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穿着朴素的家丁匆匆入内,一路到了瑞王府的书房,他才喘了两口气,又东张西望了两眼,最后才将手中的书信双手奉上:“王爷,有您的信。”
赢景瑞起身,接过那家丁手中的信件。犹疑地打量了一眼眼前的家丁,随后便拆开信件,一边拆一边询问:“哪里来的信?”
“回王爷的话,小人……小人不知道。这信是一个穿着斗笠的男子,交给守门的侍卫的。那守门人看不清他的样子,而且又说那人给人感觉凶神恶煞的,所以才将信给了小人,让小人交给王爷。”
赢景瑞皱了皱眉,一时之间也意识不到是怎么回事,便将信拆了开来。
上面的内容只有一个字。
黎。
这是什么意思?
“那人还有没有其他的话说?”
那家丁点了点头:“回王爷的话,那人将信留下之前还交代了一句话。说是秦国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可能来自这个地方。”
赢景瑞的眉头皱的更深,仔细想着记忆力所有同黎国有关的人。
电光火石之间,他忽然想通了!
这神秘人来信,想说的话或许是……千离来自黎国!
可是这封信意味非明,他又无法确定是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只是他记得当时他看到千离的时候,总觉得分外眼熟,眼下细细想来,倒也觉得他的身份奇特,看起来不像是秦国人。
这件事事关重大,是以赢景瑞立刻下令:“你,随本王来一趟密室。”琇書網
“啊?王爷,我……”那家丁愣是没有反应过来。
“你不愿意帮本王做事?”
“不不不,小人不敢。”
“那就是了,跟本王过来。”
深夜。
黎芊荀一个翻身,忽然听到了窗外有一阵动静。
是树叶的声音,然而却不像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她一个激灵,睁开了眼。起了身,披了一件衣服便朝窗口走。
她屋内的窗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打开来的,原先还只是开了一点点,没想到此时起身的时候已是开了大半,像是这房中大块的缺口,可以清晰地从里头看到外面,外面同样也能轻易地看清里面的状况。
她下意识地警觉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好像有什么人似的。
“谁?”黎芊荀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却发现没有任何动静。
这就奇怪了,她先前明明听到外面有动静的,难道是她听错了?
黎芊荀双手放在窗上,准备把窗关起来的,然而正在这个时候,她忽然看到一团黑影。
这黑影……好像是个人!
黎芊荀当即意识过来,连忙出手,那团黑影终于也暴露在了夜色之下。
黎芊荀眯起眼睛:“你到底是谁?”
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如此轻易地混入兰王府,眼前这个人混进来了还不说,尤其估摸着也在黎芊荀的窗边伺机了一炷香的时间,看来,眼前这个人多半是有备而来。
那黑衣人不说话,见自己被黎芊荀发现,掉头就想跑。黎芊荀果断追了上去,一路追着他到了兰王府的花园之中。
那黑衣人滚进了假山之处,不见踪迹。
此时,嬴景初也听见了动静,匆匆赶来。
“发生何事?”
黎芊荀指了指黑衣人失踪的假山一处,说道:“有刺客。”
“刺客?”嬴景初皱眉:“你受伤了?”
“那倒没有。”黎芊荀摇头:“不过这样被你一说,其实我也觉得好奇怪啊。你说这刺客过来不是行刺的话,那他是来干嘛的?”
“你有没有少了什么东西?”
黎芊荀用力摇头:“没有啊,他压根就没进来我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这段时间还是小心一点吧……”
“好。”
黎芊荀虽然点头同意,但是却不明白嬴景初的面色为何如此深沉。
第二日,兰王府一大清早便有客人上门。
黎芊荀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走到内堂。因为那个刺客的关系,她昨个儿几乎一夜都没怎么睡好,翻来覆去都在想这件事。
嬴景初坐在主位,抬了抬眼皮,示意坐在下方的那个客人。
黎芊荀疑惑地看过去,打量了几番,又疑惑地将视线落在了嬴景初的身上:“怎么了?大清早的喊我过来有什么事啊?”
她直觉有些不太对劲,嬴景初对她的态度有些生疏,而且还刻意提醒了有客人在此。所以黎芊荀很快就反应过来,或许是这个“客人”的问题。兴许是个不速之客,故而嬴景初才没什么款待的意思。
“这人说要来见一下千离公子。千离,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你在这里还有什么朋友?”嬴景初说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上佻,像是在故意逗弄黎芊荀似的。
她又上上下下地审视了一番,看得那人几乎汗毛都快竖起来了,最后才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
“哦,王公子,千离说他不认识你。”
那王公子立刻起身:“千离,我从黎国而来,曾经是有在黎国见过你的,难道你当真忘了吗?也罢,你也当真是贵人多忘事,今日前来拜访,我还带了一些黎国特产,若还当我是朋友的话,就请你收下。”
黎芊荀瞬间有种不好的预感:“等等,谁跟你说我从黎国来的?我从来就吃不惯黎国的东西……而且,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别在这里胡言乱语!”
那王公子又看了一眼嬴景初,随后拧了拧眉:“千离,我敢肯定我们是朋友,当初……当初我们可是在黎国皇宫见过的,难道你忘了吗?”
黎芊荀顿时睁大了眼睛:“怎么可能?!”
莫非她的身份已经被人发现了?可若是被人发现的话,那为什么还要找个这样的人来拜访?或者……难道是她的亲信一同跟过来了?
但这似乎又不太可能……
黎芊荀怎么想都想不通,为了保险起见,她决定还是先不要承认自己的身份,先将此人遣走,再同嬴景初好好商量一下好了。
“我不认识,而且我都没有去过黎国,怎么可能会在黎国的皇宫同你成为朋友?王公子,你该不会是认错了人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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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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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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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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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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