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走在路上不会淋湿,空气中都带着湿润的气息。
院子里的公鸡跟小黄和小白嬉戏打闹,好生热闹。
窝里的兔子起了凑热闹的八卦之心,站在栅栏旁边,透过缝隙看着一鸡两狗的嬉戏过程。
因为院子里的声音,齐珺今日早早就醒来了,心里一直惦记着买丛新山的事情。
她满怀激动地走出来,朝着罗益民说道:
“老头子,我们去二弟那儿,把丛新山买下来!”
小雨滴滴在她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影响她的心情。xǐυmь.℃òm
丈量丛新山要花很多时间,齐珺只想早点去。
她可是按耐了一个晚上的激动,就等着今日早点起来把这事情解决了。
罗益民宠溺地笑了笑,牵起她的手,“吃饱了吗?待会儿上山可是很耗费体力的。”
齐珺拍了拍身上自己缝制出来的斜挎包,家里做衣服省下的一点碎布,她都拿来缝制这个斜挎包。
为了不让家里人饿着,现在家里总会做一些馒头包子。
她这次出门,就打算带七八个。
吃,肯定不是她一个人吃,罗益民和里正罗欢也要顾及一下。
“放心,不会饿着我自己的。”
“对了,家里的小兔子都长大了,那大兔子是卖掉还是自己吃?”
这一次,齐珺想到了辣口的兔腿肉,有点馋了。
问出口,她就觉得自己问错人了。
这些兔子都是罗月和罗梅在养着,应该问问她们姐妹二人。
还没等齐珺改口,罗月就牵着罗梅出现在齐珺的面前。
“奶,现在我们家不差钱,就把这两只兔子留给我们自己吃吧。”罗月爽朗地说着,“但是,爷能不能帮我们再抓一些野兔回来,我们还可以养多几只。”
罗益民见孙女儿这么开明,自然爽快地答应。
“可以,今日爷去山上给你们姐妹二人多抓几只野兔回来。”
趁吴荷香还没有去镇上,齐珺直接吩咐了一下,今日下午回来就宰了这两只野兔,用辣酱腌制一下。
吃起来辣辣的,才有滋味。
夫妻二人出门,来到罗欢家门口,碰巧就看到扛着锄头准备去地里的罗欢。
齐珺心中暗叹,他们的运气真好,每回来,都能碰到罗欢。
“大哥,大嫂。”罗欢主动打着招呼。
罗益民微微一笑,让罗欢把锄头放下,他们要买山。
罗欢一听,不得了,前段时间说不买那二十亩的地,他还以为大哥家里不够银钱。
才几日的时间,他家大哥就来说,要买下丛新山。
他不敢相信又一脸呆滞地放下锄头,带上要计量的工具,又去村里喊了两儿子过来帮忙。
“大哥,你确定要买下丛新山吗?那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
罗欢还是不敢相信,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罗家从一个小小摊位,到开铺子,和福运楼合作辣酱,现在就要买山了。
“嗯,买下来种点果树,也能为家里增加点收入。”罗益民应道,“铺子里的生意不知道可以做多久,拿赚到的钱买下山,我这心里才踏实。”
罗欢一听,立马就认同了这个观点。
几人闲聊几句,就走到了丛新山的山脚。
“镇上衙门以前有丈量过丛新山,有记录和档案。今日过来,主要是看一下总体有没有变化。”
齐珺听着,点了点头,多几亩地也没事,她现在手头可以有一千二百两的银钱。
她跟着罗欢几人走了一会儿后,觉得有些无趣,便留罗益民一人在那儿看着,她在这儿山上闲逛一会儿。
丛新山是离村里最近的山,占地面积很大,距离深山有一定的距离,不用担心有猛兽出没。
没走几步,就能看到上山采摘野菜的村民。
山上的野菜很多,就看村民们是摘嫩的,还是摘老的。
隔壁还有座丛林山,面积和丛新山差不多,离村里的距离也不远,仅次于丛新山。
但村民们不会舍近求远,除非家里真的没粮吃饭。
远看,会发现丛林山比丛新山更加的茂密,绿油油的。
等齐珺买下丛新山,村民们就只能去丛林山,这么一来,也是好的。
那山上,有很多还没有采摘的野生植物。
最多,就是多走五分钟的路。
“大婶,上山来挖野菜吗?”村民看到齐珺,主动打招呼。
现在齐珺可是村里的红人,他们就想在齐珺面前多露点脸,家里的人能不能赚钱,就看齐珺能不能想到他们了。
“上来逛一逛。”齐珺淡淡的说着。
那名村民也是识趣的,见没有聊下去的机会,就先行离开。
【检测宿主的积极性,发布景区任务二:开发丛新山一百亩地。】
闻言,齐珺立马来了精神,昨晚睡不着,她可是做了很多的规划。
她打算先种植一百亩的桃树,不为什么,就为了桃花那粉色,实在美丽。
齐珺试着在美廉买菜上搜索了一下,发现真的有桃树苗。
看来,是系统为了支持她的景区,特意开放的种植板块。
但这只是她的初期想法,在种植之前,要把丛新山围起来,表明这座山已经是他们罗家名下的山。
围起来的同时,不能让围墙上光秃秃的,齐珺打算在外围种满混色的牵牛花,内侧种上金银花。
在观赏过之后,还可以摘下来晒干泡茶喝,一举两得。
简单的规划了一下后,齐珺瞧着山上的树木,棵棵都挺拔在山中,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来日方长,这些事情可以慢慢来做。
齐珺绕了一个圈,回到罗益民几人所在的位置,跟罗益民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先行回去。
买山的念头已经实施起来,丈量好再去镇上衙门进行买山的步骤就可以了。
后面的事情让罗益民来负责,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该想一想,景区任务一完成后,所得到的下货单名额,应该给谁。
齐珺走到家门口,就看到文珠匆匆走回来,一脸着急担忧地模样。
“娘,我爹他从山上摔下来了,我能不能先跟您借点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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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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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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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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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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