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其实她是喜欢沈青云的,爷爷奶奶抚养她长大,可她没有妈妈,沈青云常常到家里来陪她,她难免对她寄托了一些母亲的情愫,可后来,她上了高中,她的同学总说沈青云是她的小妈,她心里不太开心,可她没想到,连她的发小都这么认为,说是“沈青云成为你的后妈是迟早的事,她对你爸爸的感情,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再也没办法把沈青云当成过去的“沈姨”了。
她甚至深深的怀疑,当初爸妈离婚,或许就是因为沈青云,而她有一个不太完整的家庭,也就是拜了沈青云所赐。
爷爷离开之后,她再也不想跟郑有义有任何牵扯,一怒之下出了国,一心想着去找妈妈,可当她满是期盼的去到国外,照着明信片的地址敲开妈妈的门的时候,看见的,却是一个外国男人抱着个两岁的小男孩,除此以外,家里还有个十岁的小女孩,满是疑惑的看着她,而她的妈妈,看向她的目光是意外和防备。
那时的她已经大学毕业,当然明白那样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她借口出国游玩,来看看他们,暂住几天,他们这才放下了戒心。
她曾试图问过妈妈,当初和郑有义离婚,是否因为沈青云,而妈妈只是淡淡的告诉她一句,“都过去了”。
妈妈脸上满是“不愿再提”,对她,也始终以礼相待,她在那所陌生的房子里见过妈妈带两个孩子的样子,她抱他们,亲吻他们,满是爱意的凝视他们,宠溺又浓烈。
过去爷爷奶奶也爱她,可爷爷奶奶和妈妈,终究是不一样的,过去她曾以为她拥有一切,优渥的条件,专属的爱,可直到看见了妈妈,她才明白……
她一无所有。
她甚至连妈妈的爱也没有拥有过。
离开前的一晚,她躺在客房的床上,用被子捂住头,捂着嘴哭了一夜。
她被迫接受了现实,接受她已经失去了爱她的爷爷和奶奶,失去了家,她的人生重新归了零,当第二天清晨的曙光照亮大地的时候,她留下了一张明信片,离开了那里,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而郑有义,成了活在朋友聊天里的爸爸,她的朋友给她发信息,提到最多的,就是“沈青云好像和你爸爸在一起了”,“沈青云入股了福来盛”,“沈青云天天和你爸爸同进同出”。
她看得直泛恶心。
到后来,生活的辛苦一而再再而三的刷新着她的认知下限,她无数次想要接起郑有义的微信电话,想要接收他给她的转账红包,想要告诉他她的银行卡账号,可她都忍住了。
因为郑有义气死了爷爷,沈青云逼走了妈妈,他们拿走了属于她的家。
是他们,让她无家可归。
她本来一直以为会从朋友嘴里听见郑有义和沈青云结婚的信息,可那么多年,都没有,起初她还不明白,直到她看见朋友给她发信息说,“你爸爸把福来盛的管理权都给了沈青云,上次我去区里开会,是沈青云去的”,她这才明白过来。
什么暧昧,什么痴情,什么情深似海,都不过是为了掩饰求利而穿的好看外衣罢了。
人嘛,哪有不为财的。xǐυmь.℃òm
所以她听何叔的话,回来了,她想让沈青云知道,郑有义哪怕死了,股份也绝不会是她的!
“那个女的怎么回事啊,沈姨?”
她冷冷的开口问,沈青云愣了一瞬,“你别乱想,可心,楚云她和你爸爸只是忘年交!”
她回头由上往下的俯视着沈青云,“她肚子里怀的谁的孩子啊?”
沈青云微微瞪眼,“她前夫的啊!你怎么……怎么能这么想呢?!”
“当然是因为有些人,从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啊,装得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实际上,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叮当响,这算盘一打就是大半辈子,也够有耐心的啊,谁知道有些人会不会为了达到目的,搞些奇奇怪怪的勾当呢?”
郑可心直言不讳,沈青云心里立时就浮起薄怒,可还是耐下性子,“可心,不管怎么说,我也算你的长辈,对长辈连最基本的尊重你也没有吗?”
“抱歉,我大概是在国外待久了,对国内的礼仪有些生疏,而且……”她看着她笑了笑,却满是冷意,“你当初尊重过我妈,还有我吗?”
“我……我……我哪里没有尊重你妈妈?我……你在国内的时候,我对你不好吗?我做了什么让你那么针对我?”
沈青云张口辩驳,却有些底气不足,她从未在郑有义的婚姻里搅过浑水,过往的几十年,她始终扮演的都是个沉默的旁观者,可她确实也无法否认,她就是自小都喜欢郑有义,也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幻想过,期盼过,他和她的故事不要那么快结束。
“呵,心虚什么啊,说话都不利索了,你放心,我回来,不是为了棒打鸳鸯的。”
郑可心这话再一次听傻了沈青云,她一直以为郑可心的敌意来自于对她的介意,毕竟,这些年,她和郑有义形影不离也是事实。
郑可心把手里的包包背在了肩上,回身面对沈青云,笑得怡然自得,“我回来,就是为了让有些人知道,哪怕郑有义死了,这股份,也是我的。”
“你……”
“抱歉,沈姨,我还得去见主治医生,我是郑有义唯一的直系亲属,有些签字……只有我能签,再见。”
不等沈青云再开口,郑可心背着包离开,她的话直直的戳到了沈青云心里,沈青云也没跟上去。
她从来没有打过福来盛的主意,更没有想过入股福来盛,当初郑有义在省外市场折戟而归,家里又一片混乱,资金实在短缺,她的生意做得还不错,便主动提出要借钱给郑有义,她也压根没打算要他还,是他说来说去不同意,硬要转让股份才肯要钱,她这才入了股。
要说她没有私心,也是假,唯一的私心,就是希望他们碰面的日子可以多一些,她可以像过去那样,常常在他身边,也就够了。
她回头看向玻璃墙里的郑有义,委屈得红了眼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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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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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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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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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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