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聿怀为沈烟准备的嫁妆从别墅内摆到了别墅外,镶金边的红色箱子,一箱一箱,琳琅满目,繁华豪横的一眼望不到头。
喜娘和季书怡以及灵灵在给沈烟小心翼翼的穿着华贵庄重的礼服,
是一件明制的凤冠霞帔,
红色的喜服上是用金丝和珍珠点缀绣出的比翼双飞、鸾凤和鸣,寓意白首不相离的美好,
绯色代表吉祥,金色寓意华贵,
深绿色的霞帔,披挂于胸前,垂钓着一颗金玉坠子。
季书怡看着沈烟戴上雍容华贵又大气的凤冠时,终于忍不住说了句:
“天哪,美烟你这是要迷死九哥啊,九哥真是好福气啊,我要是男的,我也要娶你!”
沈烟听得弯唇笑笑:“你最会夸我啦。”
随后目光专注的看着铜镜中的自己,心底各种思绪翻涌着,一切都好像做梦似的,心还有些飘飘然,可想到唐世卿的样子,一颗心就瞬间踏实了。
是他为自己铸造了一个充满梦幻的童话世界,
而她终于要成了他的妻子,
从此,‘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那一刻,镜子里的女孩笑容端庄美好。
出阁礼毕,鞭炮声响,锣鼓喧天中迎来欢天喜地的迎亲队伍。
沈烟手持一把却扇,微微遮面,在江聿怀和江丞的护送下踏至轿辇中端坐,
轿起的一瞬间,锣鼓声夹杂着鞭炮声更加响亮了起来,
迎亲队伍纷纷穿着明制服装抬着嫁妆箱子浩浩荡荡的跟在轿后,紧紧是嫁妆队伍都排成了长长的队伍,
热闹、庄严、奢华,好似普天同庆,
喜婆一路走在轿前撒花开路,
是八抬大轿,是明媒正娶,
是唐世卿给予沈烟独有的盛世认定,
繁花似锦,永不落幕。
而在队伍前,穿着明制新郎服骑着黑色骏马的唐世卿忍不住几步一回头的去看轿中的宝贝,
她端庄美艳,
终于,成了他的妻子。
他们的新婚房是城郊的一处庄园,里面应有尽有,而今日更是被布置的像一座古色古香的宫殿,红帐千灯,磅礴奢华。
沈烟下了花轿在喜婆的搀扶下走在花间小道上,她的婚鞋是自己挑的鞋前带有一个铃铛,
此时步步生莲的走在玉石小道上,
一步一响,一步一想,皆是他。
最后,婚书上落下两人的手印,上面写: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
赤绳早系,白首永偕;
花好月圆,欣燕尔之;
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
谨订此约。
最后,婚礼一直热闹到深夜,宾客散尽,回到婚房的唐世卿看到沈烟正坐在镜子前摘耳饰,他看的愣神了好一会,看到沈烟似乎自己取不下耳饰了,才恍惚回神的走到她身后,抬手为她摘下耳饰。
“喝了很多酒吧?”他刚一靠近沈烟就闻到了男人身上有些浓郁的酒气,微微蹙眉的仰头看他。
唐世卿继续温柔的为她取下头上的发饰:
“是喝了不少。”
他语调轻缓却又藏匿着掩饰不住的激动兴奋。
沈烟由着他给自己拆卸妆发,只担心的问:“那你头晕吗?提前让人安排了醒酒汤,我去端过来你喝点。”
说着就要起身。
“不用,头不晕”
唐世卿轻按着她的肩阻止她起身,随手将她盘起的柔顺长发披散而下,慢条斯理的用手当成梳子轻柔的给她理了理,然后缓缓弯下腰从身后将坐着的女孩搂进怀里,很是贪恋的埋头在她颈窝里亲了亲,嗅了嗅她身上的香气,低低缓缓的开口:
“终于娶到你了”,
他身上染着酒气,嗓音低低哑哑的重复了句:
“终于娶到你了。”
他说着控制不住的就要偏头去亲她的唇,怕酒气熏到她最后只亲在了她的脸上。
而如今的沈烟,也会洞察他的小心思,转瞬就主动回吻上他的唇,甚至眼底含笑的舌尖轻扫过他的唇瓣,低语了句:
“何其有幸,遇到你,还成了你的妻子,
我才是该惊叹的那个人,终于嫁给你了…”。
唐世卿望进她水雾娇媚的眼神里,一眼成痴,她的话语更是让他心间有蜜糖化开似的弯唇笑了起来,下一秒直接伸手将人从椅子上抱了起来往婚床上走。
沈烟的脚上还穿着那双带铃铛的婚鞋,被抱起来时叮铃作响,好听的不得了。
唐世卿把人放在床边后,蹲下来为沈烟脱下了婚鞋,铃铛作响,
沈烟好玩的笑着说:“你有没有觉得这个铃铛特别好听,还很好看。”
唐世卿听得眸光微眯了眯,然后意味深长的笑着抬头看向床边的女孩反问:“好听?”
然而还没等沈烟回答,就看到这个男人竟取下来鞋子上的铃铛,接着就找了两条红绳,把铃铛系在了她的腿腕上。Χiυmъ.cοΜ
“你干嘛?”沈烟懵颤颤的眨了眨眼反问。
然而话音刚落,就看到忽而直起身的唐世卿直接朝她压了下来,接着男人低磁暗哑的声音传来:
“宝贝不是说铃铛好听吗?让烟烟听一夜好不好?”
沈烟听得眼眸微睁,然而却没做出任何挣扎,反而主动抬手环上男人的脖子嗓音藏娇:
“好啊~”,
女孩眼波流转的笑:“唐先生,新婚快乐啊。”
唐世卿看着怀下媚眼如丝的女孩喉结轻滚着,控制不住的就低头吻着她说:
“余生有你,一定快乐。”
……
新婚夜的唐世卿许是太过兴奋,亦或是沾染了酒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疯,
温柔疯,强势掠,铃铛声不止响了一夜。
而被撩疯的沈烟,隐约听到他在耳边说:
“你是我唯一,初见乍欢,久处仍怦然的存在”
“沈小烟,你大概都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你”
“有时,我在想,是不是上辈子我就爱你爱的无可救药却没能拥有你,所以这辈子一见到你,就毫无回旋余地的沦陷了……”。
他每说一个字,力道就多了好几分,沈烟甚至都来不及细想他的话,就昏昏睡去了,
只隐约记得,她对他说:
“……我的爱你是后知后觉,愿用往后余生去弥补,
弥补……我最爱的男人……”。
——————
他们的婚礼,除了各种角度航拍的无人机,其他皆是完全秉承着中式婚礼进行,
因为过于细致,华贵、庄重、热闹喜庆,甚至牵动全城百姓同庆,
现场盛大繁华的可谓是史无前例,直接被国.家主动邀约制作成了中华文化古典风华的宣传纪录片,近乎被载入史册,供世人观赏歌颂,
亦如,他们的爱情,生生世世不停歇。
喜欢,是乍见欢,
爱,是久处仍怦然,
他对她,一眼欢喜,久处生爱,
从此,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而她,是后知后觉,是反复认定,然后无限沦陷,甘愿倾尽一生来作陪。
————————————————————正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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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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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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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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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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