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大哥,没事……”
沈卿卿朝着大哥笑了笑,继续朝着粮仓方向走去,只是心里却有点小郁闷。
她本想偷偷塞钱给邬毅,现在人家又给她塞回来了,这不明摆着发现她的心思了吗?
她只是觉得,沈家人口多,邬家上门定亲,本来就是走个过场的事儿。
她家什么都不缺,但肯定会给邬家造成一定的负担……
现在,又被邬毅发现她的小心思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多想?
而邬毅在卿卿塞钱的时候,就察觉到了异常了。
但他一直按兵不动,等吃饭完,才找准机会又还给了卿卿。
以他现在的能力,完全不需要去花未来媳妇的钱,那他成什么了?
邬家的能力,的确不能跟沈家比。
可他压根也没想过要去比!
结婚的彩礼和三转一响,他会为卿卿挣回来。
如果他一个老爷们还要让媳妇替他去考虑这些事,那他还不如打一辈子光棍!
沈卿卿回到粮仓,帮着爸和大哥倒水递毛巾,看着时间差不多,就去会计室找周枝花拿介绍信。
走之前,她跟爸和大哥说了,晚上要去招待所住一晚的事。
沈父自然不可能扔下宝贝女儿回村子,他妈和媳妇能饶得了他?
于是,他就找来马保业商量,让他儿子和两个汉子先回去,粮食和种子的事,有他在这盯着,肯定出不了事。
不然,他们这么多人都去住招待所,实在太惹眼了。
马保业知道沈父的办事能力,认为他考虑的很对,沉思片刻就答应了。
沈卿卿这才去二楼找周枝花,还没走到会计室,就看到钱兴民正扒着会计室的门往里看。
“钱兴民,你干什么呢?”
钱兴民吓了一跳,转回才发现是沈卿卿。
“你去哪了?我找了你半天,还以为你已经回村子了。”
“你有事吗?”
沈卿卿觉得有点奇怪,又不是多么好的交情,钱兴民至于这么紧张她是否离开吗?
等她进屋拿了介绍信,往外走时,钱兴民才笑呵呵地说道:“你要是不着急回去,晚上我请你去吃饭,怎么样?”
正好他刚才打听过了,沈卿卿得明天才回去。
“不用了。”
沈卿卿连想也不想就拒绝了钱兴民,歪头勾着唇角望过去:“你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殷勤?我记得,上学的时候,我跟你没什么交情……”
“哎,这不是……这不是好不容易碰到老同学了,觉得亲切……”
“说实话!”
沈卿卿唇角渐渐噙着一抹冷笑,声音也不似先前那么娇软。
钱兴民挠了挠头,清秀白皙的脸上透出一抹尴尬:“还不是我工作闹得,我家里给我塞到粮站上班,结果,以前玩的好的朋友,基本上都散了。”
“种地的种地,回老家的回老家,结婚的结婚,当爹的当爹……”
沈卿卿瞧着钱兴民的表情不似作假,真有那么点受伤的意思,不禁挑眉问道:“你能进这种单位工作,这是好事,别人巴结你都巴结不过来,你怎么会没朋友?”
“你不懂!”
钱兴民有些沮丧的说了一句,情绪也渐渐低落下来。
沈卿卿跟在他身后走出去,停在一楼的大厅。
然后,钱兴民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在她面前晃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沈卿卿瞬间明白什么意思了。
敢情,钱兴民在粮站工作,还兼顾着戴红袖箍的工作,那能有朋友吗?
在这个时代,红袖箍是一种职业和权威的象征。
不是说谁敢跟红袖箍做朋友,那在普通老百姓的眼里,红袖箍跟仇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你管着哪一片?”
良久,沈卿卿才开口打破了安静。
钱兴民将东西又塞回裤兜,才苦涩地笑道:“咱们县城本来就不大,哪需要,就去哪呗,这些天,我又被派去查黑市了。”
“……”
沈卿卿眨动着杏眸,没想到,面前这个老同学,竟然是查黑市的?
突然间,她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位老同学了。
她自己都要去黑市倒卖,怎么安慰一个查黑市的人?
钱兴民见沈卿卿不说话了,又一扫沮丧低落,咧嘴笑道:“你要是不嫌弃我,咱们晚上就去吃个饭……”
“饭就不用了,我爸和大哥,还有我对象他们都在呢,我跑出去跟你吃饭,算怎么回事。”
“啊?”
钱兴民第一遍没听明白,扣了扣耳朵,才恍惚的捕捉到对象俩字……
“你有对象了?”
“有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卿卿很随意地丢过去一句,溜达着往外走。
钱兴民赶忙跟过去,一脸八卦地追问道:“沈卿卿,你对象是什么人?也是咱们班同学吗?”
“不是。”
“那是城里的?”
“也不是。”Χiυmъ.cοΜ
“那你对象是干什么的?”
“……”
沈卿卿站在楼门前,转头看向钱兴民,笑盈盈地说道:“你这么关心我对象?正好,他出门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我介绍你们俩认识认识?”
钱兴民也觉得自己问的有点多了,不禁挠挠头笑道:“我就是好奇,你还记得咱们班的陈逍吗?那会儿上学,大家都认为你们俩是天生一对……”
“陈逍?”
沈卿卿听到这个名字,脑海里浮现出陈逍的信息。
但,有关于陈逍的信息却少的可怜。
她只记得,那是个长得很削瘦清冷的少年,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有点装13了。
整天弄得自己好像不染尘秽,高高在上的模样,端着架子,看着都替他累。
钱兴民点点头,有些兴奋地说道:“就是陈逍啊,你忘了,那会儿你还给陈逍写过情书呢。”
“……”
沈卿卿很想一巴掌糊钱兴民脸上,让他把这句话再咽回去!
那是原主,不是她!
而且,原主还是在班里女同学的撺掇下,才会做出这么没脑子的事!
至于那封情书,石沉大海般没了下文!
于是,她平复着情绪,转头朝着钱兴民,意味深长地笑道:“钱兴民,这些话,你最好立刻马上遗忘,更别当着我对象的面说,否则……”
钱兴民却饶有兴致地笑道:“否则怎么样?”
沈卿卿上下打量着钱兴民的身板,看着个头挺高,就是有点弱不禁风。
或许,都不用邬毅,她吃了大力丸,也能打的钱兴民哭爹喊娘……
当即,她灿然一笑:“否则,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你。”
话落,她又补了一句:“我对象呢,脾气不太好,还是个村霸,骨头硬,拳头也硬,别说你带红袖箍的,你就是带个黑袖箍,惹得他不高兴了,也照样揍!”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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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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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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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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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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