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总,让小陌过来看看安姐吧,兴许安姐看到小陌就好了。”关小研焦急的说道。
“小陌出门了,暂时过不来。”
沈安的救命稻草沈夜陌现在已经到了雄鹰鹰蜕的山崖。
“媳妇(师父),雄鹰呢?”
沈夜陌爬上山崖,发现动物学家所指的巢穴已经鹰去巢空了。
正在小家伙好奇的到处寻找雄鹰时,一声鹰叫自天空传来,众人纷纷抬头看向上方,只见雄鹰正在他们头顶的天空上展翅翱翔。
“媳妇,我看到它了。”
沈夜陌兴奋的朝着天空看去。
雄鹰也看到了他们,它在他们上方来回徘徊,最后它朝着小陌飞来,稳稳的落在小主人面前,忽闪着翅膀似乎在打招呼。
“媳妇,我要给雄鹰重新取个名字,可以吗?”小家伙礼貌的问道。
“可以。”
阿雨点点头,打开背包,给小陌拿水喝。
“媳妇,我想给它取名字叫apple。”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阿雨将水壶递给他,好奇的问道。
“我希望它以后都平平安安的。”
“雄鹰,你喜欢我叫你apple吗?”
这只曾接受过专业训练的雄鹰,在听到小主人问它话后,忽闪忽闪翅膀,还在小主人跟前走来走去,表示很喜欢。
“媳妇,爹地说,将apple送给我了,我系不系可以带着它回家?”
“可以。”
“欧耶,我妈咪看到一定很开心,妈咪向我保证过,她说再也不会拔apple的羽毛了。
沈夜陌开心的跳起来。
“小陌,你将它养在你家里肯定是不行的,雄鹰是属于大自然的,你可以带着它回去认认门,到时候只要在窗口给它留个口就行,你爹地会交给你如何召唤它。”
小陌彻底被吊起好奇心,点点头,跟着阿雨下山。就在他们这一行人去寻找适合雄鹰的栖息地时,距离他们不远的一个山顶实验室里。
“艾总,请。”
一个性感女人端着一个餐盘上来,上面的东西有些特别,圆柱体,已经烹饪熟,远看很像一根红肠,近看,估计没人敢吃。
男人的宝贝。
但是,就是这种东西,艾德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吃一根,他一直认为他这么大年纪还金枪不倒的原因就是因为吃这个得来的。
艾德华拿起刀叉,吃像优雅,就像在西餐厅吃牛排一样。
“这个厨子手艺不错,留着。”
这个实验室,已经换了好几个厨子,除了做实验,还有专人给艾德华烹饪那物,之前的厨子都因为按捺不住内心的阴影而辞职,虽然辞职意味着消失。
“是,艾总。”
“那种药,让他们抓紧研究,我等着用。”
艾德华放下刀叉,眼中闪过阴狠,这些年他对老头子忠心耿耿,没有想到老头子准备退下来了,继承人居然不是他。
如果老头子的继承人是李雄,他也认了,可偏偏是一直没有露面的仇杀。
本来想用凌忠垦做诱饵,钓出仇杀,没想到诱饵这么快就被人吃了。
对于艾德华来说,凌忠垦死了,就像死了一只阿猫阿狗。可是,对于凌家来说,却是失去了一个顶梁柱,全家都沉浸在痛苦中。
事情过去这么多天了,凌少青还一直闷闷不乐,林一菲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准备陪着他出去散散心。
凌少青本来不想出去,医院很多事,尤其沈安的状态一直不好。
但是林一菲说,安姐不说话,那是心病,谁也帮不了她。
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每个人都心力疲惫。
尤其现在她哥想见安姐都很难,好在很多事情他哥哥看的淡,不然她真担心哥哥想不开。
其实,林风不是看得淡,他是不想让家人担心他。
沈安对他是什么感觉,他明白,每一次和她在一起,她总是刻意保持距离,他担心吓跑她,一直不敢太主动。
没想到,他那么在意的女人,庄宇琛那个混蛋,居然这么欺负她。
林风得知沈安流产后,心里很不舒服。
有些事情,他也需要冷静的想一想。
于是,林一菲和凌少青出发了。
两人去了很多地方,菲菲是学生,最擅长的就是玩。
这日,他们在土耳其乘坐热气球。
林一菲看向下面的风景,突然看到森林里有两只牛在交配,公牛骑在母牛的身上,不停的活动,她连忙拍拍未婚夫的手臂,指着下面说道:“快看,两只牛在爱爱。”
“啊?在哪里?”
凌少青伸着脑袋看向下方,“老天,还真是。”
“嘿嘿,那姿势叫引蛇出洞。”
林一菲很老道的说道,她早就知道凌少青自从第一次后一直对她恋恋不忘,如果不是看在公公去世了,这家伙难过,她才不会聊这种话题。
可怜未婚妻一片苦心啊。
“菲菲,你怎么懂这些?”
凌少青上学的时候,老师怎么没有讲这些,课堂上允许讲这些吗?
“这有什么稀奇的,我同学都知道呀。”
“她们经常出去玩?你有没有出去过,老实交代。”
某男忽然严厉起来,开始审问小娇妻。
“你懂个毛线啊,我还没有遇到我爱的男人,我和谁出去。”
“你爱的人?菲菲,咱们两个都订婚了,你还想爱谁?”
“和你沟通怎么这么费劲,这样说好了。男人跟女人是不一样的,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男人可以随便和不爱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女人不会,女人只会把身体给爱的男人。”
“胡说八道。”
“大家都这么说的。”
“那是个别,并不代表全部男人如此,比如我,绝对不会和一个不爱的女人发生关系。”
“你的意思,你爱我,所以那晚你将我买回家?”
如果真是这样,他对她难道一见钟情?
靠,太狗血了吧。
最近安姐流产的事让她感触很深,安姐明明不喜欢庄宇琛,却还是和他发生关系,甚至怀了孩子,看到安姐这个样子,她很怕她也会这样。
没有爱情的婚姻真的会幸福吗?
“傻丫头,我如果不喜欢你,干嘛和你订婚。”凌少青揉揉未婚妻的小脑袋,宠溺的说道。
“问题是,我还不爱你。”
“所以你不想将身体献给我?”
“我的身体不是都给你了吗?那晚我是第一次耶。”
“傻丫头,我也是第一次啊。”
“噗……哈哈……”
听到未婚夫说第一次,林一菲噗嗤一下笑出声,心情也放松了很多,最起码眼前的这个男人尊重她的选择。
两人的感情在这段时间里逐渐升温,但是沈安的日子却并不好过。
这日。
庄宇琛坐起身,摸到床头的烟,点燃,空气里除了浓郁的男女之味,又多了淡淡的烟味。
沈安木然的下床,弯腰捡起被庄宇琛甩在地上的衣服,在昏暗的光线下,拖着酸沉的身体走进浴室。xiumb.com
进来浴室,她狠狠地搓洗着身上,想要搓掉属于他的味道。
住院期间,他告诉她,说小陌是他的亲生儿子,她不相信,他就将亲子鉴定扔给她,她还是不相信。
这个家伙有权有势,想要什么没有,何况一张鉴定报告,凌少青是他好友,还不只是一句话的事。
可当她抵死不承认小陌是他的儿子后,他就变得像魔鬼,一直折磨她。
这些天,她躺在床上,努力回想六年前那晚。
那晚的人分明是林风。
而且,邵季元的妈妈也亲口承认就是他。
再说小陌的五官和林风真的很相似,当然,儿子和庄宇琛也有相似的地方。
老天真会开玩笑。
儿子怎会长得同时像两个男人!
她恨庄宇琛,更恨他用武力继续软禁和折磨她。
沈安慢慢走出浴室,此时室内一片漆黑,床头的灯都被庄宇琛熄灭,空气中的烟味更浓。
她伸手摸索着走出卧室,和往常一样出去睡沙发,她现在和这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都觉得恶心。
黑暗中。
那双深邃的眸子一直盯着摸索离开的女人,他故意关了灯,希望听到她说:“混蛋,为什么关灯?”
可是,没有任何声音,她依然不说话。
关小研之前哭着求他,让小陌去医院看看他妈咪,也许沈安就会说话了。
但是当他带着小陌去医院见沈安时,谁知她依然一语不发,小陌追问他,问他妈咪怎么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告诉小陌他妈咪嗓子里溃疡,没法讲话。
好在儿子相信他,对此并未怀疑,好在沈安还算顾及儿子,并未做出过激的行为。
但是如此平静的她反而让他担心,这一刻,他反而很希望沈安向儿子告状。
他不放心她离开,强制她住在这里。
为了刺激沈安讲话,他还请了邵秋兰来当小陌的普通话老师,她还是不说一语。
这些天,他要她,她也不吱声,如果是以前,他弄疼她,她会骂他,但是现在她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安静的让他害怕。
每晚,她都去沙发睡,他知道她恨她。
第二天。
沈安刚起来,儿子就哒哒跑过抱住她的腿,仰着小脑袋,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妈咪,早,您要多喝水哦,嗓子才会好。”
沈安弯腰,捏了捏儿子的脸颊,一把将儿子抱起来。
她抱着儿子去洗刷间,走进去后,开始给儿子洗脸刷牙,小家伙洗刷完毕,趁着他妈咪洗刷的空档跑出去,去叫爹地起床。
庄宇琛早就起来了,他每天晚上都会去沈夜陌的房间睡,然后在儿子醒来之前离开他的卧室,早知道要陪着儿子一起睡,当初布置房间的时候,真该准备一张大床,谁会想到他会被沈安嫌弃如此,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已经习惯有这母子陪伴。
只是,他始终都走不进沈安的心。
客厅里。
庄宇琛抱起儿子亲了一口,坐在沙发上,小陌跐溜从他身上滑下去,双脚一落地就想跑,却被他爹地有力的手臂一揽,肉肉的小身体又落入对方的手里。
就在父子亲昵的时候,门铃响了。
小陌听到门铃响,激动地去开门,只是在房门打开的一刻,他又拉下脸来,因为他的普通话老师来了。
他搞不懂,爹地为什么给他请家教,而且还是他最讨厌的女人。
保姆王妈看到进门的是邵秋兰,回头看了一眼小少爷的妈妈,就见她乌黑的眸子一怔,暗淡了下来。
王妈是庄宇琛老妈那边的佣人,跟着小陌一起过来的,负责照顾他们饮食起居。
王妈很讨厌邵秋兰,她喜欢沈安。
打开门,王妈笑笑:“邵小姐,这么早。”
王妈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常年在上流社会做保姆,一双眼阅人无数,这个邵秋兰,可不是简单的女人。
她心疼的看向沈安,自己的孩子让别有用心的女人教,多扎心啊。
邵秋兰能感受到保姆的不喜,不过她不在乎。
庄总让她教小陌,搞不好这是在培养她这个后妈和小陌的感情,想到这里,她就欣喜不已。
在得知沈安不会说话了,甭提她多开心了,更开心的是,庄总居然让她给小陌做家教。
而且前几天,她妈打牌的时候得到一个消息,说庄家老爷子非常讨厌沈安,还呵斥孙子少和那个离过婚的女人来往,为此老爷子好像还动用了家法。
邵秋兰得知这个消息,知道她又有希望了。
她走进来,笑容甜美,打扮精致,不像是来教书反而像是去约会的。
沈安发现,这个女人她几乎每天换一个发型,看样子天天去做美容,这么早就过来了,她得几点去做头发。
真是佩服她的毅力,为了嫁入豪门,每天得少睡好几个小时吧。
邵秋兰走向庄宇琛。
“庄总,早上好。”
“嗯。”
庄宇琛淡淡嗯了一声。
邵秋兰却是美眸一弯,对着庄宇琛笑的更甜了,还微微弯腰,朝着小陌笑了笑,刮了刮小家伙的鼻梁,“小陌,吃早饭了吗?和爹地在一起是不是很开心?”
这些天,她已经知道小陌就是庄总的儿子。
虽然,她恨得咬牙切齿,却必须面带微笑来这里,她的目标是这里的女主人。
一旁,沈安勾勾唇角,小陌的亲妈还在这里,邵秋兰就这么着急想要取代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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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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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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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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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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