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会儿,苏秀禾便把自己的东西全都打包好。
“娘,还有啥东西不?”
“没了。”就剩几本还藏在她枕头底下的话本子,那肯定是不能给林砚这小子给看见的。
要是给他看见了,没多久,整个木炭坊的人怕是都要知道,她私底下还偷偷看话本子。
“没了就好,没了就好。”
林砚将房门打开,苏秀禾还以为他要走了。
但很快,林砚就去而复返,一手拿着先前嫂子他们给自己做的马甲,一手拿着已经晒干的鸭毛。
“娘,既然你已经收拾好了,就把马甲做好给我穿呗?”
苏秀禾简直无语了。
这崽子,至于吗。
“这么急做什么,早晚都能穿。”
“那不行,我必须得第一个穿。”
苏秀禾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是亲生的,亲生的。
“鸭毛挑了没有?”
“咋挑?”
“鸭羽跟鸭绒分开来,鸭羽太硬,不适合用来做衣服,到时候打碎了当盖被的填充物倒是还行。”苏秀禾将鸭毛小心的从布袋子里倒出来。
俩人就趴在床上,挑了一个多时辰,总算把鸭绒都挑出来。
随后苏秀禾便把挑出来的鸭绒,一点一点的塞进马甲内。
在做马甲的时候,她就特意让她们再制作的时候,给马甲留下可以放鸭绒的空隙。
这样,她只需要把鸭绒塞进去,再封一个口,就好了。
大晚上的,她也不想去打扰赵芳她们睡觉,便自己穿了一根针线,用自己蹩脚的手艺,将视线留的扣子都收起来。
看着自己那歪歪斜斜的针迹,她的老脸都有些红。
好在林砚完全不在意,愉快的将鸭绒马甲穿在身上。
马甲是按照他的尺寸放大一点来的,原本应该是贴身穿。
但现在他套在外衣外边,也正好合身。
“娘,怎么样?好看不?”
他甚至还转了个圈。
“我穿在身上是不是映衬得我格外帅气,英武不凡?”
苏秀禾看着他那个圆嘟嘟的还没长开来的脸,着实跟帅气英武不凡扯不上边。
“娘困了,要睡了。”
“娘,你还没回答我呢。”
“娘。”
苏秀禾假装已经睡着。
林砚只好穿着马甲回到自己房里。
只是这马甲咋穿在身上越来越热呢?
嗯……他知道了!
一定是因为这是娘亲手做的,所以他才会倍感温暖。
没错,一定就是这样。
第二日一早。
几辆马车便停在木炭坊前。
准备要跟着他们一块儿去郡城的汉子们,早早的就带上自己的行李,站在木炭坊门口等着了。Χiυmъ.cοΜ
几个年纪超过十岁的小乞丐们,也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排着队在门口等着。
林砚身上依旧套着那件娘亲手做的马甲,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的突出。
众人都很奇怪,他身上穿着的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林砚,你身上穿的这是啥?”
林砚正愁没人问呢,有人问他,他立马得意道:“我娘亲手给我做的鸭绒马甲,如何?好看不?”
这黑不溜秋的马甲,跟好看也站不上边啊。
但那人还是昧着良心说:“好看。”
“我就知道好看。”林砚晃到林清隽的面前,“瞧瞧,这可是娘给我做的马甲。”
林清隽瞟了他一眼,没说话。
“给点反应啊,你羡不羡慕?想不想要?”
“无聊。”
林清隽提着自己的包袱,率先钻进马车内。
没有得到预期的反应,林砚心里总觉得很憋屈。
他拉来林香,“香丫头,你的眼光好,你说,小叔叔我穿这一身,是不是英武不凡?这可是你阿奶亲手做的!”
林砚毫不客气的戳破,“小叔叔,这明明是我娘给你做的。”
“咳咳。”林砚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这么不给面子,“那总归是你阿奶收的边,你瞧,这歪歪扭扭的线迹,你娘肯定缝不出来这种效果。”
这话正好传到了苏秀禾的耳朵里,她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一声,想要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林砚却还扯着个大嗓门,“娘,这歪歪扭扭的线迹,就是你缝的对不对!”
他这一嚎,众人都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那件马甲上。
那歪歪扭扭的线迹,格外的明显。
有人低声说:“咱东家这手艺,确实有点……不堪入目啊。”
“嘘,可别瞎说,咱东家,能挣钱,还管什么手艺?”
“这世上总归是人无完人啊,上天给了咱东家挣钱的脑子,没给咱东家做针线活的手艺啊。”
“对对对,咱东家只要会挣钱就行了,还管什么手艺?”
……
虽然这些人已经强行给她找了个理由,但苏秀禾还是觉得这事有些丢人,她直接赏给林砚一个脑瓜崩,“你就不能低调点儿?”
林砚捂着脑袋,不知道自己哪里又得罪娘了。
“娘,手艺差又不是你的错。”
“还说是不是?”苏秀禾再次举起手。
眼瞅着脑瓜崩又要落到自己头上,林砚非常识时务的闭上了嘴巴。
老话说的没错,祸从口出,祸从口出啊。
以后他说话还是要仔细斟酌一番才能说出口,可不能再把娘给惹恼了。
临别之时,林砚有些不舍的看着王小兔,“小兔,你还是跟我们一块儿走吧!”
王小兔摇摇头,她不想耽误了林砚哥哥的学业,“林砚哥哥,你好好读书,小兔在这里等你凯旋归来。”
林砚知道自己不能做小兔的主,见她如此坚持,便也只好作罢。
“那小兔,你乖乖等我考取秀才的好消息!”
“嗯!林砚哥哥加油!”
六月初的天气,已经有些热了。
苏秀禾坐在马车内,都觉得十分闷热,她便掀开帘子,好让风吹进来。
只见坐在后面一辆马车外边的林砚早已经热得满脸通红。
“林砚,你热不?热就把马甲脱下来。”
这憨货,还真把马甲穿在身上就舍不得脱了。
林砚确实觉得浑身燥热,头上还一直出汗出个不停,风一吹就会稍稍感觉好一些,“娘,我感觉我肯定是伤风了,你要不帮我治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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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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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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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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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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