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荀柔荀爽>第 137 章 北国风光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荀棐走出摆庆功酒的大帐,一仰头糊了一脸碎雪,顿时酒气一消。

  其子荀欷跟在身后,忙将狐裘披在父亲肩上。

  “风雪甚急,伯珪兄我们就此别过吧。”荀棐回头向公孙瓒道。

  “此次大胜丘力居,一路将之赶过弹汗山,盖有常青相助,稍许风雪,岂能阻挡我与常青兄之情意?今日瓒定送君至青州境。”公孙瓒龙行虎步,大步走进风雪之中。

  荀棐心底无奈,面上还要笑得比公孙伯珪还要爽快,“伯珪兄如此盛情,在下岂能不受,只是青州如今情境,伯珪亦知,棐实在心中难安,归心似箭矣。”

  “常青兄莫非看不起我公孙伯珪?”公孙瓒顿时脸色一变。

  “公孙长史,误会本朝之意,”荀棐身后,安乐郡主记王修,风度翩翩的长揖一礼,“正因为与长史亲近,本朝才敢直言难处。”Χiυmъ.cοΜ

  王修,字叔治,青州北海营陵王氏。自幼丧母,有孝行,颇有才名,少时游学颍川,曾拜访高阳里。

  荀棐到任乐安郡,便将他请来。

  其人正直忠正有才能,又是青州本地人,荀棐自然要用他。

  公孙瓒听完王修这一句,还转颜色,最后终只送至营门口。

  营寨外,荀襄已将安乐郡五千兵马整队完毕,迎上来向父亲报告,除她之外,几个跟随前来的同族,也骑马迎上前来。

  公孙瓒一见玄甲凛然的荀襄,就开口赞叹,“真君家虎女也!”

  “公孙伯父谬赞!”既然公孙瓒已开口,荀襄自然得上前拱手见礼。

  公孙瓒摇摇头,向荀棐道,“若非续儿已娶,我真想聘令女为我儿妇,可惜余下诸子,俱不如意,配不上君家女公子。”

  这公孙瓒有意他妹?

  荀欷在亲爹身后瞪大眼,连连拿脚尖推他爹后跟,爹,这时候可不能再客气!

  “小女粗鄙,岂敢奉帚。”荀棐满脸无奈摇头,脚下生根钉进雪里。

  被拒绝,公孙瓒倒不生气,毕竟是荀氏女,若是长子还能再坚持一下,其余诸子的确是拿不出手,今日就试言,不行也就算了。

  好不容易辞别走脱,荀棐长长出一口气,觉得脸都冻木了。

  这也就是亲弟了,敢给他哥发配到这冰天雪地的地方,还给安排平衡扶助公孙瓒这种任务。

  他向身旁的荀宜道,“六弟你以为,今日帐中宴饮,公孙伯珪以乌桓金环示我,果有不臣之意?”

  “未必。”荀宜垂首避雪,轻轻吐出两个字,皎若好女的面容一片清冷,乍一看神情与荀攸仿佛。

  只是吐出这两个字,之后就没有了。

  荀棐习惯了他的说话方式,想了一想道,“也是,公孙瓒性情桀骜,却未必敢有反心——你回去后,替我走一趟,去拜见刘幽州。”

  他弟要扶公孙瓒,是要其人在幽州镇住边陲,抵挡鲜卑与乌桓入侵,他与荀宜等商议,要做到这件事,就不能撇开刘虞和公孙瓒的关系,也非只保住其人性命。

  “平原相去更为合适。”荀宜不徐不疾轻轻道。

  平原相刘备自然是刘氏同宗,但刘备又不是他们家人,能一样吗?

  “若元和你不去,那只好让铮儿与刘玄德一道去了。”

  让你儿子去,你舍得吗?

  “亦可。”荀宜惜字如金,神色不动。

  荀棐呼吸一滞。

  行吧,他都请了刘玄德同路,如此还真没什么不合适的了。

  他一仰头,望向上下莽莽茫茫一片肃杀的风景。

  北疆的战场,与中原完全不同,是另一种肃杀,世代生活于此地的鲜卑、乌桓等族,要南下中原,妄图饮马黄河的野心,到了此地之后,他已全然理解,也终于明白阿弟为何始终对北方胡族,如此警惕。

  他们无法消灭,也无法教化,只要剩有余孽,迟早就会卷土重来,今次一战,将乌桓与鲜卑赶出弹汗山,大概只能暂且让北疆安定,但至少这份捷报,能让含光在雒阳更加安稳。

  汝南袁氏、弘农杨氏、太原王氏...在雒阳待过的荀棐十分明白,与这些在雒阳树大根深的豪族相比,荀氏的力量远远不足。

  ...

  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汉明帝下令,在雒阳城西雍门外修建了中国第一座佛教寺,即为白马寺。

  白马,是为纪念随使者从西方驮回百卷佛经的白马。

  “寺”则源于“鸿胪寺”,是为汉代接待外番使者的机构,也是随使者前来的印度高僧最早居住之处。

  汉书中“诸官曹属之所,通呼为寺”,这个称呼在此时,还未具备后来通认的含义。

  在此时的雒阳百姓眼中,这座番国官署,住着一群受钳刑剃光头,脸被拍扁,鼻子巨大,行为古怪、喜欢念咒的番人。

  直到荀太傅近来常往参拜,坊间才渐起传言,原来那不是官署,而是供奉番神的庙。

  而在太傅之后,朝中官吏及其妻女纷纷前往拜见,董将军的母亲池阳君与孙女渭阳君据说一次去,就献了一百金。

  “这番神,难道还能管得我朝?”赵大将疑惑问向周围的邻居。

  雒阳附近百姓,多以渔柴为业,大冬天不能捕鱼,下雪不得上山,只好凑在一起闲话疗饥。

  “对呀。”“没错。”众人挤成一圈,也没觉得那么冷了,都缩着发抖,表示赞同。

  “这有何难,”穿着纸衣的老儒生,挤紧身旁的人,“俱是神祗,自然互通有无,”他顿了一顿,想到一个绝妙比喻,“就如朝中贵人。”

  “哦——”

  众人茅塞顿开。

  如今朝中百官,文官归荀太傅,武官归董将军,荀太傅要动点武,得跟董将军打个招呼,董将军要想招个名士,要找荀太傅行个方便。

  “那番神管不管娶媳妇?”一个年轻人忍不住举手问。

  人堆轰然大笑。

  这个说“张郎你想要媳妇,李老二家好闺女,你求李二去”;

  那个说“这番神要应了,怕不是要给你个鬼脸番女,你要是不要...”

  又一个说,“李老二眼光高呢,要将闺女送城里贵人家。”

  年轻的张三被调侃得脸红,倒是干瘦干瘦李老二捻了捻稀疏的胡子,“前两日王太常府招女婢,那丫头侥幸得中了。”

  众人顿时一阵热闹,乱哄哄的恭喜。

  正说笑,一队跨马的西凉兵“哒哒”过来,说是要田猎,要几个人跟随去拾猎物。

  西凉兵虽然脾气不好,但有钱又大方,几个人都不说笑了,连忙爬起来,争先恐后围上去,李老二干瘦,挤在最前面,怕自己年纪大,被刷掉,拼命说自己跑得快,眼睛好使,能看清三里外雪里的兔子。

  深目虬髯的西凉队率居高临下的扫了一眼人群,倒也没将李老二剔掉,一挥马鞭许他们都去。

  …

  “啪哒、啪嗒...”

  马蹄扬起飞雪和泥土,在铺白一层的原野飞驰。

  荀柔挥了两鞭,只觉呼入空气带着冰刀刮剌气道,寒风透骨身上氅衣就跟没有似的。一抬头,跑在前面的吕布已经撒欢,只能紧闭呼吸,夹紧马腹,勉强跟上去。

  这种天气,合该待在屋里烤火,再小酌一杯,可惜他之前拒绝过一次吕布狩猎邀约,不好在再拒绝。

  “咻——”

  一支长箭破空而出,在二里外绽开一小蓬血花。

  吕布的小舅子魏续举起被射中的兔子回来。

  箭穿过兔子右眼从后脑穿出,最大限度保留下这只兔子的皮毛,虽然只是兔子,但这样的箭法,还是引得诸将士卒一片叫好。

  “荀兄尚无所得?”吕布勒着缰绳回转,一脸笑意。

  猎来做什么?野生动物不能吃,不知道吗?

  荀柔笑笑,“让诸君见笑——”

  他话未说完,突然长眉一蹙,望向东向。

  短促惊叫,然后戛然而止,远处雪坡出现出现二三人影,短褐光脚,拼命奔跑,在白雪茫茫中,像一个个黑点。

  突然一个黑点一顿,溅出一小蓬血花,却还在继续踉跄着往前。

  很快,雪坡上翻过来十余骑士,他们大声欢闹,大声说着荀柔听不懂的话,为首一人兜鍪上红缨鲜明,挥矛向未倒下的人冲过去。

  那是羌语。

  虽然听不懂,荀柔却分辨得出。

  “呼哧、呼哧...”

  张生拼命奔跑,忘乎所有。

  耳边只有风声,他听不到还有几人还在跑,也已无暇顾忌。

  跑啊,跑啊,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才有让自己活下去,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倒下去。

  突然,他仿佛背后被人使劲推了一掌,他脚步错了一步,却没有停下来看,继续向前跑去,只有快跑,才能活...

  身后的风声更尖锐刺耳了,他整张脸都恐惧得颤抖——

  长箭破空而至,第一箭不过击中头盔,第二箭准确的刺穿,下意识转过方向来的脸,第三箭射中骏马的大腿。

  马吃痛得嘶鸣立起,那个将领捂着脸的将领摔翻下去。

  跟随胡将的亲兵先是在突如其来的变故中惊愣,接着很快回过神来,纷纷拔出佩刀,“并州——”

  “一个不留。”荀柔比他们反应更快。

  当他驰马接近,发现自己射中的竟是董卓爱将胡轸时,便已意识到今日不能善了。

  箭既已出,已无回头。

  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头脑之中,瞬间已闪过决断。

  人数相差不多,但胡轸所带不过亲兵,而与他同行的却是并州将领。

  两方武力值差距明显,他甚至才说出命令,战斗就已经结束,凉州兵卒或愤怒或惊恐得倒下,但结束得又太快了些,“等——”

  荀柔忍不住睁大眼睛。

  血花溅地,从凉州兵追逐下活下来的百姓,却倒在了并州兵将的刀下。

  “你怎——”被怒气裹挟冲口而出二字后,荀柔立即意识到自己错了。

  高顺沉静的抬起头,刀上还在滴血,“不能留活口。”

  荀柔定了定神,理智上知道对方行为才是对的,心中却有一团火烧得胸腔要裂开,心都要逃出来,“高将军所言正是,是柔思虑不周。”

  百姓听见了他们的说话,看见了他们的容貌,没人能保证,他们不会将事情泄露。

  况且事已至此,人已不能复生,他若指责高顺,只能在他注定要同董卓拼命之后,再同并州一系产生嫌隙。

  今天真的只是巧合吗?荀柔忍不住怀疑。

  并州人与凉州人积怨已久,吕布及并州诸将也绝非忍气吞声的性格,即使他刻意笼络,也深之不过是抱薪救火,若不能想出办法,迟早要爆发。

  可吕布,有这样的本事,设计出这一场?

  他闭了闭眼睛,觉得一切仿佛混乱的漩涡,他拼命的在其中挣扎,却越卷越深,越难收场。

  他是错了吗?

  今日,无论是与不是,都只能作当不是。

  一切痕迹快速遮掩,就算将来有一日要同董卓兵刃相见也绝不是现在。

  这天,他们继续狩猎到天色暗淡这才回城。

  即使后半日,连吕布都没精打彩,收获欠缺。

  一场谋杀悄无声息。

  胡轸驻扎城外,其人又不守规矩,时常外出,其消失,短暂时日内,并未引起城中注意。

  连老天都在帮忙,数日之间连降大雪,就算他们当时不周之处,也被遮掩得严严实实。

  恰好,朝廷上下又被另一件事占据心神。

  幽州传来消息——

  乌桓、鲜卑入寇幽、青二州,多所杀略,降虏校尉公孙瓒与安乐郡守荀棐追击,战于石门,又战与弹汗山,大破之,斩首千余,悉得其所略男女以还,虏遂远窜塞外。

  此胜,乃是天子登基以来第一场大胜,也是数年以来,北地第一场大胜,这昭示着汉朝国力仍在,天子威慑仍在!

  雒阳上下一片欢悦。

  连荀柔也松了口气。

  然而荀攸听闻后,却顿皱眉头,自坐中惊起——

  “糟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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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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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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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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