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三十里并不长,总算到达,大军扎下营盘,就不惧怕该死的骑兵骚扰了。
魏军的大营是在原有营盘旧址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东西十里,南北二里,呈现一个一字长蛇阵一般,张牙舞爪地趴在屯留城南。
在魏军大营西南十里处,付凌引着他的八百骑兵陈兵于此。
“报!”
探马快马而来,“校尉,那魏军已经在屯留城南五里扎营,差不多是魏军营盘旧址。”
“好!”付凌冷笑一声,对旁边一位队长问道:“你那几处都准备好了吗?”
“已经准备无误!”
“哼!”付凌朝身后兄弟看去,等半夜,定要叫魏贼好好品尝一番饕蟘盛宴。
“兄弟们,这一战我们的目的是尽可能吸引魏军的注意,能够杀多少魏军并不重要,咱们有的是机会大杀特杀,重要的是搅和得他们不得安宁,不能专心攻入城里。”付凌对着手下的兄弟大声喊道。
“陛下怎么说的,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众位兄弟都给我记住,只要让魏贼乱将起来,我们就胜利了,明白了吗?那个兄弟要是拖后腿丢了性命,不仅没有军功,本将也不会为你惋惜,还要骂你不遵守军令!”
“现在,传我将令,敌营之外五里,出发!”
“吼!吼!吼……”
八百骑兵甩开马蹄,跟随付凌朝着魏军大营冲杀而去。
付凌这样一整,虽然无法杀伤多少魏军,但是可以极大地牵扯魏军的精力,使其无法集中精力对付屯留城。而且付凌的八百骑兵是独立成军,魏军当中则没有这样的编制,若想追杀,必须派出战车部队,相比骑兵,战车太笨重了,远不如骑兵灵活,那自然是付凌想怎么吃就怎么吃,魏军对付凌的骑兵一点办法都没有。
所以,付凌可以放心大胆地对魏军展开骚扰,使其寝食难安。
魏军中军帐内,魏武侯魏击居中而坐,周围众将环绕。
“上次寡人带的兵少,被晋人钻了空子,这次寡人带足五万大军,无论怎么使用也不会短少,这次一定要全歼晋军,一雪前耻。”
“不错,”一名副将点点头。
“诸位,等拿下屯留城,擒获晋侯,寡人定要叫他生不如死,哈哈!”
“杀!杀!杀……”
突然间,一阵阵喊杀声却是陡然传来。
在场众人皆是一愣,魏武侯喝道:“快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诺!”
一会儿,亲兵来报。
“陛下,我大营之南有上千晋军骑兵,正在朝我大营冲击,魏任将军派出五千兵马出战,他们却是一触即溃,直接逃离。现在魏将军请示陛下,是否追击?”
“近千骑兵,骑兵也可以这样用吗?想必对方有备而来,小心有诈,”魏武侯思索片刻,“告诉魏任,不要追击,但是要严密防止他们突袭。”
亲兵回去复命,魏武侯则朝着众人问道:“骑兵向来只是用来传递信息,用作探马甚好,什么时候可以独自作战了?这晋侯用兵真是诡异!”
“启禀陛下,魏川将军的前锋在来的路上遭遇晋军骑兵袭击,损失两千余人马,对方却一点也没有损失。”一名偏将脸上一红,不敢再欺瞒,向魏击禀告说。
此前,魏川没有禀告魏武侯路上的损失,未战先败是一大罪责,他原本是想在攻破屯留城后拿战功抵消,这时,魏武侯问起,下面的人不敢隐瞒,立刻说了出来。
“啊!”魏武侯有些惊讶,“骑兵独立成军居然有这样大的威力!吩咐下去,注意这股骑兵,如果能够擒获,寡人重重有赏!”
自此,付凌的骑兵无形之中多了一层保护伞,魏军反而不敢伤害他们了。
整个下午,付凌的骑兵每次出击,魏军均不再射箭,仿佛生怕伤害了魏武侯视若珍宝的骑兵,每次只是派出大量战车和步兵,大范围的迂回包抄,妄图合围晋军的骑兵。
但是骑兵相比战车太灵活了,每每付凌看见魏军围拢过来,立刻掉头就跑,战车笨重,追又追不上,白白损耗大量人马的精力。
这样的情况直到入夜,付凌在一处洼地,先是拿出干粮,饱餐一顿,然后便留下一些人看守战马,其他人各自休息。
这晋中平原虽然荒凉,耕地极少,大多是荒地,但是七月时节,马儿自可以找些青草来吃,倒是不用人太多费心。否则的话,数百匹马的补给,也是够付凌头疼的。
半夜时分,众人早已经警醒,简单收拾一番,再度上马,急速朝着魏军大营的方向而行。
“这里是魏军大营驻地,时常有探马出没,我们要小心几分!”付凌脸上现出几分凝重之色。
“魏军大营在城南,我们绕到大营的东面,那里是他的粮草大营所在,我早已经做好布置,今晚就折腾他一个底朝天。”
一行人兜了一大圈子,足足一刻钟的时间,众人才赶到目的地外两里。
八百骑兵牵着战马,排成长长的数列纵队,悄无声息接近通火通明的魏军大营。
一队长悄悄上前,查探一番,回来告诉付凌,“将军,正是这个位置!”
“好,行动!”付凌一挥手,派出一队人马,拿出挠钩,投掷在大营的栅栏之上,牢牢勾住,一百余人用力打马发力,“咔嚓嚓!”一声响,大营的栅栏生生被拽断一大截。
八百人马蜂拥而入,眼前就是魏军的大军粮草所在地。
须臾之间,熊熊烈火冲天而起,借助萧萧夜风,火借风威,风借火势,眨眼之间,魏军的粮草垛子均燃起冲天烈火。
“杀!杀!杀……”
八百人齐齐发一声喊,挺起骑枪冲进大营大砍大杀。
霎时,魏军大营整个就乱了,魏军都在熟睡,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杀声从何而来。
魏武侯开了一整夜的会,刚刚躺下进入梦乡,大火就着了起来。
透过帐篷,魏武侯看见外面的冲天大火,大惊失色,连忙推开身边的小妾,翻身而起。
他沉声喝到:“来人!”
亲卫推门而进,一躬身,“陛下!”
“速速查明火起原因,杀声从何而来!”
“诺!”
过了一会儿,卫士来报。
“陛下,粮草大营起火,杀声也是从那里而来。”
“啊!我的粮草啊,没了粮草,五万大军吃什么!恐怕不到三天就不战自溃了!速速派人扑灭大火,上阵杀敌。”
“诺!”
魏军大营行动起来,人喊马嘶,沸反盈天。
付凌把骑兵营分为四队,每队呈现锋矢阵型,如四股洪流一般,从大营的东面向西面疾推。一路上,远的用弓箭,近的用骑枪刺,用长剑砍,付凌的骑兵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魏军大营似通天大道一般,在付凌等人的战马面前畅通无阻。
半个时辰不到,付凌等人在魏军大营杀了一个对穿,回头清点人数,一个不少。
“爽快!太爽了!吾等再杀回去来一个对穿吧!”众人纷纷请战。
付凌沉思一下,摇头道:“不可,魏军有了防备,怕是我军会有损伤,那就得不偿失了。陛下说过,骑兵队的每个人,都是最宝贵的,一个都不能少!”
他大手一挥,“撤军!”
骑兵营八百人散开马蹄,朝远方疾驰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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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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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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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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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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