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吓得双腿一软。
阿千见到上司为了救余暮夕,被杜野袭击了。
他怒火中烧,狠厉的双眸火焰四射,咬着牙冲上去,用尽他所有的力量,狠狠地将杜野踢飞在几米外。
他感觉脾脏要破裂一般,痛得趴在地上,口吐鲜血,无力再爬起来。
阿千冲过去,快速将洛挽风抬起来,送进车厢里。
余暮夕急忙跟上。
阿千开着车子,极速奔往医院。
其它保镖把杜野一众人狠狠揍了一顿,再送去警察局。
医院的抢救室门外。
余暮夕脸色苍白,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她衣服和手上都是干掉的血痕。
她的心脏像被拧成了麻绳,疼痛难忍。
这辈子,她第一次这么害怕。
她一直以为像洛挽风这么强大的男人,高高在上,势力雄厚,是永远不会出事的。
她忽略了,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会死。
死这个字,她一想到就痛入骨髓,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洛挽风推进手术室八个小时。
余暮夕就在门口不吃不喝等了八个小时。
阿千给她带了食物和水,她也没碰过。
期间,洛挽风的家人都来了,他外公和父母,还有他二哥和妹妹。
他家人的到来,免不了对她一阵抨击和谩骂,责怪和驱赶。
余暮夕只觉得耳边嗡嗡嗡响,她的视线一直被泪水模糊着,根本看不到这些人,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她的心已经跟着洛挽风进了手术室里。
洛挽风若死了,她的心也会跟着死的。
这一刻,她明白到洛挽风对于她而言,跟儿子一样,都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手术期间,医生出来让家属签了两次病危通知书,说是脑出血十分严重,救活的几率渺茫。
余暮夕不敢动,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她深怕自己动一下,就会晕过去。
她相信洛挽风会没事的,她要坚强地撑着,撑到洛挽风脱险,推出手术室的那一刻。
抢救的手术持续了十个小时。
余暮夕度过了这辈子最漫长的十个小时,像过了十个世纪,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刮肉抽筋般疼痛。
直到手术室的门再一次推开,她听到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病人脑袋里的瘀血已经清除干净,暂时脱离生命危险。”
她身体一软,眼前一黑,倒在地上。
“小夕。”她晕过去的一瞬,隐约听到洛向阳的声音,她冰冷的身体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彻底晕过去。
……
余暮夕再次醒来时,是在病房的床上。
守在她身边的是洛向阳。
“小夕,你醒了?”洛向阳紧张问。
余暮夕快速爬起来,掀开被子下床,“向阳哥,挽风呢?挽风现在怎么样?”
她穿着鞋子,火急火燎地冲向外面,洛向阳跟在她身边守着,深怕她会再次晕过去。
“三弟在icu里,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能送出普通病房。”洛向阳说。
余暮夕心急如焚,一刻也等不了。
她连电梯都不想等,直接跑楼梯冲上八楼的重症监护室,她趴在玻璃窗上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男人。
他身上到处都是监控生命的管子,沉睡着一动不动。
“向阳哥,医生说他什么时候会醒?”余暮夕问。
洛向阳轻叹一声,来到她身侧,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你别担心,会醒来的。”
余暮夕虽然不是学医的,但她知道,脑部受伤,即使没有生命危险,能不能醒来其实是个未知数。
醒来了有什么后遗症也是个未知数,醒不来就是个植物人了。
“这里有很多护士照顾他,你回去休息吧。”洛向阳说。
余暮夕摇头,“我想在这里陪陪他。”
洛向阳也陪在她身边,透过玻璃窗,守着病床里的洛挽风。
直到深夜。
洛向阳才把余暮夕送回家。
杜野的人全部被捉,余暮夕也失去了威胁。
第二天早上,余暮夕起床洗漱,把昨天打包好的行李直接带到秋园里。
她住进秋园,是因为洛挽风不在家的时候,她要照顾好儿子。
她把公司的大部分事情都交给了助手安芸在处理。
她抽出更多的时间去医院陪洛挽风。
几天后,洛挽风从重症监护室出来,送入vip病房。
他一直昏迷不醒,他的家人隔几天才来看他一眼,或者打电话询问阿千。
余暮夕每天都守在他身边,陪着他,给他读他喜欢看的书,给他按摩肌肉,擦洗身体,翻身运动,把他照顾得非常好。
傍晚,她会把洛挽风交给阿千看护,她回家陪儿子吃晚饭,辅导他功课,陪着他入睡。
等儿子睡着了,她又赶到医院,给洛挽风守夜。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没有醒来的迹象。
儿子一次次地追问,爸爸为什么不回家?爸爸去哪了?
她每一次的借口都说爸爸出差了。
两周后。
深夜十一点,余暮夕坐在床边,给他读着一本国外的哲学书,读着读着,累得趴在他床边睡着。
隐约间,余暮夕感觉有只手在摸她的手臂,摸她的肩膀,和头部。
她惊醒过来。
看见洛挽风已经睁开眼,望着天花板,他的手在动。
“挽风,你醒了。”余暮夕激动地哽咽,泪水瞬间模糊了视线。琇書網
洛挽风缓缓闭上眼睛,手缩回去,沉默着一言不发。
余暮夕急忙按了呼叫铃,激动地紧紧握住洛挽风的手,“你终于醒了。”
洛挽风假寐着没有任何表情,他的手再一次从余暮夕掌心中抽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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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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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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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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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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