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益民的身上毫发无伤,衣服没有半点损坏的迹象。
心中疑惑,吃了大力安神丸,这么大力的吗?
她还没有试验过,罗益民扛起这四五百斤的野猪肉,竟然毫不费劲,面不改色。
“嗯,今日它的运气好,碰见我了,那我就给抓回来了。”
野猪棕色粗壮的毛发,和那看着就吓人的尖利獠牙。
人人都说这野猪可怕,罗益民竟然只身一人去山里解决了它。
齐珺用崇拜的目光看着罗益民,感觉他身上都在发光。
“你好厉害!”
罗益民挑了挑眉头,轻咳一声,丢下野猪,转过身遮掩自己脸红的羞涩。
野猪落地的瞬间,扬起一堆灰尘。
齐珺无奈失声一笑,用手把灰尘挥开,往后退了一步。
还是用灼灼的崇拜目光看着罗益民,前几个月自家男人还要跟两个侄子一块儿去山上捕猎。
现在好了,吃了大力安神丸,再加上他平时的锻炼。一个人,就能上山抓野猪。
再瞧那已经浑浑噩噩,死透了的野猪,更加肯定罗益民的能力。
灰尘散去,齐珺走到罗益民身旁,牵起他的手,望见他闪躲的红色脸颊,垂眸一笑。
“你真的很厉害,但是上山一定要注意安全。”
罗益民回握齐珺的纤纤玉手,上面已经没有一点儿茧,就是还有细微的疤痕留在手上。
“好。”
罗益民轻抚齐珺的脸颊,眉眼弯弯,他乌木般的黑发垂在两侧,柔顺的因风而起。
英挺的鼻子下,唇色诱人。
“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一样,我很喜欢......”
这话一出,齐珺心里唾弃自己,这个见色起意的女子,真的好生大胆。
怎么这样的话,都能说出口。
难道是因为罗益民现在是她的男人,所以她?是在挑逗他吗?
想到这个理由,齐珺就不害羞了,目光灼灼的盯着罗益民的双眸,二人就这么互相盯着对方。
“爷、奶,你们在数对方眼里的睫毛吗?”罗月蹦跶回来,就瞧见互相对视的二人,不明所以地问道。
齐珺闪了闪双眸,轻咳一声。
“嗯,你伯伯他们回来了吗?”
罗月侧过身子,指了指不远处的罗州广和罗州祥。
“伯伯和爹爹一块儿回来的,还有两位堂叔也来了。”
罗月说的堂叔,就是里正罗欢的大儿子罗州华,和二儿子罗州义。
这两人,就是一直跟罗益民去山上打猎的侄子。
罗州华望着地上那只比前一次还要肥壮的野猪,调侃道:
“大伯,您这么厉害,一个人都可以抓到猎物,是我们这些晚辈的差劲了。”
他们伯侄几人经常一块儿去山上,偶尔的调侃,罗益民是接受的。
“那是因为你大伯我经常锻炼,力气都大了很多。现在你们家吃喝不愁,是不是偷懒了。”
罗益民瞥了一眼罗州华,笑道。
罗州华心虚地看了一旁,跳过这个话题。
“大伯,您这野猪打算怎么处理?”
罗州义紧随其后,“大伯,分点给我们吧。我们许久没有尝过这野猪肉了,想念啊~”
罗州义拉长尾音,表达自己的可怜,却只得到了罗益民的一个拳头。
“好家伙儿,你大伯我还没有做决定,你倒想好了。”
罗州祥好笑了一瞬,把罗州义拉过来,搭着他的肩膀,“义哥,多大的人儿了,还故意说这样的话。”
罗州祥只比罗州义小几个月,他们堂兄弟二人的关系也不错。
罗州义挑了挑八字眉,没有说话,但在他的心里。
不管年龄,他心里的对罗益民,还是有那种像小时候的感觉。
罗益民瞄了一眼在打闹的二儿子和罗州义,笑道:
“分一半出来在村里卖,你现在就可以开始挑选了。”
罗州义欢呼一声,推开罗州祥,不和他打闹,就来到野猪面前,开始计划要那些肉。
没一会儿,村里人就请来了屠夫。
屠夫看着这么肥壮的野猪,咽了咽口水。
这么肥的野猪,不经常见啊。
齐珺看了一眼地上被抬起来的野猪,想了想,觉得那一半两百多斤的肉做一做,还是可以很好的保存起来。
首先是罗益民很喜欢的辣酱泡肉,其次是把肉腌制一下,放进油缸里面泡着。
六月二十二日。
清晨的阳光挥洒在大地,齐珺坐起身,看着从窗外进来的阳光。
今日是个好日子,是罗家铺子搬迁正式开业的第一日。
他们兄妹几人已经商量好,罗玲秀姐妹三人只要铺子的十分之三,另外的十分之七则是给罗家食肆的。
这一回,罗家铺子是有招牌的。
吴荷香和文珠负责的这边是罗家食肆,罗玲秀姐妹三人负责的是另一边是罗家点心铺。
众人满怀希望,收拾好的所有的东西。
从今日起,罗玲秀姐妹三人也加入了早晚一同出发去镇上的队伍。
至于之前买的房子,还没有完全过户,因为原东家的租客交了房租,要住到月底才搬走,以至于齐珺的任务还没有彻底完成。
罗玲英抚摸着属于自己的滑板车,瞪大双眸认真地看着。
一点儿倒刺都没有,打磨的很光滑。
后面制作的滑板车,尤其是给女子用的,罗州祥十分奢侈的在滑板车的四个轮子外,用兔皮包着,减少轮子在路面行驶的振动。
不知道罗州祥怎么设计的,有了兔皮包着的轮子的确很稳很多,不会因为有石子而翘起来。
家里有罗月和罗梅两个小可爱伺候着那一群野兔,兔子肉都明显的肥壮很多。
当然,越肥壮,就越早进入罗家的餐桌。
“二哥,你的手艺越来越厉害了。”罗玲英赞道。
“对啊,二哥的手艺真的很厉害,现在都不止编织箩筐了。如今这木匠的活儿,二哥都学会了。”罗玲芝紧随其后的夸奖。m.χIùmЬ.CǒM
站在一侧的文珠,望着自己的丈夫,骄傲的与有荣焉幸甚至哉。
罗州祥憨憨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挥挥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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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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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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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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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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