找?”
“我刚才见娘老盯着团子看,我在想娘是不是也想自己再生个。”
“想啥呢你,娘都这么大岁数了,孙女都有两个了,还生娃?媳妇,你就别多想了,娘就是喜欢咱团子,所以才多看几眼,难不成多看团子几眼,就成想要自己生一个了?”
林青山权当是自家媳妇怀了孩子,所以才想得多。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觉得,娘或许也需要一个依靠。”
“我们兄弟几个,难道不能当咱娘的依靠?非得要找男人才算?你别跟我说这个了,反正娘要找男人,我肯定不同意。”
林青山一口拒绝,他们是老林家的人,要是娘找了个男人,那他们成什么了?
爹在天上,得多寒心?
赵芳见状,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是她总觉得,娘一个人,撑起这个家,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要是有个人能够帮助她,或许娘就会轻松一点儿。
她犹豫了一下,打算先去找大嫂商量一下这事。
明珠正在灶房里忙活,自打她学会该怎么用土灶之后,就对做饭这事特别感兴趣。
只见她原本白净的面庞,因为住在山里的缘故,脸色也被山风吹得微微发黄,看着倒是比以往要亲切不少。
“大嫂,我有点事想同你商量。”
明珠笑着说:“什么事?你说。”
“咱娘一个人撑起这个家太不容易了,我寻思着是不是给娘找个帮手帮衬帮衬娘?”
“找个帮手?”明珠不太明白这话是啥意思,“弟妹,我不太懂。”
“就是给娘找个伴。”
“为啥?娘现在有孩子,有事业,还没有公婆要伺候,这日子多潇洒,这么大年纪了,干嘛还要给自己找罪受?”
明珠在村子里的这些时间,就喜欢跟村子里的小妇人们凑一块儿。
那些妇人觉得她是从郡城里来的大小姐,都乐意找她说话。
就好像跟她说过话,自己的身份地位也会变的不一般起来。
她在跟她们唠嗑的时候,村子里不少三四十岁的妇人都羡慕婆婆现在的生活,有孩子有事业,还死了丈夫,没了公婆,不用伺候人,这日子不要太好过。
干啥还要找男人,给自己找麻烦?
“有个知冷知热的人,难道不好吗?”赵芳不理解,她就觉得娘每夜都是自己一个人孤枕独眠,一定会很寂寞。xǐυmь.℃òm
“弟妹,我虽然刚成婚,但是我打小生活在那种地方,所以见过不少人和事,有时候女人有丈夫这种东西,未必是一件好事。
娘现在就挺好的呀,再说了,娘如今要钱有钱,要事业有事业,保不齐那些靠近娘的人动歪心思,若是娘受了他人的蒙骗,把钱全都给了那人,那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可是……”
“可是什么?你觉得娘现在需要男人吗?”
像娘这样的女子,根本就不需要男人来牵绊住脚步好不好?
明珠十分崇拜苏秀禾,能够当她的儿媳,是她此生最自豪的事。
她觉得自己的婆婆是个能干大事业的人,未来必定会站在不可企及的高度。
“兴许娘心里有过那样的想法呢。”
“你啊,你就是瞎操心,要不这样吧,咱们干脆直接去问问娘,看看娘到底是什么想法。”明珠将最后一把草芥塞进灶膛里,掀开锅盖。
扑面而来炖老母鸡汤的香味,配上一把菌子,简直是人间至味!
她满足的吸了吸鼻子,“实在是太香了,我简直是做饭的天才!”
明珠飞快的拿出两个碗,挖了两勺鸡汤,一碗递到赵芳面前,“弟妹,你尝尝看我的手艺。”
赵芳浅浅的尝了尝,她原先以为这鸡汤也会跟其他菜一般会让她反胃,没想到这鸡汤她喝了以后只觉得鲜甜,丝毫不适的感觉都没有。
“好喝!大嫂,你做饭的手艺实在是太好了。”
“嘿嘿。”被夸奖的明珠用手擦了擦鼻尖上的汗珠,她因为烧锅手上沾了不少草木灰,这么一擦,鼻子上全都黑了。
赵芳细心的拿出帕子,将她鼻子上的黑灰擦干净。
明珠看着赵芳仔细的模样,心里暖洋洋的。
她曾经有家,后来又没了,现在终于又有了,而且会一直都有。
“咱们也端点给娘喝喝去!”
明珠盛了一碗鸡汤,又挑了几块鸡肉,跟赵芳一同去到苏秀禾的房门前,她敲了敲门。
苏秀禾迅速将医书收起来,藏到枕头底下,收拾好痕迹后,才打开门。
明珠笑眯眯的将鸡汤端到她面前,“娘,我炖的鸡汤,你尝尝。”
“这些时日,在村子里可还习惯?”苏秀禾接过鸡汤,浅浅的尝了一口,鸡汤味浓,鸡肉炖的恰到好处,不干不柴。
汤里还有些许菌子的鲜香味。
她点点头,“好汤!”
“嘿嘿。”她果然是做饭的天才!
弟妹跟娘都夸她炖得汤好喝呢。
“娘,其实咱们还有点事情要找你。”
“啥事?”苏秀禾问。
赵芳手攥着帕子,脸色有些不自然,“就是,娘,我觉得你一个人生活实在是太寂寞了,我觉着,我觉着……”
“你觉着娘应该找个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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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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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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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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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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