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你怎会在此?”荀柔奇怪。
赭衣的西凉名士,向来好奇心不重。
“荀校尉军务繁忙,抽不出身,又担心有人滋事,便令在下来看看。”贾诩恭敬的拱拱手,理由充分。
“有人滋事?”荀柔眉头一皱。
他姐姐带有家中仆从,还有雇农,就这样还有人敢来闹事?
周围四散的人群,匆忙又惶恐的拜下行礼,荀柔作为太尉,在长安城中并不高调,但由于容貌实在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认识他的人并不少。
“长安城有多少王公子弟,荀太尉难道不知吗?”
在荀柔摆手向众人免礼时,青衣布裙,扎着灰色半身围裙的荀采,领着众女,跨过渠沟,走上驰道来。
这话中有气啊。
荀柔当然知道,他姐姐寡居,容貌、才华、孝行、门第,一样不缺。
这年岁生死都容易,续娶的公卿比比皆是,他也听说不少上门提亲者,阿姊不愿意,父亲也就拒绝了。
——看来是有人来骚扰过,还是不太好直接不给面子的那种。ωωω.χΙυΜЬ.Cǒm
荀采不好出口,不过女伴们不是。
荀柔很快知道了那个名字。
曹德。
这个名字相当平庸,其人比名字还要平庸。
好色、无才、且平庸。
如果他不是曹操二弟,这个名字甚至不会出现在荀柔“认识”的人名单里。
感到荒唐的短暂惊讶过后,荀柔明白过来。
阿姊感到为难,父亲或许也是有意引导他来,就是希望他发现此事,做出决定。
这不是简单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问题。
曹德并没有到动手动脚的地步——如果他真有这样的意图和动作,反而解决起来更简单——但这位曹二公子只是不断纠缠。
大概是文化层次低,又出生宦官家族,在被含蓄拒绝过后,此君展现出与其他名门全然不同的坚持,又或者这就是曹家人本身的家族文化,不会被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到。
而整个荀氏,父亲、阿姊,都是不想让人认为跋扈,也不想给他带来麻烦,一直尽量避免与原本随天子西迁各方势力产生冲突。
与其说不能直接拒绝曹德,不如说在犹豫荀氏与曹家的关系。
毕竟,他看上去与曹操关系不错,而曹孟德如今又在关东为朝廷效力。
荀柔想明白整个事情,接下来就很简单了。
比起与曹操的友好关系,当然是姐姐更重要,由他出面拒绝也更加简单合适。
他让人立即将曹昂唤来,委婉的表示了态度。
曹昂是曹操长子,出仕太尉府,才华能力出众,是曹氏未来继承人,这件事荀柔只需向他表态就足够。
至于对方回家之后,如何处理这件事,他就不关心了,当然,如果连曹昂都不能解决,那他也就不会再顾及曹操的面子。
曹昂急匆匆的赶来,到面红耳赤的离开,并没有花多长时间。
“阿姊放心,不愿嫁就不嫁,将来若是要嫁,定也是阿姊喜欢的良人,绝不会随意将阿姊许人。”曹昂走后,荀柔向阿姊直接表明态度,“再遇这等事,觉得为难,直说与我就是。”
若到如今,连姐姐的婚姻自由都无法保证,那他这个太尉也太没用了。
“我明白。”荀采咬了咬唇,神色复杂的望向弟弟,“我当然明白...”
她没有就此事多说,转折僵硬的将荀柔引向棉田。
人群已经被驱散去,十亩地,在完全没有遮挡物的情况下,就视觉上看,是相当大的一片。
棉相对专业的种植成排,留出足够的空间照进阳光以及浇水,虽然没有后世印象中的一片雪白,但枝干看上去健壮而舒展,而不似有些田地作物,挨挨挤挤,瘦小不堪。
荀柔虽然自己也种过两年,但对棉花的种植懂得不多,默默看过一圈,采摘下一朵中等大小的棉花,与记忆中比较,似乎要大一点,但其实也说不出所以然。
太阳已经偏西,余晖暖色光芒映在纸上,有些发灰的阴影,采摘下来的棉,用一只只大竹筐承装,白绒绒的很惹人喜爱。
一筐一筐上秤称量过后,每一亩都合计出总重量,由任红昌记录在纸卷上。
“此物可以纺线,织衣,填充衾被,制成可抗寒冷的冬衣,其效必逾麻葛,且更柔软。”荀柔回过头道。
贾诩虽然不明白,但还是很给面子的作出倾听之态。
“此物最早出于珠崖岛,海中小岛,土地贫瘠,谷物难生,却能生长此物,”荀柔没有卖关子直接道,“当初在雒阳宫中见到此时,我就想,或许可以此物可以在凉州栽作。”
贾诩微愣。
“到时候,凉州种种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尤其是国家层面的问题。
如果凉州真的能将棉布种成特色,使整个地区富裕起来,那么即使改朝换代,任何统治者都会重视它,而所有矛盾,包括民族矛盾,都会得到妥善处理。
如今对于凉州发展极好的时代,好处在于,整个国家的农耕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凉州还有机会迎头赶上,和中原的农民一样,一代一代努力,改良这个适合在凉州种植的经济作物,使之成为凉州本地的根基。
棉花对土壤要求低,而对光线要求高,于对凉州有利。
但若是过二三百年,到唐宋年代,中原的农业技术发展成熟,外来引进的棉花,会理所当然在江淮地区培植,一但扎根,棉的品种就会逐渐适应中原水土,谁也不会想,它其实也适合凉州。
贾诩并没有露出什么感动的神色。
准确的说,这位城府极深的凉州谋士,瞬间露出惊讶,仿佛荀柔得了严重癔症。
当然,这本身或许就说明问题,毕竟将贾文和震惊得失去表情管理,而将真实情绪表露出来,这不能不算一种成就。
荀柔哈哈大笑,然后敛笑认真做出解释,“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凉州之弊,在其地贫。土地贫瘠致之人民穷困,人民穷困则秩序难成,人无恒产,居无恒心,教化与道德自然不行。”
“我并非以为仅仅一颗棉,就能使凉州富裕,但姑且一试并无害处,不是吗?”贾诩不会知道,两千年后凉州会成为全国最大棉花产地,还出口全世界,“有汉以来,朝廷深负凉州百姓,如今亡羊补牢,犹未迟也。”
贾诩的惊讶很短暂,缓过来后,回到合适的职场下属状态,做出恰到好处的恭维。
荀柔并不介意,说这些话只是为了表个态。
兵马在训练,军粮在囤积,一切准备,都是为明年出征凉州。
但收复凉州比收复河东,要艰难复杂得多,他甚至没准备能在一两年内完成。
在过去,中原稳定凉州的方式,就是简单粗暴的杀戮,等人口杀到安全线下,再来点温和的政策,打一巴掌给个甜枣。
他希望让贾诩明白,他如今对待凉州,绝非既往朝廷的警惕与敌视,也绝不将凉州羌、氐等族视为异族。
而凉州土著贾诩,能够放下所有顾虑,为凉州未来贡献才智来。
...
“有一件事,”到晚饭过后,荀采将荀柔拉至僻静处,“云娘,”她犹豫了片刻,这才道,“找了任姑娘传消息,想私下与你见一面。”
荀柔微微一愣。
“的确于礼不和,我本不想答应,”荀采神色纠结,“却又担心,她是否有什么难言之事...听闻吕夫人性情颇为刚强...”
荀柔想得却是别处,云娘不是没有分寸的女子,自然明白养女的身份,在一些时候避嫌为好,仍然坚持想要见面,必然是有重要事情要说。
“可有说何时何地?”
“两日后,恤孤寺。”到这一步,荀采自然不会再阻拦。
荀柔若有所思的点头答应。
既然还有两天,自然就先放一边,眼下先接待带着消息前来的大侄子。
“公孙伯珪与袁本初联手了。”
“当真?”荀柔可知道,公孙瓒最看不上袁绍这样的名门贵公子。
“据报袁氏已与公孙伯珪交换了婚书,要将其女嫁给公孙二郎。”
荀柔为他倒了盏水,“所以,袁绍对河内的异动,可能是项庄舞剑?”
荀攸露出迟疑之色。
“若将常山兵力引向西,则袁绍可以和公孙瓒合兵,攻下幽州。”
荀柔吐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进攻河内就是进入司隶,若袁绍剑指幽州,他的压力会小许多。
荀攸犹豫的端起盏,“的确很有可能。”
“袁绍恐怕还是担心朝廷檄文的。”
毕竟袁绍要真的拿下河内,朝廷不做表态就说不过去了,而对于一个尚未发育完成的诸侯,檄文也是很不利的政治影响。
“——公达以为,此次兄长他们能否取胜?”荀柔给自己也倒了一盏。
袁绍有一州之地,兵足粮广,公孙瓒有精锐的白马从义,而他们则是三个郡的兵力加一个不知道能起多少作用的刘虞。
再说什么保公孙瓒性命的话,就是玩笑了,既然公孙瓒倒向袁绍,当然就是敌人。
“袁氏兵马不少于八万,公孙瓒有三千铁骑,不过常山郡与中山郡扼守冀州与幽州中道,断其联络,胜算并不差。”荀攸显然早已想清楚。
“如此也好,实在鞭长莫及啊。”长安远离中原,安全是安全,但对于中原战事的掌控,却显得不足,就连运粮草都没有办法,实在太远了。
“飞书给友若兄与兄长,”荀柔顿了一顿,“还有刘玄德,请他们一定小心提防。”
荀攸点点头,“还有一事,陈长文想转御史台为吏。”
“看来他的确看不上太尉府。”荀柔不满的轻哼一声。
他虽然曾经打击陈群,想让他重新考虑职业规划,是想让他踏实干活,却没想陈群真的半路转职了。
荀攸容忍的望了他一眼,“太尉府庶务,非陈君所长。”
“...好吧,我同意了。,”荀柔抬抬下巴,“反正,这也不算什么大事,他自己勿要后悔就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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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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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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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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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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