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要脸,江胜利要啊!
吓得赶紧跑进了里屋,只露出脑袋怒视着,“潘迎娣,我可没碰到你,大家都看着呢!”
“哼,许景为,你也想过来打我吗?”
潘迎娣露出阴谋得逞的笑容,转头发现许景为呆呆地盯着她,马上恶狠狠地质问。
“不打,不打,君子动手…不对动口不动手。”
许景为咽了咽口水,惹不起惹不起。
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哼!”潘迎娣得意洋洋,对他们的反应很满意。
刘宝军眼睛眯成一条缝,几乎看不见眼仁儿,在默默打量潘迎娣。
心里想,小树不修不直溜,大家作为同一批下乡知青,自己有必要去将她调教一番。
只是还要另外挑选合适的时间,今天所有人饿着肚子,不适合开口提正事。
“那我倒鸟蛋了?我可真倒了?倒喽倒喽倒喽~”
潘迎娣一脸嚣张,自认为把知青们都拿捏住了,嘚瑟的手舞足蹈。
“你太卑鄙了,真埋汰人,锅里的饭我不吃了!”
高乐乐被气得掉了眼泪,对于她这种轻微洁癖的人来说,蛋清蛋黄混合蛋皮的粥,哪怕饿死也不会吃的。
“我一定要告诉村长你的恶行,让乡亲们都知道咱们知青点出了个恶心鬼。”
路任佳眼里是难以掩饰的厌恶,拿手指着潘迎娣的额头。
“告诉就告诉,反正蛋已经吃进肚里了。高乐乐,你不喝粥那我把你的那份也喝光。”
潘迎娣没皮没脸,还为了高乐乐不吃饭而沾沾自喜。
手里树叶卷的鸟蛋,正在慢慢倾斜,即将投入到地瓜粥的怀抱里。
“唉,待会我把干净的给你们盛出来。”赵金花重重叹气,遇上这种无赖,谁也没有办法。
“啪!”的一声,树叶被打落在地,蛋清蛋黄蔓延开来。
潘迎娣震惊到丧失语言功能,难以置信地看着沈青笛。
她好不容易降服了众人,马上就能得到香喷喷的蛋粥了,却被沈青笛给打掉了??
“你凭什么打我的蛋,赔我!赔我!沈北方的包里肯定还有,快点赔给我!!”
潘迎娣想上前扑倒沈青笛,却被刘宝军半路伸手挡住。
临时改变路线,扑向了她身后的沈北方。
其实没有他挡,沈青笛也可以灵活的闪开,出于礼貌快声道了一句“谢谢”。
然后转身一把揪住了潘迎娣的麻花辫,整套动作稳准狠。
可怜(可恶)的潘迎娣还没碰到沈北方的一根头发丝,就被强制拖了出去。
到了大门口,沈青笛猛地一推,然后潘迎娣彻底离开了知青点。
踉跄后退两步,潘迎娣被她一系列的操作给整蒙了。
自己明明要煮鸟蛋的,怎么就突然跑到院子外面了呐?
“沈青笛,你必须赔我……”回过神来,潘迎娣歇斯底里地尖叫,眼睛里冒着凶狠的怒火。
“啥玩意儿?赔你啥?赔你两个大耳刮子。”
沈青笛云淡风轻地模样,拿手将碎发掖到耳后,娇声讲出的每个字节都让人发疯。
潘迎娣咬牙切齿,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堵在喉咙里。
“沈……!”
“哐当!”
清脆的关门声响起,沈青笛毫不犹豫地把大门合上。
这年头没有防盗门防盗锁,门后有个木头闩,用长木棍插进去。
到晚上会用两根棍子各顶住一扇门,无论从外面哪个角度都没办法推动。
“沈青笛,你欺人太甚!你不让我把话说完,呜呜呜,我恨死你了,呜呜呜我的蛋碎了!”
门外,潘迎娣吵闹的声音不断响起,听起来似乎在扔什么东西,噼里啪啦一顿闹腾。
“乌啦啦啦火车笛,随着奔腾的马蹄~”
沈青笛开心的哼着小曲儿,悠哉悠哉的进了屋,招呼大家,“吃饭吃饭。”
“哎呀我去,臭不要脸的那位走了?”江胜利嗖的一下从屋里跑出来,好奇问道。
“不知道,她往左边的方向走了,我吆喝两声也没回头。”沈青笛耸耸肩,先给弟弟盛了粥。
高乐乐虽然厨艺不精,但她小心思多,今天做的全是不会出错的饭菜。
地瓜粥,把地瓜切成块,往锅里倒水煮就行了。
拌咸菜,咸菜疙瘩切成丝,还加了小葱段做点缀。
炖的土豆,小土豆不用切,直接扔锅里放辣椒煮熟。
因为有辣味,味道不算难吃。
两菜一粥,齐活!
沈青笛本来想直接回屋里开小灶的。
但瞅着高乐乐做饭的情景,可以放心的吃下去,还省心不用找借口离开。
一根葱她就洗了三遍,地瓜更是反复搓洗,差点把大锅给刷漏了。
赵金花跟她开玩笑,打趣问,“你怎么不收拾灶台啊?锅盖上的灰也没擦干净。”xǐυmь.℃òm
高乐乐理直气壮的回答,“我不吃灶台我不添锅盖,脏点没事儿,只有进嘴里的东西才需要卫生。”
这……把众人给整迷糊了,所以她到底爱不爱干净?
“还剩下一碗饭,要给潘迎娣留吗?”赵金花送碗筷的时候瞥了眼锅里,然后问大家的意见。
男知青不吭声,江胜利没吃饱也不去张嘴要,他才不会像某些人一样觊觎别人的食物。
刘宝军想吃,舔舔嘴唇。
但又想到了沈青笛的看法,把到嘴边的话又憋了回去。
许景为饭量小的要命,能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吃完就不错了。
“留吧,她也是出了口粮的,不给她留肯定有把柄去告状。”
最终,沈青笛出面做了决定。
时间宝贵,她不想因为一碗粥浪费在跟潘迎娣掰扯上。
“好,那我给盛出来放在菜橱里。”赵金花哦了声,手脚麻利的处理完。
因为次日轮到路任佳做饭了,今天便也是她刷碗,赵金花主动帮忙收拾碗筷。
大家吃饱喝足,各回各屋开始聊天。
男知青讨论的无非是庄稼地里的活儿,都在感慨田记分员的割麦速度。
江胜利表示很不服气,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技不如人。
“沈青笛,你真厉害,把她给赶走了。”高乐乐捶着肩膀进来,坐在凳子上。
“谁赶她了?我没有。”
沈青笛正在往茶缸子里灌热水,准备带回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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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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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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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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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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