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几千年前,据说曾经有过一个黄金时代,在那个时代里,筑基期的都不敢说自己是修士,金丹期的也只刚刚入门。
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元婴多如狗,化神遍地走。
有幸从那个年代活到现在的人,提起黄金时代都是感慨又怀念。
而储圣昀,就是从那个年代活下来的人。
以他的天资,在那个天才评出的黄金时代,都能够称得上一句天之骄子。
可惜,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正派的许多新生力量相继羽化,传承险些断绝。
用了一千多年的时间喘息,才慢慢的好上一些,出现了几个还算得上不错的人物。
因此,在储圣昀突破秘境而出,回到自己的家乡之后,听旁人说正元宗会有一场新锐弟子之间的比试战斗。
临时起意的储圣昀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正元宗的大门。
正元宗的护山大阵依旧开着,尽职尽责地发挥着自己的守卫作用。
储圣昀放弃了硬闯,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在犄角旮旯里找出了一块正元宗的令牌。
这是从前拔刀相助的时候,一位好友赠送给他的,还热情地邀请他来正元宗玩耍。
可惜了,他人虽到,当初邀请他的那个人却已经不在了。
悄无声息的进入了正元宗的大门,也不找人问路,按照直觉往人最多的地方走去,果不其然看到擂台上正在打斗的两人。
储圣昀摸了摸下巴,找了一颗视野很好的树,拿出了珍藏了许久的好酒,半靠在树上一边喝酒,一边打量着这些新进的弟子。
“啧,这剑法…一塌糊涂。”
凤承安变成了一只通体火红的小鸟,优雅地落在枝头。
“也才筑基期罢了,主人拿对自己的要求对这些年轻人,自然是看哪个都不顺眼的。”
擂台上又新换了一个人,储圣昀挑了挑眉头,喝了一口酒,没有反驳。
倒是凤承安眼睛亮了亮,“天生剑骨。”
单一灵根虽然难得,但每十年都会出那么三四个,天生剑骨却是得靠运气。
储圣昀轻撇了他一眼,凤承安扇了扇翅膀,连忙讨好的拍马屁。
“主人是变异雷灵根,灵根排行榜的第一杀伤力,自然与那些俗气的单一灵根不同。”
变异雷灵根加上天生剑骨,这也是他家主人与其他名声在外的天才相比所更突出的地方。
“恕承安直言,这个天生剑骨,有主人当初的风范。”
储圣昀喝了一口酒,一双淡淡的眼睛看了过去,单手撑头,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法术,黑色的华服与树融为一体。
看了看台上万众瞩目的温子迁,唇角轻勾。
“尚可。”
这么多菜鸡里,总算有一个还算得上可以的。
一把将台上的人打了下去,温子迁以手持剑,指着台上的某人。
“姜汾,我要挑战你,拔剑吧!”
储圣昀笑容落了下来,眼神淡漠了许多。
凤承安偷偷的撇了一眼,两只小脚脚往旁边蹭了蹭。
主人的心情还真是变化莫测……
作为凤凰,他可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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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之间是有着鲶鱼效应的,在一个时代,如果有一个精才绝艳的天才,那么其他的人必然也差不到哪去。
充当着鲶鱼的这个人,必然是心性强大,天资绝伦,承受得住来自各方的考验。
如300年前的闾丘阳云,和现在,他的传人。
在被人挑战的时候,姜汾正抱着小狼,跪正坐在她家师父的位置旁,一脸期待的看着闾丘阳云…手上的橘子。
姜汾一直觉得,师叔的脸,师父的手,和四师父腰都是要人命的东西。
特别是那只平常只握剑的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指节圆润,指甲上带着淡淡的粉色,连月牙儿都弯得恰到好处。
这样的手却握着一个圆润的橘子,指甲将橘子层层剥开,细心的挑出橘子上的白色经络,再一块一块的放到透白雅致的瓷盘上。
他剥的仔细,姜汾吃的愉快,偶尔还塞一瓣到小狼的嘴里,双方的速度倒是刚好均匀。
两人的相处无比的自然融洽,却惊呆了偷偷打量着的众人。
外人眼中的闾丘阳云,剑道宗者,就如同天山之巅的雪莲花。
如今竟然也会愿意做起这种细碎的事情,看着竟然还挺熟练?
在听到有人挑战的时候,闾丘阳云也只是轻轻地抬起了头,往下头看了一眼,又不敢兴趣的收回了眼神。
掰开了一瓣橘子,他向姜汾挥了挥手,声音温和。
“去玩吧。”
一场在众人看来很是重要的门派新锐弟子之间的比试,在他看来却像是玩闹。
就像闾丘阳云听着她的疑惑苦恼,淡淡地问出的那句,你为什么会觉得讨厌呢?
姜汾不由得好奇起来,这样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闾丘阳云,究竟在面对什么样的事情时,他那永远淡然的脸上才会出现裂痕。
姜汾冲闾丘阳云点了点头,把小狼放在坐垫上,托师父照看着,在万众瞩目之下登上了擂台。
即墨琼乖乖的趴在尚且温暖的垫子上,暖暖的太阳晒得它舒服极了,浑然没有从前里的戾气。
闾丘阳云淡淡地看了一眼,眼中意味不明。
把小狼看的有些紧张了起来,甚至都悄悄地露出了锋利的爪子,他这才偏过了头,从容而认真的看着台上的比试。
“无尘岛剑锋温子迁,请赐教!”
少年战意腾腾,姜汾却心中无奈。
她只不过是不想随意惹起争端,这才在少年挑战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筑基期再比。
却没想到短短的几天时间,这剑痴还真的生生地把自己逼上了筑基期。
温子迁是今天第一个来向她挑战的。
冲着闾丘阳云真传弟子来的人不少,可大多数都是带着一点猎奇的心思,也不乏是为了踩着这位声名赫赫的天才上位。
大部分的人都很耐得住性子,想着等他人试探完深浅再行出击,更能克敌制胜。
姜汾着实没想到,她会这么早的出场。
以及,第一个挑战她的,会是温子迁。
看着温子迁手上的那把不俗的重剑,姜汾嘴角一勾,召唤出了却邪。
“正元宗变异峰姜汾,请赐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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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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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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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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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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