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思之则更柔和,像水。
母子俩坐在客厅,沈老爷子和蒋玉华坐在主位,沈家人都到齐了,除了部队的沈凌云夫妻,还有在院子里哭泣的小胖墩。
“这是东北特产。”
厉思之拿出一个布包,放在桌上,他也不知道是啥,是他妈带的,说正月上门不能空着手。
“喝茶,吃点心,身体好些了吧?”
蒋玉华将点心盘子推到了厉母面前,关切地看着她。
厉母比厉思之更像大伯哥,眉眼间特别像,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可却让蒋玉华觉得亲切,忍不住就想关心她。
“好多了,多亏了你们给的药。”
厉母有点不太习惯,她自小就习惯了世态炎凉,母亲和她说,世上没有一个是好人,让她千万不要对人好,还说沈家人是世上最虚伪最阴险的,让她一定要小心。
后来她才知道,是沈家害死了她父亲,还害得他们母女颠簸一生,吃了不少苦,虽然母亲没让她报仇,可她从小就刻下了仇恨的铬印,母亲去世后,她更恨沈家了,只可惜她能力平平,只能寄希望于儿子身上。
但儿子却和她说,沈家人挺好,当年是误会,厉母一时间接受不了,她骂儿子没良心,被沈家的糖衣炮弹迷了心,可儿子拿出了证据,她父亲当年是被巫常鸣那个老怪物害的,和沈家并无关系。
而且她在整理父母遗物时,找到了父亲当年的日记,里面父亲很思念亲人,还说自己对不起沈家,但父亲并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他还是会选择母亲。
直到这时,厉母才明白了,一切都是她母亲误会了,母亲恨了一辈子,郁郁而终,她也因为这磋砣了半生,好在儿子没被仇恨蒙蔽了心,没让这仇恨延续下去。
“我饿了!”
伤心完毕的小胖墩大喊大叫地跑了过来,去拿桌上的点心吃,看到厉母带来的布包,他好奇地伸出手,“是啥好吃的?”
“志杰!”
颜如玉厉声喝止,小胖墩缩回了手,厉思之将布包塞到他手上,笑嘻嘻道:“吃吧。”
“啥好吃的?”
小胖墩眼睛亮了,肯定是好吃的,他解开布包,看到一根根干瘪的人参,傻了眼。
身为沈家的孩子,从小耳濡目染,当然认识人参,也知道这玩意儿不能生吃,得入药才能吃,而且味道也不好,没有点心好吃。
“不要!”
小胖墩将人参嫌弃地放在一边,在盘子里抓了把糖果吃,厉母看着他,眼神变得柔和,这孩子和思之小时候挺像,不过思之没这么胖,那时候条件不好,填饱肚子都难,思之从小都瘦巴巴的,还是进城上学后才长了肉。
“这么多野山参,太破费了。”沈老爷子很意外,他一眼认出是野山参,这一袋子就是十来根,年份都不小。
“没花钱,山里人送的。”
厉母神情淡淡的,她在山里靠给人看病为生,山里人没钱,但有人参,久而久之就攒了些。
沈老爷子也没客气,侄女送的礼,他当叔叔的收下就是了,以后多看顾些侄女和侄孙吧。
“你……你叫什么?”
“厉曼青,我爹取的名。”厉母回答。
“曼青……好名字。”
老爷子神色激动,犹豫了会儿,小心翼翼地说:“你爹姓沈,是我大哥,这事你知道吧?”
“知道,我母亲说过。”
“那你是我侄女,我是你叔叔,思之是我侄孙,对吧?”老爷子更激动了,他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一家人团聚。xǐυmь.℃òm
厉母也很激动,她孤苦大半生,就像浮萍一样飘着,现在终于有根了。
“这是我爹的东西,还有他的日记。”
厉母拿出了另一个包,里面是她父亲的日记本,还有一块怀表,一副银针,沈老爷子看到这些就红了眼睛。
过了许久,老爷子才平息心情,对厉母说道:“别回东北了,东城才是你们的家,以后就在东城住,给思之娶个好媳妇儿,你也过过好日子。”
“嗯。”
厉母点了点头,她也是这样打算的。
厉思之翻了个白眼,他才不要娶媳妇,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很。
厉母自此在东城定居了,厉思之去年就买了房,是套环境幽雅的小洋房,厉母很喜欢这房子,离回春堂也不远,打开心结的厉母性格柔和了不少,隔三差五都会来回春堂串门,陪蒋玉华聊天,还商量着要给厉思之找对象,只不过厉思之死活都不肯配合。
沈明江的对象却找好了,还带回家吃饭了,那女人第一次上门时,顾糖糖没在,听颜如玉说还不错。
“看着还挺老实,年纪也不算小,说话细声细气,就是有点上不了台面。”
颜如玉给那女人就是这样的评价,不太瞧得上,但比起以前的好了不少,至少不是作妖的性子。
过了几天,顾糖糖去回春堂吃饭,看到了这个女人,在厨房帮忙,低眉顺眼的,眼力见儿挺好,看到她就赔笑脸,有点过于殷勤了。
“你是糖糖吧?我是你爸的对象。”
女人不好意思地搓着手,她得有四十来岁了,衣着朴素,不算特别漂亮,但给人感觉挺舒服,看她的手应该以前过得不算好,手挺粗糙。
“你好,去坐着吧,不用来厨房干活的。”
顾糖糖对这女人印象还不错,只要沈明江喜欢,而且不作妖就可以了,至于女人的其他小心思,她都可以容忍。
说句不好听的,二婚的女人除了找伴外,更多的还是为了减轻经济压力,这女人以前应该经济不算特别好,听说还有上学的两个孩子,自己只是普通工人,养两个孩子肯定吃力。
只要这女人能照顾好沈明江,帮她养两个孩子也无可厚非,将来这女人老了,她和沈宵云也会尽到一点责任,前提当然是这女人别作,守好本分就行。
“我反正没事,搭把手就行。”女人松了口气,她还担心顾糖糖不喜欢自己,早就听沈明江说,如果他女儿不喜欢她,他们就成不了。
上次没见到,搞得她忐忑不安,现在她稍微安心了点儿,不过这女儿是真漂亮啊,还那么能干,这么年轻就开了那么大的医院,她的孩子要是有顾糖糖一半出息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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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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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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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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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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