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奔波中的疲惫,却掺杂着热闹与快乐。
最主要的是邬毅这些天,一直陪在她身边,宠溺她的娇气,放纵她的任性,疼爱她的温柔,事无巨细,体贴关怀,任劳任怨,这才是最幸福的事。
而沈家和邬家,两家人凑在一起,无论是长辈们,还是小辈儿们,人多热闹,好不欢乐。
譬如沈父和邬父,总有抬不完的杠,耍不完的赖,好歹也是上岁数的人了,却总像小孩子一样。
这让沈卿卿不禁想起现代那句话——男人至死是少年……
而邬康和沈月那些小辈儿,聚在一起,一起放炮仗,追逐打闹,一起写字,一起念书,一起比成绩,一起比算数,总之,氛围恰到好处的温馨恬静。
这也惹得村里其他孩子,对沈家和邬家的孩子,都充满了各种羡慕嫉妒。
羡慕他们能去念书,嫉妒他们以后会变得比他们有文化。
这也无可厚非。
毕竟,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负担得起一个孩子一学期两三块的学费。
而且,家家户户也不止一个孩子。
不过,让沈母感觉意外的是,今年,姜冬花一家并没有来沈家过年,一直到了正月十五,都没看人半个人影儿。
以往,二姨姜冬花一家,到了初二就会来沈家二房过年,少了,也得待到过了破五再回去,多了,至少要待到过了正月十五。
自从沈卿卿的姥爷过世,再加上三姨一直没回来过,沈母和二妹姜冬花也没再回过家里过年。
姜家也不是没人,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也就是沈卿卿的大舅和小舅。
在姜老爷子还在世时,两个舅舅舅妈,与沈母三姐妹的关系,相处的还算融洽。
后来,姜老爷子去世,两个舅舅也为了那点家产,差点撕破脸,对几个姑姐也没好脸色了。
这个年代,说是家产,无非是谁家里多间房,多几个碗,多几个锅,多几斤粮食而已。
即便如此,依旧满脸狰狞的奋力争抢,甚至不惜大打出手。
可那些粮食,又何尝不是沈母从家里带回去的?
连二姨姜冬花,都还要指望着沈母来接济呢。
可惜,没人会去追根溯源,两个舅舅和舅妈也是如此。
姥爷去世后的头三年,沈母还接长不短的回去烧纸上坟,过了三年后,就很少再回去了。
包括二姨姜冬花,每年正月初二,都会来沈家,就当回娘家了。
但今年,林家人一个都没来。
沈母几乎每天早晨起来,都要唠叨半天,看似骂骂咧咧,各种数落着二姨的不是,可在沈卿卿看来,又何尝不是担心?
“妈,您要实在担心,过了正月十五,就让大哥开拖拉机带您去看看……”
“不去!”
还不等女儿说完,沈母就干脆的拒绝了。
“妈就是念叨念叨,也省得心里惦记,等你二姨饿的皮包骨头,她自然会来上门打秋风,至于林家,我才不去呢。”
说是这样说。
可到了正月十五那天,沈母还是找了村里出门探亲的人,路过上阳村,帮忙去打听打听林家的事。xǐυmь.℃òm
……
燕京,胡同巷子。
元宵节这天,陈东炀一大早就起来煮了一锅元宵。
沈建军和秦年起床后,看到一锅白花花又五颜六色的元宵,顿时无语了。
那锅里,有的元宵,里面的豆沙馅都跑出来了,还有的元宵,里面的瓜子花生果脯也漏了,还有几团黑乎乎的黑芝麻馅,在水面上飘着……
两个人顿时没了食欲。
陈东炀挠了挠头,尴尬地笑了笑:“那个……我也没煮过元宵,我怕煮不熟,就多煮了会儿……”
说着话,他又从旁边拿起碗,往里面舀了两勺。
“你们也别嫌弃了,大早晨起来就有热乎乎的吃的,就已经很好了。”
说完,他就将碗递给沈建军和秦年。
只是,秦年没去接,反倒是沈建军接过来,嫌弃地咂舌说道:“人家都说,元宵节吃元宵,寓意团圆,你这元宵,破的破,漏的漏,嗯,倒也符合咱们得现状……”
陈东炀闻言,拿着勺子的手一顿,又转身拿起碗,盛了一碗稀烂的元宵,强颜欢笑道:“现在,你们也知道了我的真实现状,上次,要不是建军帮我,说不定,我还真没法整整齐齐的走出来……”
秦年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碗勺,转身坐在台阶上,闷声说道:“你这也是侥幸,幸亏我和三哥来了燕京,要是我们不来呢?老陈,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个法子,还是得尽快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沈建军闻言,转身也坐在台阶上,挑眉斜视着秦年,淡声开口:“他倒是想走,问题是,他爹妈怎么办?”
秦年吹了吹碗里的热气,嘟囔说道:“那这就无解了,现在这世道,有钱人过日子都得谨慎,更何况咱们穷人了。”
陈东炀在后面听着,也盛了一碗稀烂的元宵,坐在沈建军身边,开始唉声叹气。
之后,三个大男人,一人捧着一个碗,吃着稀烂的元宵,任由寒风凛冽的吹,却不觉寒冷。
吃到最后,沈建军歪头瞥了眼陈东炀,挑眉问道:“我前天晚上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陈东炀哈着白气,先是一愣,随后想起那晚,沈建军跟他谈粮食的事情。
“说实话,我还是没有勇气做这件事,我不是怂,更不是贪生怕死,我是怕连累我父母……”
说着话,他看向院门,又仰头看向雾蒙蒙的阴霾天气。
“这里是燕京,是心脏,一旦出了事,身败名裂,都是轻的,丢了性命,都是小事,最可怕的是连累陈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那我就是千古罪人了。”
沈建军闻言,没有说话,更没有再多劝他一个字。
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当一个人,真走到了穷途末路,他自然会放弃理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可当一个人,还没到山穷水尽时,他是永远不知道,什么叫未雨绸缪,什么叫先下手为强!
秦年在旁边听着他们两个人的对话,却没多嘴询问。
他也不是没问过。
但三哥说,有些事,知道的越多,就越危险,不告诉他,是好事。
他听三哥的话。
陈东炀见沈建军没再开口,也终结了这个话题。
虽然,沈建军勾勒的未来宏图很大,很有诱惑力,又充满想象力。
而他也知道,那样的未来,是有无限可能。
他不是井底之蛙,恰恰是见惯了这个圈子里的起起伏伏,才更加谨慎的对待每一件事。
他爸妈,输不起。
他也输不起。
吃完元宵,陈东炀就去刷碗刷锅,收拾厨房,打扫院子了。
毕竟,沈建军和秦年是他邀请来做客的,现在又让人家住破院子,本身他心里就过意不去。
于是,就主动承包做饭刷碗收拾屋子的责任。
而沈建军和秦年,裹着军大衣,又一人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准备等太阳出来,晒晒太阳。
结果,太阳还没等来,院门就被敲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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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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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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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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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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