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荀柔荀爽>第 9 章 天下有疾
  荀柔仰头——好一只泥猴子,满脸泥灰,就能看清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

  泥猴子的年纪,大概在兄长荀衍与荀谌之间。身材粗壮,笑嘻嘻的凑过来,揣着手蹲在他旁边,“长得真好看。”

  掏了掏袖子,掏出一只压扁的草蚱蜢,拎在手上抖抖,“送你玩儿,叫什么名字?哪家的?说了请你吃糖。”

  荀柔看对方友善,看着土厚三层的玩具,犹豫要不要伸手,不伸手的话,是不是有点伤人自尊。

  “我家的。”处理完赛场冲突的荀衍,一转头看人逗自家小孩,顿时大步流星的走过来,一把将荀柔捞过去。

  “哦,怪不得,”少年一笑,脸上簌簌的落灰,“这么漂亮的小孩,一个人放这儿,你也不怕被人偷去。”

  “你当阿善是你家傻弟弟,不会喊啊?”

  “阿善,原来你叫阿善?”少年伸手,来摸荀柔的头,语气酸溜溜的,“你们荀家的小孩,怎么都长得这么好看?哎,不对啊,我记得你家荀彧,不止这么小点?”

  什么叫不止这么小点?

  “你老眼昏花?谁说这是我五弟?”荀衍一把将他的手打开。

  “你家有老六了?我怎么没听说?”少年道,“我还以为——”他故意停顿。

  “以为甚?”

  泥猴子冲他扬扬下巴,用仿佛彼此心知的语气道,“你那位小叔家的呀?”

  “不知所谓。”荀衍回了一句,随口转移话题,“——李尔那小子今天怎么没来,往常蹴鞠,不是他最是积极?”

  “哦,”泥猴子眼神顿时一变,抬起的手也垂下去,“他小弟没了,来不了。”

  “怎么回事?”荀衍浓眉一皱。

  荀柔听得心里也是一跳。

  没了...是他知道的意思吗?

  “李骞,你今日是怯战不成?”刚刚把自己罚下场的荀谌,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土大笑着走过来,按住少年肩膀,把他往后带了一步,“躲到这里来。”

  “还有什么,”泥猴子李骞没精打采道,“小儿半夜惊风罢,抽了一晚,早上急忙往县里找了巫医来,巫医看了一眼,就说没救转身就走,昨天抱出去埋了。李尔他娘从前天开始哭,哭了两天了,李尔在家里安慰他娘呢,连学都没去。”

  荀谌脸上的表情霎时一收,不由得望向兄长,见兄长也是眉头一皱。

  然后两人又一起望向荀柔,都失去了玩的兴趣。

  “你们没见过李尔他弟吧,也就这么大,”李骞指了指荀柔,“生得白净雪团似的......从小族里都说,不像我们李家的人,怕是留不住吧...他妈小心宝贝像什么似的,就没敢让他出过门,就这样,还是没留住...”

  “三岁的小儿本就难养成,谁家都一样...前几天还见过,还问桑实什么时候熟...哎,他家这两天都哭,大家听着都不好受。”

  年岁不大的少年,说着生死,仿佛已经习惯,叹息中透着无奈。

  “天时已迟,”荀衍趁他说话空档,一把捞起荀柔,“我们该归家了。”

  “正是。”荀谌连忙附和。

  “我也回家,”李骞抹了一把脸上的灰土,一脸没意思,“再去看看李尔那小子。”

  所谓惊风,是后来脑膜炎一类的疾病,这类疾病发病很急,若不及时医治,就是在后世也很危险。

  其实,除此之外,伤风感冒、毒虫咬伤、甚至只是木刺伤了皮肤,在这个年代,都可能致命,有人根据文献统计,在离东汉八百年后的北宋,皇室之中孩童的夭折率高达45%。在良好条件,以及更先进医术下,儿童夭折率都如此高,更不必想这时候了。

  荀柔知道,除了兄长荀棐,自己曾经还有过一个亲哥,荀衍堂兄行三却是家中老大,因为他曾经还有过两个哥哥。他们同辈的长兄荀悦,字仲豫,仲为第二,也是因为他曾经有过一个未及序齿的大哥。

  死亡如此轻易,以至于人们只能看淡...这是一个,人们还在为生存而奋力挣扎的年代。

  荀柔忍不住抱紧了荀衍的脖子。

  ...

  “去哪顽皮了?怎么这么脏?”荀采从盆里抓起一把草木灰拍在荀柔的头上,一通使劲的揉。

  荀柔被揉得低头,“我没玩,就看了一会儿阿兄他们蹴鞠。”

  他哪知道居然这么大的动静,就在旁边看着,都是半身的土。

  “那不该靠得太近。”荀采将热水兑了,用伸手试了试温度,用水瓢淋上去,故意吓他,“你这脑袋就才鞠那么大,人家一不注意,说不定把你当鞠踢了——”

  “阿姊,今天李家阿兄,问我是谁家孩子,”荀柔心里对李骞道了个歉,“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什么事?”荀采嘲笑一声,在他头上拍了一掌,握住荀柔的几根头毛,挤了挤水,突然觉得不对,眉头一皱,“等等,你去哪看的蹴鞠?怎么还遇见李家的人?”

  “就是...”荀柔顿了顿,发现自己给自己上了套,强制转移话题,“阿姊,你说会不会有人去告官啊?”

  “你去里中了?李家才——”荀采顿了一顿,“你都不说一声就出去了?”

  “阿姊,大家都知道,父亲回来了?”他们家逃的是不是有点硬核。

  荀采眉头皱一皱,将葛巾盖在荀柔的头上,犹豫片刻,还是蹲下身来,一边给他擦头,一边道,“你现在还未念书,不懂道理,但你要知道,郡中、县中、里中,父亲大人品行高洁,心存大义,直言谏上,均是忠心虑国,并未做错什么。

  “如今虽然宦官当权,蒙蔽天子,为世之蠹害,但天下还有忠义之士,丘县令、杨太守还有辛太守,都是明智之士,不愿听命宦官乱命,具庇护我家。”

  “里中诸姓,都是淳朴良善的人家,与我家邻居多年,相互帮助、相互了解,知道父亲品行高洁,都绝不会做出违背道义之事。”

  “况且,我荀氏并非任其宰割之辈,袁司空、杨太尉俱与我家交好,愿为我家张目,天子纵使为天子,也要顾及民意,不可随意妄为,只待时日,父亲定能无罪而赦。”

  “无论你在外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必害怕。”

  荀柔叹为观止。

  从后世观点来看,他姐这番话,简直太有水平了。

  宦官把持政权,排除异己,地方豪强对抗中央,自恃无恐,士人把控天下口舌,相互之间勾结,关系盘根错节...咳咳...总之可以说,除了不涉及边防外族政策,几乎是把东汉末重重弊端,尤其是后两项。

  所以,他们家,也荣幸的在东汉末年风云中,占一席之地。

  曹老板也好,大备备也好,都一度努力的想要把这乱七八糟的天下理一理,但都未曾真正成功。

  人们总说天下大势,天下大势,然而真正的天下大势,最广众的百姓,最强大的力量,还在被遗忘忽视的角落。Χiυmъ.cοΜ

  百姓从来不过是利益、是筹码、是炮灰、是一千、一万的数字。

  这片土地,从养活五千万人到四亿,花费了一千五百年,而从两亿到能养活十六亿,却只是区区一百年。

  ——这才是“人”的力量。

  国家的安宁,炎黄血脉昌盛,凭借的从不是一个人,一个勇者,一个英雄。

  国家,是国与家,国人共担之,国人共有之。

  这个道理,荀柔明白,但他更清楚,要所有兔子都明白这个道理,还需要两千年。

  他做不成英雄,也不想当疯子。

  “好了,”荀采把原地发呆的荀柔拎出浴盆,“来穿好衣服——本来想过两天在给你,现在好了...这几天你可别穿脏了。”

  荀柔回过神来,就看到面前摆着一套新衣。

  完全按照玄端礼服的样子,做出的幼童版,上衣下裳,外为黑色丝质礼服,缁衪纁裳,还有刺绣敝膝,内是白绢中单,还有一条宽腰带,除了花纹进行修改,其他几乎完全按正式礼服的样子做成。

  “阿姊...”荀柔望着衣服细致的针线,实在没想到,婚期将近的姐姐,竟为他做了一件新衣。

  作为一个伪儿童,荀柔一直特别理解,在他现在的年纪捡旧衣服穿,毕竟他很快就会长到一米八,现在的衣服,穿不了多久,的确不必浪费。

  这并不代表,他不想要新衣服。

  况且,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终于不再坦荡荡了!

  虽然节操掉着掉着也习惯了,但是偶尔还是后臀有点凉风嗖嗖。

  “好了,快试试合不合身,”荀采拍了一下他的头顶,“你都这么大了,阿姊走前总得让你穿一回新衣服。”

  荀柔伸手抱住姐姐,将头埋进姐姐的怀里。

  有些话,到了时候反而说不出。

  这个时代,女子出嫁是什么样子,荀柔想象不出,但从书里看的、故事里听说的,自来都是艰难。

  “阿姊,”荀柔忍不住抬头,“若是姐夫实在不好,你就回家来。”

  “胡说什么,”荀采拍他一下,“都不盼着你阿姊好啊?”

  “不是不是,”荀柔连忙道,“我当然希望阿姊你将来好好的,长命百岁,一辈子顺顺利利,平安喜乐。”

  “这还差不多。”荀采嗔他一眼。

  少女含羞带嗔,有种天然的娇憨。

  荀柔突然明白,自古小舅子对姐夫的天然敌意,带走姐姐的,就是敌人!

  ///

  转眼,日子溜得飞快。

  风和日丽,春暖花开,正是卜算得好婚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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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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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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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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