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意思。”田野反手抓住沈北方的腰,将他从肩膀抱到地上。
“啧啧啧,你这样咋能娶媳妇嘛!一点不比周森差,就这个脾气暴的……”
婶子的声音戛然而止,周围的温度骤然下降,冷得人头皮发麻。
见众人安静了,沈青笛字正腔圆的澄清关系,“各位婶子大娘,我和周队长没有任何的私下交集。
可能是红梅婶误会了,又或者是你们会错了意思。”
按理说聪明的人聊到这里,应该听出了不对劲,咧嘴笑笑就圆过去了。
偏偏这一帮人平日里太闲了,好不容易逮着八卦的事儿,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我活了几十年,还能听不懂人话吗?红梅说你去他家了,还专门给做了菜。”
婶子边说边笑嘻嘻的回忆往事,“想当初,我第一回来我婆婆家,都不知道给他们炒盘菜。”
众人啧啧称羡,羡慕红梅婶得了一位贤妻良母的儿媳妇。
沈青笛脸色一点一点冷下去,她已经捋明白来龙去脉了。
“红梅婶说错了,我不是专门去周家做菜的。这几天借住在村长家,周队长去做客尝到了我拌的土豆丝。
然后特意拜托我去把红梅婶教会,看在村长的面子上,我才同意。早知道会惹出闲话,当初不可能过去。”
“沈知青,话别说得太早了,就算你们还没公开,以周森的长相,还不是早晚的事儿?”
倚在门框旁的女人,顶多也就二十出头。脚边是两三岁的孩子抱着她的小腿,眼神懵懂。
女人说话的语气怪里怪气,沈青笛拧眉,眯紧了眸子。
“呵,你说得真轻巧。我还觉得你和周队长配,要不然我去找红梅婶说说,让你进周家?”
(对不起周森,只能让你出来挡枪了。)
“你瞎说,我都有男人了,怎么嫁给周森!”女人咽咽口水,不甘心的说着。
她倒是想啊,家里的男人身高还没超过一米七,长得歪瓜裂枣的,哪能比得上周森。
望着眼前精致的小脸蛋,心里涌上一股怨恨嫉妒,“哟,难不成你还看不上周森?”
“我看不看得上周森,跟你没关系。但我知道他肯定看不上你,鼻孔朝天三白眼,嘴唇比老母猪还厚。”
沈青笛见她咄咄逼人,索性张嘴就怼。
“我念在你比我大几岁的面上,刚才没撕破脸,结果你却得寸进尺了。
捕风捉影最起码还得有点东西捉吧?现在我和田野站在一起,我还紧紧挨着他,再嚼舌根子吧。”
拉过田野的胳膊,俩人的距离非常小,沈青笛傲娇的扬起小脸,冷哼道,“话题我已经给你想好了。”
“什么话题……”
年轻女人本来以为女孩长得柔弱声音甜美,骨子里会是那种任人摆布的性格。
万万没料到会在新知青面前吃了瘪,高昂的头颅就像战败的公鸡似的,渐渐耷拉下来。
“新来的知青勾三搭四水性杨花,刚和周森私定终身又瞧上了田野,分明就是让一对好兄弟反目成仇,为了沈青笛决裂啊!”
沈青笛一口气讲完,中间没有停顿,就好似是拿着提前准备好的演讲词。
在场所有人都看呆了,听愣了。
她们没想到沈青笛居然会当众编排自己,还下了猛料。
勾三搭四!
水性杨花!
噫~虽然都是没文化的农村人,但还是从字眼中明白是不守本分的意思。
“你把刚才那番话记住,然后在村里替我宣传宣传。”沈青笛笑意盈盈,柔声道。
仿佛那番惊人的发言和她完全没有关系。
女人眼前一黑,差点扎了猛子,眼神飘忽不定,“我开句玩笑,咋还当真了嘞?盼娣,咱们走。”ωωω.χΙυΜЬ.Cǒm
说完,弯腰抱起闺女,气呼呼的逃离现场。
“开玩笑我也是当真的,明天就去公社讨要说法。”沈青笛抿嘴,自言自语的嘀咕。
旁边的田野眸色暗了暗,眼中布满了浓浓的宠溺。
他就知道小丫头不好惹,盼娣娘走了还不算完,要给剩下这帮人上点眼药。
知青在城里受过教育,去公社告状知道怎么告。
不像没出过远门的村民,恐怕连镇办公室都找不到。
听见告状,剩下的妇女们全部慌了神。
光是听沈青笛口若悬河的输出,就知道小姑娘是有真本事的,性格并不像相貌那样柔和。
“我们错了,老骨头一把还操心小辈的事儿。青笛,你千万别去公社告状,会被扣工分的,对咱们村不好。”
“我瞅着老田拿你就像亲闺女似的,你也不想见他被公社干部批评吧?”
左一句右一句,都在眼巴巴的看着沈青笛,目光里有不可忽视的懊恼。
她们不挣工分,在家里本来就没地位,日常娱乐全靠一张传闲话的嘴。
现在让沈青笛吓唬住了,唯恐田守粮受到处罚,再迁怒到自家头上。
“那好吧,我暂时不去公社。但是哦~”
沈青笛瞪着湿漉漉的黑眸,用手指了一圈众人,“各位的相貌我都记住了,但凡在村里再听到一句我和周森的事儿,那就是你们传出去的。”
奶凶!奶凶!
“哎哎,我们知道了。豁子媳妇,你千万别说,咱们里面就你嘴巴大。”
“我肯定不说……”
豁子媳妇笑得很尴尬,毕竟此时此景,嘴巴大并不是值得骄傲的地方。
“走吧。”
沈青笛对北方招招手,田野抿嘴偷笑,自觉地跟上去。
“从小我妈妈就说我性格太软了,嘴巴也笨,若是换成旁人,这件事绝对要追究下去哒~”
往养猪场的方向走,沈青笛无奈的语气嘟囔道。
……
性格软?
嘴巴笨?
大娘嘴角抽搐,婶子浑身发抖,被她的“自知之明”所折服。
不知道哪位好汉还敢冒头说话,“我觉得她和田野才是绝配啊,俩人嘴皮子功夫有一拼,多损!损到家了。”
“还…没…走…远…”有人幽幽地提醒她,被田野听见就完犊子了。
“没啊,田野回头瞅瞅我,还挺高兴的嘞!不信你们看。”女人压抑住心里的兴奋,拍拍众人。
果然,田野顶顶腮,嘴角邪邪勾起,露出肆意张扬的坏笑。
嗯,乡亲们的思想觉悟越来越高了,作为记分员,他很欣慰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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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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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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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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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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