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婶轻轻咳嗽,提醒她赶紧闭嘴。
“哎,你们可算来了,青笛,我给你煮的鸡蛋。本来周森要带给你的,他临时有事去了大队院。”
红梅婶应了声,过去拉着沈青笛的手,用熟络的口吻打招呼。
“谢谢,我不吃。”
“不用害羞,以后我天天给你煮鸡蛋吃,家里没有了就让周森去供销社买。”红梅婶很热情,老脸笑得堆满了褶子。
经过学土豆丝的那段相处,她发现小姑娘对自己特别有耐心,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
如果不是喜欢周森,怎么会对她这么尊敬?Χiυmъ.cοΜ
想到这里,红梅婶的语气更加肯定了,“哎呀,咋还不好意思了呢?我们家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儿……”
“红梅,你真够大方的,谁家能天天吃得起煮鸡蛋!”
“你不懂,这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儿媳妇和鸡蛋你选哪个?”
人群中,马上有打趣的声音响起。
有位大娘冷笑道,“呵,那我选要鸡蛋。有鸡蛋留给儿子或者老头多好?儿媳妇终究是外人的。”
瞧瞧,说着说着,话题就偏了。
水仙婶赶紧出声制止,“行了,都少说句话吧!儿子儿媳同样是小辈,要吃就得都有份!”
顺便还瞪了说话的大娘一眼。
怪不得成天家里骂骂咧咧的,婆媳矛盾在附近是出了名的臭。
总是出来抱怨儿媳妇多吝啬多小心眼,如今看来,一个巴掌拍不响。
当婆婆的不积嘴德,不知道给小辈做榜样。
碍于她是田守粮的老婆,众人多少得给几分薄面,议论的声音果然小了许多。
“嘁,站着说话不腰疼,换成你指不定要和儿媳妇打成啥德行。”大娘不服气的抱怨,疯狂翻白眼。
水仙婶没心思和她纠缠,继续关心起沈青笛的事儿。
“青笛,拿着吧。”
场面一度尴尬,红梅婶把鸡蛋多次放在沈青笛的手里,都没能得逞。
“我不要,另外我有几句话要说。”
沈青笛连婶子都没称呼,语气淡淡地开口。
“哎丫头,我听红梅说你拌土豆好吃,能教教我们吗?”
喇叭婶也来了,她的性格大大咧咧,直接就插嘴问沈青笛。
鞠大娘在旁边不好意思的提示,“红梅说你不会随便教人做菜……家里天天吃煮土豆吃的都腻了,想换种做法。”
因为她俩天天和沈青笛在一起做工,所以才敢张嘴询问。
其他没有关系的婶子大娘们,只听红梅婶说的那番话,就对沈青笛开始打怵了。
城里人爱干净还有文化,瞧不起农村人太正常不过了。
她们宁愿馋哭了,也不会放下脸面去讨教。
“可以啊,既然你们都想学,那咱们就去喇叭婶家里,我做一遍肯定学会。”
沈青笛非常爽快的点头答应,“我还会拌地瓜叶的凉菜,也好吃。”
围上来想学习的都是第九大队的人,即便没有交集过,沈青笛也记得她们的模样。
以后在满仓村还要待很长时间,与其给自己树立太多的敌人,不如和大家和平相处,正所谓多条朋友多条路。
众人喜出望外,狐疑猜忌的眼神频频看向红梅。
太奇怪了,事情的发展趋势完全不像红梅讲的那样。
“咱们青笛性格就是热情,愿意帮助别人。”水仙婶把手轻轻搭在沈青笛的胳膊上,虚扶着。
这种行为,代表她是站在沈青笛的阵营里。
“是啊,刚才听红梅一说,我还以为知青瞧不起俺们。”
“红梅倒也没讲什么,只说看在周森的面子上,丫头才愿意去周家的。”
“我们没有像周森这么优秀的儿子,凭啥让她教做菜?”
众人等到了机会,开始叭叭叭叭的往外输出。
红梅婶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双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
在刮大风的情况下,额头和鼻尖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握着鸡蛋的手还在空中,放下尴尬,举着更尴尬。
“红梅,你咋不说话了?青笛就在你对面嘞!”
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永远存在,觉得她的反应还不过瘾,想再添油加醋一把。
“青笛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没什么好惊讶的。”
众目睽睽之下,红梅婶硬着头皮说道。
心里充满了疑惑不解,怎么突然变成了眼下的局面?不应该啊!
“周森去大队院了,一会回来。”红梅婶单独对沈青笛开口,像是在解释什么。
后面的新知青,一个个竖起了耳朵偷听。
潘迎娣的白眼快翻上天了,满脑子都是红梅婶说的那句话:天天都煮鸡蛋吃。
“大家听见了吗?周队长有事,让红梅婶转告咱们。”
沈青笛回头,冲众人吆喝道,声音又清脆又响亮。
“听见了!”赵金花积极的回应。
“那我们还能再坐会儿~”高乐乐完全没有刚下乡时的精致,席地而坐,拿着树枝在地上乱画圈。
路任佳认为必须支持姐妹,把场子的气氛活跃起来,两个手比在脑袋上当耳朵,“听见了听见了,两只耳朵都听见了。”
“你……”红梅婶面色苍白,一时之间不知道咋开口。
“既然各位婶婶大娘都在,那我解释一下。我与周队长没有任何瓜葛,纯粹就是队长队员的关系。
去周家做菜,那是周队长请求的。做完菜我就离开了,并没有和他私底下相处。”
沈青笛口齿伶俐,字正腔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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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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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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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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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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