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十七年四月,大明王朝最后一位皇帝孤独地站在奉天殿(清代改名太和殿)的殿门口凝视远方。
一早他已经下旨群臣入宫朝会,可一个时辰已经过去,奉天殿外的大钟也已经敲过几回,整座紫禁城依旧是一片死寂,见不着一个大臣奉旨到来。
此时农民军的攻势如破竹,三月十八日,就打到北京城下。崇祯帝派太监和士兵上城防守,可是搜索干净,也只有六七千老弱残兵,还缺衣少食,上了城楼,大都躺倒大睡,根本没有人认真防守。急得督战的军官用鞭子抽,起来一个,另一个又躺下了。十九日,守城太监曹化淳开了城门,放农民军入城,李自成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地进入紫禁城。穷苦百姓热烈欢迎农民军的到来。
崇祯的内心充满着懊悔和愤恨。
自他登上皇位十七年来,曾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力挽狂澜于即倒,就在不久前,李自成在围住北京的情况下仍然派人送来的议和的信件,只要他答应李自成的三个条件,即可撤兵。
三个条件说开了,其实就是要地盘,要名分,要军饷。
要地盘---要大明整个西北区域,包括甘肃,陕西等一大片国土。
要名分---封王,从此不奉诏。
要军饷---提出需要百万两白银作为犒赏他的农民起义军的军饷。
平心而论,提出这上面的条件对于一个即将成为胜利者的人来说并不过分,因为这时候的崇祯已经没有了任何的谈判筹码。
可是作为一个认定自己是奉天承运继承正统的大明皇帝,怎么可能承认这些条件呢?!!
第一:如果答应李自成的条件,不管李自成是否真心,崇祯都必须背上割土失地的罪名,这对于刚烈的崇祯来说,他是宁愿死也不愿意认的。xǐυmь.℃òm
第二:他从来就不信李自成会遵守承诺,李自成几十万大军都兵临城下了,北京城内没有几个兵,谁都知道北京城守不住,既然如此,为何要答应?答应李自成的条件后,他还是打进来,那不是连最后的尊严也没有了?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抽出一柄龙泉宝剑,直接去了后宫。
崇祯提着剑先来到袁贵妃那里,两人一起喝了几杯酒后,崇祯就让袁贵妃自尽。袁贵妃就按照崇祯的命令上吊了,可是绳子却断了,掉下来的袁贵妃,爬起来就逃跑,可是还是没有逃得性命,被追上的崇祯,一剑刺死。
接下来,崇祯接连杀了自己的多位嫔妃。在他认为,他的女人必须要保全名节,绝对不能落入贼人之手。
杀死了众多嫔妃之后,他来到了周皇后的宫中,这时周皇后已经带着他的三个孩子站在宫里静静地等着父皇的到来。
他走到孩子面前,用手抚摸着儿子们稚嫩的小脸,然后对着他们说道:
“儿啊,你们原是这人间最幸运的孩子,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可惜生不逢时,在这个年月来到帝王之家,如今贼子即将破城,趁现在还来得及,你们换上百姓衣服,赶紧逃命去罢,从此作为一个百姓,隐姓埋名于民间,只要能一生平安,就已经是最大的福分了。
等皇子们走后,他又对着周皇后说道:
”皇后,你自我还是亲王时就跟着我了,十数年勤勤恳恳帮我打理后宫,不可谓一代贤后,只可惜我这个做丈夫的辜负了你,不能给你一个善终,我们若有来世,朕愿再与你结为夫妻。“
说罢,掩面而去,那周皇后待崇祯走后,也自己穿戴整齐凤冠霞帔,自缢于宫内。
等到宫里的事情处理完,崇祯皇帝就带着身边仅存的一位太监王承恩登上了这景山,一路上山直至来到这棵槐树之前。
崇祯站在这里眺望整座北京城,李自成的军队已经攻进了内城,在整座内城里烧杀掠夺,一股股的黑烟直冲云霄。
他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在衣带上颤颤巍巍地写下了下面这段话:
”“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
写完以后,他将这份遗诏别在腰间,就在这棵树上上吊自尽了。
大明王朝二百七十六年的国祚就此终结。
赵珩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缓步走出亭外,走到树下顺手折下一根细枝拿在手中把玩。
“韵儿,中国历代王朝国祚不超300年,这是一条铁律,从努尔哈赤起兵现如今大清已经传到第十一代皇帝,历时亦有二百多年,眼见着国势日衰,内忧外患。如果再没有一个有作为的皇帝出现,亡国灭种也没几年的光景了。”
艾韵儿听完了赵珩的话,奇怪地看着他问道:
"我只是个女儿家,不懂这些军国大事,你同我讲这些做什么呢?”
赵珩也盯着艾韵儿的眼睛半晌,这才鼓足了勇气对着她说道:
“之所以我要和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人,并不是什么乔致庸的外孙,而是当今的天子,光绪皇帝爱新觉罗.载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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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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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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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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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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