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曼毕业后,家里给她买了一套房子。三室一厅的普通住宅,在临桑已是一千多万的价格。
她早就让谢宝南搬过来同住,她却因为舍不得陈邺而迟迟没有答应。如今两人终于分手,沈曼高兴得差点要放鞭炮庆祝。
客房理出来,全新的床单被罩,摆放着七八个大小不等的玩偶,温馨又充满童趣。沈曼说,这是庆祝谢宝南的新生,自然要隆重点。
“还有一件事。”沈曼突然严肃地说。
谢宝南的一双秀眉微微皱起,疑惑地问:“什么事?”
沈曼摊开手,“手机拿出来。”
屏幕解锁,沈曼立刻删了陈邺的微信和电话。甚至连相册都不放过,三下五除二,将陈邺的痕迹清理得一干二净。
谢宝南沉默地看着沈曼做这一切。她知道,唯有这样,才能彻底地开始新的生活。
“既然决定了,就断得彻底一点。”沈曼这样告诉她。
从此,生活里没有半点陈邺的痕迹。
从心里硬生生地剜去一个人,也许依然会有难过,但没有人再需要她去迁就、去花心思、去讨好。
时间终究会抚平一切,心里的伤口也总有一天会愈合。
夜晚,谢宝南趴在床上,盘算手上的钱。这两年在嘉汇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她都存了起来,加上之前卖酒的收入,总共有将近十五万。
她松口气,这些钱应该足够支撑她大学四年的学费与生活了。
手机屏幕悠忽亮起,捕捉了她的视线。
一条银行入账短信映入眼帘,是黄敏给她打了一万块钱。
谢宝南怔愣着,然后就收到黄敏的微信:“宝啊,去学校前给自己买几套新衣服,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剩下的钱交学费,不够再跟我说。”
她呆了几秒,正想把钱给黄敏打回去,又一条消息传来:“不准打回来,否则我会生气。”
谢宝南顿住,鼻头忽然一酸。
一个人,究竟有多幸运,才能重新拥有母亲。
她还记得开始那几年,黄敏每天来家里照顾她和父亲,帮她做饭、陪父亲复健。
那几年的日子,说不上多好,也说不上多坏。谢宝南和父亲相依为命,在想念母亲的痛苦里,总有些平淡的幸福。
后来,谢宝南日渐长大,才渐渐明白一些事情。比如这世上真的有人不计回报地付出,也真的有人像母亲一样爱她和父亲。
十七岁那年,她主动提出让父亲和黄敏结婚。那之后,常年阴云密布的家,重新有了生气。
泪光铺陈了整个视线。
父母这样浓烈地爱着她,她却花了太多心思在他人身上。
以后都不会了。
她抹了抹眼泪,回复了一句“谢谢妈妈”,又轻声对着空气说了句“对不起”。
接下来几天,谢宝南去商场买了几套适合大学生穿的衣服,然后去理发店,将一头长卷发拉直。她年纪本就小,一头乌黑长直发,眉眼间都是青春活力。
过去为了和陈邺看上去更加相配,她的装扮总是往成熟方向走。如今要上大学了,她终于恢复本我。
之后,她去拍了几张证件照,留着入学用。
沈曼见了她,先是呆了几秒,而后才慢悠悠地说:“宝,你这样子,真有大学生内味了。”
谢宝南笑,“返璞归真。”
只是偶尔,谢宝南还是会无缘无故地发呆。虽然一脸平静,却好像陷入了时光的漩涡。
每每这时,沈曼从不打扰。她知道,那两年刻在了谢宝南的骨子里,剔骨抽筋,总归是要见血的。
等一切准备就绪,开学报到的日子也随之到来。
临桑外国语大学有两个校区,老校区本部面向研究生,本科生全部在新校区。
新校区设在临桑郊区的大学城。沈曼送谢宝南去学校的路途中,沿路能看见各所大学恢弘的校门。
沈曼忍不住感叹:“你别说,我还是头一回来大学城,跟着你感受名校的光辉。”
谢宝南望着一路的风景,挪不开眼,“曼曼,要不你再考个研究生吧,我们一起上学。”
“哎哟,”沈曼被她的话逗笑,“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就不是读书的料。我这人,只适合做生意赚钱。”
学校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幸好还有观光电瓶车。
两人拿着行李坐上观光车,一路欣赏着校园里的风景。
这几天是报到日,学校里热热闹闹的。提着大包小包的家长和学生络绎不绝,个个脸上都写着喜悦。
谢宝南怔怔地想,等父亲身体好点了,一定要带他来学校里参观。
宿舍是提前安排好的,和通知书一同寄来。
他们按照通知书上的地址,在一幢红色的宿舍楼前停下了脚步。
谢宝南的行李不多,被子也是轻薄的蚕丝被,她和沈曼很轻松地就搬了上去。
她住在三楼最东边的宿舍,虽然是四人间,却只安排了三人入住,门上贴着几人的名字。
此时宿舍里已经有一名女生提前到了。女生名叫丁亦珊,是外地的,长发杏眼,小家碧玉的长相。见了谢宝南,很热情地喊了一声“宝南姐”。
几人短暂地寒暄过后,沈曼帮谢宝南一起收拾床铺。
挂上蚊帐,铺上被褥,摆上两个玩偶,也不失为温馨的一隅。
两人正有说有笑,门口忽然有名女生敲门,“谢宝南在吗?”
谢宝南从衣柜门后探出头,疑惑地问:“我就是。怎么了?”
女生道:“刚才你上来没登记吧?宿管阿姨让你下去登记一下。”
“好的,谢谢你。”
两人立刻出门去登记。走到楼梯口,谢宝南说:“曼曼,你不用跟我下去了,我自己去就行。你去坐会儿,休息一下。”
沈曼没推迟:“行,有事打我电话。”
沈曼哼着小曲,慢悠悠地走回宿舍。在门口,她忽然停住了脚步。
宿舍门没关,留下半个人的缝隙。透过缝隙,她看见丁亦珊正站在谢宝南的桌子前,摆弄着桌上护肤品。丁亦珊似乎是好奇,每样都要打开闻一闻,试一试。
开学前,沈曼送了谢宝南全套的护肤品和化妆品,都是一顶一的名牌。
对于学生来说,确实奢侈。丁亦珊没见过,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好奇归好奇,但未经他人允许乱动东西,这就是另一个范畴了。
沈曼生平最讨厌这种背地里搞小动作的人。她性格冲动,“砰”地一声大力地推开宿舍门,厉声呵斥道:“喂,你干什么!”
今天报到新生多,宿管登记起码要花上半小时。丁亦珊本打算趁着这半小时偷偷看看谢宝南的好东西,但没想到沈曼会这么快回来。
被人当场抓包,丁亦珊吓了一跳,手中的香水“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淡粉色的香水瓶随之碎裂,馥郁芬芳的香气立刻铺满了整间宿舍。
那香水是品牌限量款,沈曼特意找人在巴黎买的。自己没舍得用,先送给谢宝南当入学礼物。可没想到,竟然被丁亦珊砸了个粉碎。
沈曼顿时火冒三丈,气势汹汹地质问她:“靠!谁他妈允许你乱动别人东西了?”
丁亦珊惊慌失措,望着沈曼,立刻红了眼眶,“对不起,姐姐。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沈曼这人,刀子嘴豆腐心,典型的吃软不吃硬。
如今看见丁亦珊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不免觉得自己方才是不是太凶了。她皱起眉头,失了声势,“你哭什么!我又没骂你。”
“对不起!”丁亦珊摇头,眼泪就像开闸的洪流,止都止不住。
——
另一边,好不容易登记好住宿信息,谢宝南刚回到三楼,就闻到了熟悉的香水味。
一整层楼都被香气包裹,仿佛下了一场香水雨。
她沿着香气走回宿舍,入目是满地的碎片残渣,香水四散,淌了一地,一片狼藉。
此时的沈曼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眉眼间颇有些不耐烦,“这位林黛玉同学,我说你能不能别哭了?”
丁亦珊站在她的对面,像是认错的小学生,哭得梨花带雨,眼睛鼻子通红。
“怎么了?”谢宝南问。
沈曼嘲讽道:“这位妹妹在演琼瑶剧呢!”
丁亦珊吸吸鼻子,抽噎道:“宝南姐,我不小心把你的香水打碎了。真的对不起,我会赔你的。”
沈曼嗤了声,“就会说大话,你赔得起吗?”
如果只是单纯的一瓶香水,谢宝南压根不会放在心上。但这是沈曼送她的礼物,意义全然不同。
她抽了几张纸巾递给丁亦珊,心里亦有些不悦,却还是压着性子说:“不用赔。但是你得跟曼曼道个歉,这瓶香水是她的。”
“谢谢宝南姐。”丁亦珊擦了擦眼泪,又说,“沈曼姐,对不起。”
沈曼站起来,心里不再计较,说出来的话却并不怎么好听:“你再哭,别人还以为要水漫金山寺了呢。”
谢宝南抿唇憋笑,偷偷看沈曼一眼。
她知道,沈曼大气,这么说就是原谅丁亦珊了。
报到第一天,谢宝南不想因为这样的小事让宿舍关系变得紧张,于是又安慰了丁亦珊两句,这事就翻篇了。
暮色降临时,谢宝南送沈曼到学校门口。
一路上,沈曼几次三番想要告诉谢宝南事情真相,让她以后防着点丁亦珊,这女孩有点心术不正。
但转念一想,或许是自己小题大做。她不想坏了谢宝南的好心情,咬咬牙,到底是没有说出口。
“还生气呢?”谢宝南察觉出沈曼情绪的低迷,捏着她的肩膀,哄着她,“别气了,生气就不美了。”
沈曼被她气笑了,“我是这么小气的人吗?”
谢宝南立刻摇头,“我知道,我们曼曼最大方了。回头我再去买一瓶,天天喷,夜夜喷,就仿佛你在我身边,好不好?”
沈曼做了个嫌弃的表情,“肉麻死了。我才不要天天在你身边。”
她挽住沈曼的手臂,“那是我天天想在你身边。”
“……”沈曼义正言辞地说,“我警告你啊谢宝南,你分手了,也不准改变性取向。我对你,没什么兴趣的。”
谢宝南轻声细语:“那说不好,这种事我也控制不了。”
“……”
已是九月,入了秋,暑气渐渐消散。秋日的风轻轻柔柔,像是墙上娇嫩的花,摘不到,却能感觉到它的美。
走到校门口,沈曼停下脚步,转身帮谢宝南理了理衣服,“既然已经决定放下,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想了。以后,好好读书上学,开始新的生活。”
谢宝南知道沈曼指的是什么。
回忆起那段感情,最后的面目已经变得模糊,只记得陈邺离开时的背影,残忍又果决。
她给了沈曼一个拥抱,没再提这事,只是点点头,笑嘻嘻地说:“你快走吧,赶紧回去找你的赵老板谈生意去。”
沈曼翻了个白眼:“女人的嘴,骗人的鬼。刚才还说要天天在我身边,一转眼就赶我走了。”
等谢宝南再次回到宿舍,另一名舍友孙倩也来了。
孙倩是本地人,顶着一头短发,像个酷小子。她没带什么行李,书桌衣柜都空空的,唯有一把吉他尤为醒目。
三人第一天相识,彼此不太熟悉,一时找不到什么共同话题。简单介绍基本情况后,就各忙各的去了。
谢宝南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给谢振淮和黄敏发微信:“爸爸妈妈,我已经到学校了,现在正在宿舍里。舍友一个叫丁亦珊,一个叫孙倩,都是挺好的女孩子。你们放心吧。”
放下手机,校园里忽然放起了广播,一道女声伴随着音乐缓缓而出:“亲爱的同学们,晚上好。这里是临外广播站……”
谢宝南呆住,久违的熟悉感像是一串铃铛,唤醒她身体里所有关于学生时代的记忆。
这一刻,她终于意识到,她的大学生活,真的开始了。
——
陈邺在公司忙到将近凌晨,才拖着有些疲惫的身体回家。
这些年,工作到深夜是他的常态。
刚接管嘉汇时,陈邺对商业知识一窍不通。
那之前,他是剑桥的一名医学生。毕生理想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而不是征战商场的商人。他懂得如何握住手术刀,却不懂如何管理偌大的嘉汇。
正因如此,当时董事会对他的质疑声很大,甚至一度想要推举叔叔陈翔上位。
他习惯了挑战未知的领域,面对质疑,没有辩解。
那时的嘉汇内忧外患,他不仅要面对叔叔陈祥的狼子野心,还要应付外界同行的虎视眈眈。他便是在那时,学会了冷着心肠去做最狠觉的事情,亦学会了笑着把刀插入敌人的心脏。m.xiumb.com
不过短短两年时间,他凭一己之力,摆平纷争,成为商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嘉汇的一骑绝尘,平息了董事会和外界的质疑。
微弱的光打进车里,范明宇透过后视镜,看见陈邺正闭着眼睛。或许是真的累了,陈邺的眉宇间有不常见的疲态。
范明宇清清嗓子,犹豫半晌,还是试探性地叫了声“叔”。
陈邺依旧闭着眼睛,心不在焉地应了声:“嗯……”
范明宇问:“今天婶子有没有联系你?”
闻言,陈邺缓缓睁开眼睛,对上后视镜里范明宇的视线。好半晌才开口问:“怎么了?”
范明宇没敢隐瞒,和盘托出:“我今天早上在小区门口碰见婶子了,她提着行李箱上了一辆出租车。我问她去哪,她没说,就让我以后好好照顾你。叔,你说婶子这是什么意思?”
陈邺眸色幽深,像是在思考。
这不是她第一次离家出走,昨天在赛车场不也是如此吗?有骨气地说不回来住,结果今早还不是乖乖回来。
他促狭地笑了声,重新闭上眼睛,用两个字给谢宝南的行为盖棺定论:“随她。”
见此,范明宇不由得松了口气。看来是他想多了,他还以为谢宝南和陈邺分手了。
这夜,家里意外地安静。灯关着,黑漆漆地,角角落落都没有谢宝南的身影。
从前他回来晚,她总是等他。等久了常常睡着。有时在沙发上,有时在起居室,小小的一个人缩成一团,像是森林里无害的小兽。
那时他总会低下头去,故意把她吻醒。
然后她会睁着一双迷离的月牙眼看着他,欣喜地说:“阿文,你回来了。苏姨做了银耳羹,你要不要喝一碗?”
然而今夜,没有人等他。
餐桌上摆着银耳羹,半透明的汤羹里,有米白色的莲子。
一定是苏姨睡觉前做的,陈邺怔怔地想。
但没有人再叫他喝。
他喝了一口便放下了,总觉得没滋味,然后去衣帽间换衣服。
衣帽间里还是往常的模样,小家伙的衣服、鞋子、包包、配饰都还在,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侧,一件都没有少。
他想了想,或许是因为昨夜赛车场的事,她还在同他闹脾气呢。她提着行李箱离家出走,却偏偏让范明宇看见,当真是做戏做全套。
他不明白,女人的戏为什么这么多,以为自己在演偶像剧呢。
陈邺嗤笑一声,全然不放在心上,换好衣服转身去了浴室。
那一夜,公司的事情让陈邺疲倦极了,他很快睡过去。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苏姨做了小米粥,陈邺喝着粥,问苏姨:“她什么时候走的?”
苏姨道:“应该是昨天上午。当时我出门买菜了,回来后就没看见小宝。”
陈邺了然,没再多问。临出门前又嘱咐苏姨:“要是她今天回来了,不准给她做饭,让她饿着。”
养得久了,连兔子都长出了不听话的刺。他有的是办法让谢宝南听话,让她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当天晚上,陈邺回到家,迎接他的是餐桌上的一碗绿豆粥和一室的寂静。
他到底失了算,谢宝南没有回来。
一连七天,谢宝南音信全无,仿佛突然之间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陈邺心里有隐隐的怒火,想着是自己一直以来太惯着她,才让她养成了这般骄纵的性子。
印象里,谢宝南只有刚跟他的那段时间才会这样闹脾气。
那次,谢宝南也是离家出走。他懒得理她,直接晾了她几天。
三天后,小丫头乖乖地跑回来,结果大门换了密码,他也不再出现。那回谢宝南是真的急了,偷偷问了范明宇,找到他打麻将的地方,花了百般心思,陈邺才让她重新回来。
被他治了这么一回后,小家伙磨平了性子,再也不敢放肆,后来一直乖巧体贴。
如今这不知道又抽了什么风,竟然一周没有回来。
上班路上,陈邺特意嘱咐范明宇:“如果谢宝南打电话来问我的消息,不准再告诉她。”
范明宇点头,又问:“叔,婶子真的离家出走了?”
陈邺不答,睇去一个警告的眼神。
范明宇只能自言自语:“婶子也真是的,出门也不说一声……”
那一整天,陈邺开了无数个会议,中文的,英文的,内部的,外部的。
他忙得午饭都没来得及吃,等到晚上才两餐并作一餐,匆匆解决后,又开始处理数不清的邮件。
夜色深重时,陈邺坐进了回家的车。
范明宇立刻开口:“叔,婶子她……”
话没说完,陈邺已经率先打断:“不管她怎么求你,都别理她。要是再敢透露我的行程,你就给我回老家去。”
车内一片沉默,像淬了最深最浓的夜。
好一会儿,陈邺又冷声问:“怎么不说话?”
范明宇小心翼翼地说:“叔,婶子她没找我。”
“……”
又是一片沉默,是比方才更寂的夜。
陈邺脸色一黑,咬了咬腮帮。眼中有无名的火,在这深夜,默然无声地燃烧着。
范明宇见状,不敢再说话了,规规矩矩地开着车。
他忽然意识到,这位总裁好像被甩了。而总裁自己,似乎对此一无所知。
回到家,陈邺站在窗边,点了支烟。明明灭灭的烟火缭绕,他低低咳嗽两声。
无端的,想起谢宝南生日那天,她被烟味呛到的表情。
打开手机,两人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八天前。
那天他让谢宝南来赛车场,她在路上给他发消息:“阿文,我快到了,再等一会。”
而他当时在做什么?
想起来了,好像正和一群人玩真心话大冒险。
他其实对这种游戏并不热衷,只是在那种环境下,聊胜于无罢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地轮到周家琪的女朋友亲他。他厌恶地推开田蕊,谢宝南就是在那时到的。
他想,谢宝南大约是看见了田蕊的献吻。
但他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冤枉,明明什么都没做,所以也懒得去哄她。
只不过这一次,她的气性实在是有些长,长到他都失去了等她乖乖回来的耐心。
陈邺在聊天对话框里打下“去哪了”三个字,是他一贯冷硬的语气,带着点骄傲。
想了想,然后按下了发送。
很快,在这三个字旁边出现了一个红色的感叹号,下面还有一行灰色的小字,显示他已经不是对方的好友。
陈邺盯着这行字看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谢宝南把他删了。
他呆了几秒,瞬间气笑了。
客厅里,冷白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眉目蕴着怒意,冷冰冰地说:“呵,真是长本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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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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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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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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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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