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无垠的草原上,绿色的草已经有不少微微泛黄,大概是多为战马奔腾的地方,这里出了绵延的城墙便没什么别的颜色。
林家军的营地占地面积很大,在城墙内,无数深蓝色的旗帜随风飘扬,其上所印,是一颗新月。
这月亮弯弯,却是黑红色,在深蓝色的旗帜映衬下,算不得好看,还有些别样的威严和诡异。
大帐内,操练完新兵的林家大哥林战便接到了肃州送来的急件,他洗了洗手,转过身,露出一张胡子拉碴,浓眉大眼的脸。
他的身材并不非常壮硕,但很是精干。
“已经到肃州了?”
林战笑了笑,摸着信件,又想到了之前小妹送过来的信,抿了抿嘴。
如今小妹也如信中所说过来了,那就说明,这还子,是铁了心准备在军营发展?
主要这孩子又不像是她大姐,从小就在战场上,她可是跟着母亲在都城长大的。
虽然小妹的武学天赋有,但天赋又不代表实力。
“确实好久没回肃州了,这两天回去一趟吧。”
大哥林战驻守的曼城,是辽金与大梁边界线上的城池,是大梁最远的边陲小城,常年驻军从大哥没来的时候的两万左右,到现在大哥手底下已经有了五万人。
这其中多的,可是他每年折腾出来的新兵,这么大的边防线,只有两万兵真是一点安全感没有啊。
“不知道父亲会不会也回去。”
他把信件放下,又戴上盔甲出门溜溜边防线,没别的,自从收到小妹的信之后,他也有点心里毛毛的,不常盯着看总担心辽金会忽然打过来。
至于他为什么这么相信小妹,他也不知道。
大概是冥冥之中,他觉得小妹好像很靠谱的样子。
而曼城的南边靠内的巍鬼坡,也就是林家军大军驻地所在,林良正按着手下的板子,“怎么,新招收的兵就不是兵了?”
“你们这些人,真是不知道居安思危,当年你们还是新兵蛋子的时候,老子也能让你们三天吃一顿肉吧!”
“现在把人家新兵的吃食都短了,谁以后还参军啊!”
看着自家将军暴跳如雷,旁边的副将一个个噤若寒蝉,虽然将军平常也发脾气,但是,好久没这么凶了。
“将军,这不是军中其他地方......”
军师还想辩驳两句,林良一个回头,不怒自威的脸上浓密的眉毛已经竖起来了,“怎么,什么地方这么用钱!”
“老子一年给你们要三十万军饷,全被你们吃了!?”
林良比林战还糙,但这种糙反而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的气质。
大半辈子和老爷们混在一起,手上的人命没有上千也差不多了,别看年近五十,但相貌还是英俊的,不把这一身的煞气表露出来,也不张口闭口老子老子的,还真是个帅伯伯。
可惜了,他这身气质融入骨髓,咋看都能让人忽视他的相貌。
“将军!冬天要到了,三十万军饷哪里够啊!”
军师顶着压力还是说道,“将军,这两年咱们的兵将数量已经突破了二十五万,就算是分布在整个北疆,但整合起来,三十万的军饷几乎是捉襟见肘,还不说这些新兵。”
“将军,是真的不够!”
虽然许多粮草和兵械是兵工厂直接生产的,吃的和兵器兵士们自己勉勉强强可以解决。
北疆这边林家军开垦的良田早就破了千顷,每个城池里的驻军都会去自觉的开垦良田,有时候训练任务不忙,下来休息的时候,还能以军队为单位和当地的商人达成些合作。
但是除了这些,包括军中的衣物,药品,甚至建设新的兵舍大营,维护马匹和武器,哪个不要钱啊。
三十万听着多,实际上呢,落到每个人手里能有一两吗?
林良听到这句,气呼呼的坐回自己的位置,“怎么会不够,再如何,不能短了咱们新兵的吃食,他们正是训练的时候,需要足够的食物。”
“军中的羊不是已经大了,猪你们也养的不错,怎么就不能杀了给他们?”
听到这话,坐在末尾那桌的胖乎乎的将军忽然抬手,弱弱道,“将军,前段时间配种呢,羊群是杀不了的,猪倒是大了,但是现在正囤肉呢,再养一下,更合适......”
“什么?那鸡鸭鹅呢?”
庞将军顿了顿,脸上的肉似乎抽搐了下,“卖.....卖了,不是要买马吗?”
这还是将军前面给他批的经费呀!
庞将军也是个能人,林家军这么多自产自销的产业,都是他一点一点做起来了,现在也发展到可以反哺北疆城池了,鸡鸭卖的那叫一个好,每年羊毛北疆城池也不少买。
秋收的时候,连粮食和菜都能卖不少钱,这些年不知道给林家军提供了多少发展的银钱。
就是还不到秋收,今年招兵早了点,正巧了北疆今年棉花收成不好,冬衣的价格自然贵了点,加上将军上个月忽然说要多买些马,结果就捉襟见肘了。
但是庞将军也确实觉得,不该短了新兵的肉,那确实是他们林家军的希望啊。
军师在旁边,都四十多岁的人了,两鬓斑白,此刻可怜兮兮地说道,“将军,再要点军饷吧,咱们北疆这么大,结果要的军饷还不如西南呢,人家一年还有五十万。”
主要是林家军太典型了,不会哭的孩子没糖吃,大家知道了林家军的模式,总觉得给他们点基础的钱,他们就能把自己养的很好。
但其实,他们也不是很好......
林良顿了顿,“我知道了......”
一番话下来,大家给暴跳如雷的将军给说沉默了,都赶紧相互看了看,将军没事吧?
林良很快抬起头,“冬衣要是买不起先等等,我去找个能人写写折子送陛下那边去,看能不能多要点军饷,新兵们的肉,给老子供起来!”
“你们要是觉得不爽,就死里操练那群新兵。”
林良拍板了,其他人便赶紧应道,“是。”
“行了,老子还得去肃州,晚饭不用给老子准备了。”
林良看着外面的天色,黄昏了都,这么点屁事他和这群人掰扯这么久,都耽误他去见他家宁宁了!
“哎,将军,记得给我们向三小姐带个好啊!”
军师这么一说,其他的将军也赶紧点头,“对啊对啊,我们都好久没见三小姐了。”
“我才是好久没见啊,只吃过三小姐的满月酒,这都十五年了呢!”
庞将军却从自己怀里摸了摸,摸了个黄色的小布袋,里面鼓鼓囊囊不知道装了什么。
“将军,你帮我给婴宁带过去吧。”
庞将军虽然胖了些,这么多年大家都晒的黝黑,他却在这里面又白又胖,很是突兀,但不妨碍他讨人喜欢。
果然,林良摸过来,“好小子,行了,我给她带过去。”
庞将军笑了笑,和众将军一块送别了林良之后,又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
“饿了?”
旁边忽然有个人搭话,庞将军回过头,看到是满脸沧桑的军师,“对,都到饭点了呀。”
军师点点头,“今天晚上应该有大锅菜,你给三小姐的是啥啊?”
话题转的太快,庞将军顿了顿,随后笑道,“就是吃的啊,我之前和你说的,我找到的那个新品种果树,我种出来了。”
“种出来了?那我的份呢?”
军师眉头直接竖起来,伸出大手给庞将军要,庞将军顿了顿,叹了口气,“还在树上挂着呢,那点是先熟的,我尝了尝,给将军了几个,剩下的都在袋子里了。”
军师直接抬手,一下揽住庞将军,拉着就走,“你小子,给我留几个!”
庞将军被一下带过去,无奈道,“吴琼,我的好军师,肯定有你的啊,看你这样。”
别看庞将军长得胖,他力气真的没有军师大,别看他是军师,平日里也不显山不露水的,但他的武功绝对能在林家军里排前五。
他原本还不是军师,但实在是因为林家军里除了他没有智商谋略更高的了,只好从先锋将军的位置退下来,做了军师。
吴琼善用柳叶刀,目光如炬,可以目视十几里外的情况,更喜欢穿着一身银色盔甲上阵,所以十几年前,他在战场上还有个称号。
就叫柳叶银鹰。琇書蛧
只是过去这么久了,他好像真的像是个普通军师一般,就在一众大老粗里,颇有点文人气质。
肃州府,护国将军府。
晚饭就是大家聚一块,好好吃了顿饭,洛橙音吃完饭就要去值班去了,毕竟她是副将,每日都是有任务的。
今天白天一直在林婴宁这里,晚上的班也推不掉。
林婴宁送着洛橙音出去,看洛橙音骑上马离开之后便站在门外发呆。
没一会儿,一个小萝卜头蹑手蹑脚的过来,抬头看着林婴宁看的方向。
“是不是没什么好看的?”
万舒被林婴宁这忽然的一句吓得捂住了嘴,堵住了惊呼,随后才屁颠屁颠到了林婴宁的身边。
“小姐,不啊,我觉得肃州府很好看!”
万舒忽然轻声的笑了下,红着耳朵说道,“只要和小姐在一起,什么都是好看的。”
林婴宁眨了眨眼睛看着万舒,“好呀小舒,你从哪里学的这些。”
她伸出爪子揉了揉万舒的小脸,“不过我也觉得,如今看哪里,都很好看。”
因为这里曾经,满目疮痍。
万舒抬头看着林婴宁,“小姐,你好像很喜欢肃州府哎。”
“就有点,到了肃州府之后,好像不太开心,但又更开心了。”
万舒感受得到林婴宁的心情,但是她又说不清楚这种感受,但就算她年纪小,也明白这其中必然充满了故事。
林婴宁笑了笑,“你这可是个病句,不过你说的也对。”
“行了,今天的习字任务完成了吗?明天就带你和小安去最近的私塾,快些学会,也好来帮我。”
万舒赶紧点头,“都已经写完啦!我和弟弟的名字,我都会写了!”
“还有一二三四......”
林婴宁看着万舒掰着手指头去数这两天学的字,嘴角勾起,只觉得心中安宁。
林婴宁其实是很喜欢孩子,只是可惜她和李初年没有那个命,虽然不知道到底为什么她七年都无所出,可她是真的很想养育自己的孩子。
看着万舒和万安,她的感情,似乎在无形之间达成了寄托。
虽然这俩孩子日后只能把自己当小姐或者姐姐了,但不影响林婴宁把他们当孩子。
想着,林婴宁又思考到,若是她日后收些义子义女,不知道能不能行。
那样老了也不怕没人养老不是?
你看这辈子才十五岁,林婴宁就已经想到养老的事情了。
万舒数完之后还是乖乖退回去了,林婴宁自己坐在将军府的门前台阶上,所以没一会儿孙一妙就拎着两瓶酒坐在了林婴宁的旁边。
“小师侄心事很重啊。”
林婴宁无奈的笑了笑,“我只是觉得这里的夜景很好看。”
其实也就是广袤的夜空,群星点缀,但偏偏温度合适,风吹过来的凉爽,真的就很舒服。
孙一妙笑道,“行,就当你看风景呢,喝一口?”
林婴宁顿了顿,还是接过来,“等会儿父亲大概要来了。”
孙一妙挑眉,“这就来啊?”
林婴宁笑着点头,“师叔很惊讶?我爹知道我来肃州了,无论如何,我还是最小的女儿。”
也是,父亲最宠的一个。
父亲不说,但林婴宁知道,父亲最喜欢的孩子是自己。
大哥都得排在后面。
“哈哈,只是觉得你爹和你大哥一样,是个责任比天大的。”
“师叔,敬你!”
林婴宁重生回来,还没喝过这么烈的酒,但是来到了肃州,又即将见到父亲,她就忍不住,想喝一些。
“来!”
孙一妙和林婴宁碰了下杯子,喝了好大一口。
林婴宁喝的自然没有孙一妙这么狂野,但是看着师叔这个实在和前世对不上的样子,林婴宁还是好奇的问道。
“师叔,你原来是在朝中当值吧,为何后面不做官了?”
如果林婴宁没记错,她还没行拜师礼的师傅,当年也是在先帝的身边,虽然后面都没有什么关于他的记载,但孙一妙是有记载的。
孙一妙是文官,建国之后更是推出了不少恢复民生的政策,一时做到了三品大员。
但是,他就在那个时候致事离开了朝堂。
自此之后,孙一妙便出现在了江湖之中,成为了受人尊敬的先生,虽然不为官,可是各地官员只要上了年纪的,都会给他足够的尊重。
年纪轻的大多没听过孙前辈的事迹,也不认识他,当然孙一妙也不会主动去接触罢了。
孙一妙听到林婴宁的话,想了想,“其实那个时候,也是年轻,气性用事。”
“不过这也得怪你师傅,若不是他失踪了,我哪里需要爬山涉水,到大梁各处去寻找他,结果只找到了他的只言片语,还有你的无相功。”
“不仅没了官,还得帮他找四十年的徒弟。”
林婴宁顿了顿,“师叔,很重感情。”
孙一妙却笑了笑,“人生能真正值得在意的人不多,你师叔我啊,就那么几个知己好友,不帮他们,我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了。”
林婴宁却像起前世孙前辈.....终从英雄到流放的结局,她看到的那个背影。
如今想来,孙前辈义无反顾的前往辽金,为大梁争取生机,也没想过要什么功绩吧。
只可惜,那个时候的大梁,已完全变了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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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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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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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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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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