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楚云周司珏>第88章 沈青云和郑有义
  重新回到急救室门口,沈青云扶着楚云坐下来,她仰头靠在椅背上,一言不发,楚云回头看了她一眼,轻声开口,“青云姐,你是不是觉得我刚才说的……也只是不可信的推测?”

  沈青云没答,依旧仰头看着天花板,楚云皱眉,又在脑子里把所有事情盘了一遍,大概是先入为主,她依旧觉得这件事和何坤脱不了干系!

  “你知道何坤和老郑过去的事吗?”m.χIùmЬ.CǒM

  楚云回头,愕然的看向沈青云,沈青云看向天花板的目光满是追忆,仿佛看的不是天花板,而是过去,她轻声答“没有”,沈青云的眼泪从眼角掉下来,她抬起手擦掉,“老郑和何坤,过去是很好的朋友……在他们都还小的时候。”

  楚云皱眉,实在无法想象,“郑叔和……何坤?他们不是隔着辈的?”

  “当然没有。”沈青云笑了笑,擦了擦脸上的泪,“何坤自小就爱装,这会儿看着人模人样,实际上啊,比老郑就小了六岁,一天天的又是健身又是保养,那张脸啊,针可没少打,钱也没少花,否则,他还怎么娶老婆四处骗钱啊。”

  楚云没说话,听着这些话再想到何坤,心里别扭极了,沈青云叹了口气,“过去啊,陵城还不是现在的二线城市,大家伙儿还住在大院里,何坤他们家世代经商,自己有自己的小院,我和老郑啊,就住在他们家小院儿隔壁的大院里,我比老郑小十岁,我有记忆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半大小伙了,可那会儿的人,都单纯啊,大院儿里谁家有个三长两短的,都互相帮衬,老郑随了他爹,热心肠,那会儿我跟着我奶奶,我奶奶生病,郑叔就总把我接到他们家吃饭,吃完饭老郑就送我带回来,还多带了一份,在床边一口一口喂给我奶奶,这一来二去啊,我跟老郑就熟了,到哪儿都跟着他,他也不嫌我烦,总是‘小尾巴小尾巴’的叫我,也就是那会儿,我们认识了隔壁的何坤,他是个孤独的孩子啊,父母整天不着家,他也没地方去,闲来无事就来大院里,找我和老郑玩。”

  沈青云看了楚云一眼,遗憾的笑,“小时候的何坤就爱装,有什么新玩具都拿到大院里跟我们显摆,可现在想想,还挺可爱的,哪像现在啊。”

  楚云想起郑叔上次提何坤的样子,实在想象不出那样的画面,“那后来……郑叔为什么那么讨厌何坤?”

  沈青云摇头,“他不是讨厌,他只是觉得,志不同,道不合,不相为谋,我们的关系,大概就是在何坤他爹找到郑叔,说要入股福来盛的那天,就戛然而止了吧,只是那时候我们太小,都不明白,可现在想来,嫌隙,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入股福来盛?这福来盛,不是郑家的牌子?”

  楚云疑惑的问,沈青云点头,“是,其实自打郑爷爷创办福来盛开始,何坤的爷爷就打算要加入,可郑爷爷就是不同意,郑爷爷一方面是觉得他们一个是商人,一个是厨子,八竿子打不到一处去,另一方面嘛,是郑爷爷创办福来盛的时候,就只想好好做菜,他就是觉得把菜做好了,才能谋后话,才能把福来盛啊,开到全中国。”

  沈青云低声笑了笑,“这老郑家啊,是特别轴的一家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傻,没有商业头脑,只有一股子对做菜的热情和执拗,可也就是这股子执拗啊,大家都觉得他们真诚,福来盛也渐渐好了起来,也开了分店,老何家见这福来盛蒸蒸日上的,不得来掺一脚嘛,挑了个福来盛新店要开,资金短缺的当口,找老郑他爹提了入股的事,没成想啊,老郑他爹还是拒绝了,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天的场景,我们三个坐在大院小平房顶上,听着大人们在屋里谈事,何坤他爹一再被拒绝,败兴而去,脸色别提多难看了,何坤赶紧从房顶上跳下来跟着他爹走,因为着急,还摔了一跤,我们还笑话他,唉……我想,他摔的那一跤,大概也像烙印一样,永远的印在他心头了吧,否则,那么多年了,他为什么就是对福来盛,那么念念不忘呢,那会儿老郑犯了错,盲目扩张,百年基业都险些毁于一旦,他几乎天天守在老郑家门口,说要收购福来盛,老郑他爹的死啊……跟他也不能说毫无关系。”

  楚云在心里暗骂何坤缺德,却又不太理解,“可是……现在的福来盛已经不是过去的福来盛了啊,郑叔说过,他不想再把福来盛开遍全国了,他只想安心做菜,真诚的做菜,何坤他是个商人,如果空有福来盛这牌子,没有真诚的菜品,不也是白搭吗?他也赚不到钱啊!”

  “不,你不明白。”沈青云回头看她,轻叹口气,“当人的财富已经积累到一个度上的时候,要追求的,就是精神满足了。”

  “精神满足?”

  “嗯,有的东西,不光是钱的事,还有情怀和不甘,儿时的记忆是一面顽固的墙,它会禁锢住我们所有过往,那些被满足的,会永远滋润着我们的生命,推着我们往前走,可那些没有被满足的,也会成为永久的遗憾,或许我们为之奋斗一生,得到了所有,也填不满,那是一面写满了字的墙,镌刻着我们这一生所有的悲欢。”

  楚云没说话,想到了爸爸,那些曾经温暖的画面,陪着她熬过了每一个难熬的夜晚,她之所以和郑叔那么亲近,也是因为郑叔的出现,填补了一部分自爸爸离开后的遗憾,她认同的静默着,等着青云姐说接下来的话。

  沈青云却没有再接着回忆,而是回过头看她,目光里透着认真,也重新浮起了泪水,“所以,你刚才的推测,我是相信的,为了得到福来盛,我相信……何坤一定是做了些什么的,可为什么是小魏,我想不通。”

  话题重新回到了悲伤里,楚云的眼泪也忍不住开始打转,“我也想不通……”她想起小魏和她争吵时的狰狞与不甘,眼泪掉下来,“这个人,没有心,狼心狗肺左不过也就是这样了。”

  沈青云擦了擦眼角的泪,长长的出了口气,“眼下最重要的,就是看老郑了,我不相信老天爷会那么厚此薄彼,古道衷肠的一家人,没道理活不过何坤那个缺德的!”

  楚云抬眼看了一眼依旧亮着的急救灯,心又重新被揪起,沈青云兀自又开了口,满是失望与抗拒,“万一老郑他真的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这福来盛怕是……”

  “为什么?不是还有你,还有可心吗?!”

  楚云惊讶的问,沈青云笑了笑,却比哭还悲伤,“我在福来盛,只有20%的占股,当初他回来,郑叔离开,可心又跟他闹,家里头一堆事,这福来盛没人管,资金又腾挪不过来,我就来帮帮他,到后来,可心一走了之,对这福来盛是恨到了骨子里,万一老郑他有个什么不测……他和妻子离异,父母双亡,可心是独女,股份自然是落到可心头上,何坤万一再从旁蛊惑……”

  “不会的,郑叔不会有事,可心也不会轻信了何坤。”

  楚云笃定的打断沈青云的话,沈青云回头看她,她想起郑叔昏迷前说的话,眼泪忍都忍不住,“他们中间只是有误会,误会解开,可心自然也就不会怪郑叔了,再说了,郑叔他……绝不会有事的。”

  沈青云看着她愣了一瞬,心情稍稍平复了些,点了点头,“是,你说得对,老郑他……绝不会有事的。”

  沈青云的声音轻轻地落下,抬眼看向天花板上亮着的抢救灯,儿时的画面一帧一帧的在她脑海里回放,她想起儿时郑有义坐在奶奶床边喂奶奶吃饭,想起他第一次带着她爬上平房的屋顶,他站在屋顶上对着她伸手,他年轻的笑脸直至今日也依旧崭新的留在她脑海里,他笑着对她说,“别怕,小尾巴,你拉住我的手,我拉你上来。”

  她害怕得不敢伸手,他就俯下身体拉住她的手,她还没怎么看清,人已经在屋顶上了,她站不稳,紧紧的攥着他的手,他就牵着她慢慢的走,直到他们都走到屋脊上,沿着屋脊坐下来。

  她想起他结婚头一天的夜里,她懦弱又懊恼的在床上滚了一整夜,无数次想跳下床去找他,想告诉他,她想要他一直拉着她的手,可辗转反侧了一夜,她都没敢踏下那张床,直至第二天清晨,他成了别人的丈夫,她只能默默的站在一旁,看着他拉起其他人的手,眼泪在心里静默无声的流。

  她仰起头,想忍下泪水,可泪水还是从眼角滑落了,她在心里把所有能祈祷的话统统都说了一遍,期望老天爷能开开眼,不要让郑有义就这么离开。

  她还想告诉他,她守望了他一生,至少给她一次机会,勇敢的拉起他的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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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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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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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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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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