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沈家最大的喜事之一。
作为今天的主角,沈月在台上致词时,几乎是含泪说完所有的话。
除了感谢父母,最要感谢的人就是小姑了。
沈卿卿看着侄女落泪,忍不住将她揽进怀里,轻声安慰着。
要说沈家大房,从沈建国去县城帮着妹妹,到能够独当一面,再到能够胜任厂长,最后成为子公司的总经理,一步步走过来,也是充满了艰辛。
一方面要兼顾着大家和小家,一方面又要恶补学习文字知识,这让已经三十多岁几乎要到中年的男人,不可谓不身心疲惫。
但身为家中长子,沈建国天生就有种使命感和责任感,认为这些都是自己必须要去承担的。
事实上,这些年有他顾着家里,才能让沈建军和沈卿卿能够大展手脚,在商业上征战四方。
而沈建强结婚后,就拉家带口的去了燕京,即便时常回来,也比不上大哥为家里的操劳。
因此,等沈卿卿三兄妹事业有成时,最先要感谢敬重的就是大哥了。
但凡大哥开口的事,三兄妹无一不答应,无一不听话。
后来,县城提为市级,沈卿卿在市里的所有生意也得到了质的飞跃,大哥小家里的日子,也渐渐富裕起来。
蒋梅在丈夫学习的时候,也没少下功夫去钻研,为的就是能帮到家里,为丈夫分担压力。
等到丈夫成为总经理,她在子公司也担任起了财务方面的管理。
不过,沈建国和蒋梅没再要过孩子。
四个孩子,两儿两女,已经是为沈家开枝散叶了。
连沈老太太也发话,绝对不能亏待了蒋梅这个大嫂。
所以这些年,沈建强和沈建军,以及沈卿卿对大嫂也是极为尊敬。
毕竟,最忙碌的那些年,老太太和沈父沈母的身体,都是她在照顾着。
当然,有了沈卿卿的灵泉水和丹药,老太太和沈父沈母也很少生病,更未见老态。
但沈卿卿也知道,大嫂最在意的还是四个孩子的教育,听大嫂提过一次,就直接联系燕京这边,将孩子们接过去上学念书。
沈月和沈玉还好。
即便到了燕京上学念书,也极为刻苦,连沈栋也对学习有种由衷的热爱。
大抵是源于沈卿卿在家时的熏陶,让这三个孩子在对待学习的事情上,从不会惰懒,反而非常勤奋。
唯独最小的儿子沈梁,跟三个姐弟恰恰相反,淘气调皮至极,好像天生反骨,爷爷奶奶和父母,谁说的话都不听,却极其喜欢小姑,又极其害怕三叔。
所以,等到沈梁高中毕业,就直接被送去了部队。
而沈月和沈玉两姐妹,分别考上了燕京的某所名校,沈栋则直接去了国外留学。
在三姐弟上学期间,几乎全是小姑在料理照顾他们的生活和学业上的事。
只是,沈月的情路是比较坎坷的。
这并不是她第一次结婚。
沈卿卿为这件事,也常常感到自责,觉得是自己没保护好小月,让她受了天大的委屈。
沈月的前夫,在沈月回山禹市时,她妈蒋梅通过娘家亲戚牵线搭桥认识的。
说起来,也算是拐着弯的亲戚。
等沈卿卿知道这件事时,两个人早就确定关系了。
可就是因为有亲戚这层关系,加上大嫂也愿意,小月也愿意,她实在不好多说什么。
半年后,大嫂娘家那边催的紧,两个人很快就结婚了。
谁知,那前夫是个狗一样的东西,人前斯文,人后败类,骨子里就有着劣根性,时常对沈月家庭暴力。
但说起沈月,也是够能忍,要不是沈卿卿喊她来家里吃饭,偶然间看到她胳膊上的伤,都还不知道她受这么大的委屈。
不过,既然沈卿卿知道了,那人渣肯定是没好果子吃,不仅工作丢了,脸丢光了,连家里的生意也倒闭了。
最后,沈卿卿一句话,直接让人渣全家滚出了山禹市!
天大地大,偌大的地方,就没那人渣全家存身之处。
无奈之下。
人渣全家求到了蒋梅娘家那边,又通过蒋梅求情,沈卿卿这才松了口。
而这段婚姻,也让沈月有了阴影,对她妈也有了些怨气,一直住在燕京,连着两年都没回家。
后来,也是在小姑的帮助下,才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如今,这段婚姻,是经过了小姑和姑父的重重考验,才敢把人介绍给她。
两个人又处了两年,才谈到结婚的事。
现场婚礼办的很大,比沈月第一次结婚,办的还要风光。
不仅是小姑要给她做脸,连男方家里也拿出了态度,保证会对她好。
当然,也不敢不对她好。
谁让沈卿卿和邬毅的地位在那摆着呢?ωωω.χΙυΜЬ.Cǒm
一个是首富,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佬之一,谁会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去得罪?
首富自然就是沈卿卿。
可要说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佬之一,那自然就是邬毅了。
至于另一个大佬,非沈建军莫属了。
这也是当初两个人在燕京四处打架打出来的名声。
到后来,连罗门都打了进去,又将其收入囊中,逐渐发展壮大,这才成就了现在的名声。
但要说起来,平日里邬毅是不管事的。
他要打理媳妇那么多公司,还要日日惦记着媳妇,外加照顾孩子,哪里顾得上其他?
所以,黑白两道上的往来,几乎都是沈建军在全权负责。
邬毅顶多是挂个名。
可即便挂名,那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当年,邬毅和沈建军在燕京城里征战四方时,不仅出手狠辣,做事狠绝,还谁的面子也不给,一句话没有,直接开干,往死里干的劲儿,让那些燕京城的各方势力,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谁能不怕?
如今,罗门的势力,已经渗透进了东亚地区,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小势力了。
只是,邬毅是明面儿上的,沈建军却更像一个暗皇,整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沈卿卿都不知道他在哪,只有他主动找来的份儿。
参加完婚礼。
沈卿卿跟两位新人说句话的功夫,一转头就已经找不到三哥的影子了。
她微微蹙眉看向邬毅问道:“三哥呢?又跑了?”
邬毅轻轻揽着她的肩膀,朝着刚才沈建军坐的位子扫了一眼,低沉地嗯了一声:“刚才就去了楼顶,说是那边还有个重要会议,等着他过去。”
沈卿卿并不反对三哥搞势力,毕竟,有时候商业上,也需要三哥帮助。
只是,东南亚那边到底还是太乱了,三哥的岁数又在那摆着,她总会担心他的安危。
“这才回来几个小时,就又走了,我怎么总觉得,三哥有点躲着我?”
邬毅宠溺地看了眼媳妇,揽着她坐回了位置。
“你要是想见他,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好了,别想这些了,你刚才喝了酒,困不困?我带你回去歇着吧?”
沈卿卿有些郁闷地点点头,却不经意瞥见座位旁边只有邬元睿和邬元哲两兄弟。
她愣了愣,直接脱口而出:“云姝呢?”
可话音刚落,她似是想起什么,顿时有些气恼地咬着牙:“这臭丫头,不会又跟着三哥走了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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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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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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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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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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