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装装糊涂会让家庭更加和睦幸福。
“婶子,我炒菜,你歇着。”
沈青笛话音未落,已经把白菜切成细丝,打两个鸡蛋搅拌均匀。
刚才她不经意之间发现,水仙婶的十根手指都开裂了,鬼裂似沟。
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老茧,手背一道道口子。
而自己的手白白嫩嫩,像两节藕芽似的。
心里突然有点酸涩难受。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水仙婶夺过酒瓶,给儿子把酒盅倒满。
一本正经地问沈北方,“你喝酒点不?”
“喝,给我倒这么些。”
沈北方的眉毛皱成“囧”字,第一次有人询问他喝酒的问题,必须重视起来。
食指和大拇指中间拉出一厘米左右的距离,严谨的说,“不能再多了。”
水仙婶哭笑不得,笑弯了眼睛,“我们北大荒的人敞亮,要么不喝,喝就喝个痛快。”
咕嘟咕嘟,酒盅被斟满了。
“哎呀!”急得沈北方无助的回头看看姐姐,小脚在地上轻轻一跺。
大婶子怎么不听劝啊,他是小孩,只能抿一口!
“噗——”
沈青笛憋得脸通红,扑哧一笑,“北方,婶子跟你开玩笑的,那杯酒端给田叔。”
“好,田叔喝酒。”沈北方松了口气,奶声奶气地说。
迈着轻盈的小碎步把酒盅端到了田守粮跟前。
村长顺势把孩子抱起来放到身旁的凳子上,“让北方靠着我吃饭。”琇書網
“你光喝酒哪里有空照顾他?北方过来,到婶子这边。”水仙婶瞪了老头一眼,招了招手。
“就坐这里。”沈北方摇摇头。
田守粮美得呲牙咧嘴,“小孩喜欢我,爱跟我待着。”
水仙婶只好作罢,把剩下的鸡蛋羹推过去,“趁热吃完啊。”
“好。”小家伙乖巧的埋头吃饭。
他不在乎坐在哪个位置,靠着婶子或者田叔是一样的,只要别来回折腾就行。
另一边的俩人,正在烟火蒸气中忙碌着。
沈青笛很自然地吩咐田野:把菜洗了,把土豆削皮,再把葱花辣椒准备好。
“青笛…你来切土豆。”
田野治拎着菜刀直起腰,神色有些尴尬。
菜板上是切了几刀的土豆“条”,每一根都跟沈青笛的小拇指头差不多粗细。
“行。”
把白菜鸡蛋放锅里炖着,沈青笛回头瞥了眼土豆。
呃…娇躯一颤。
“切得挺好的,听话,以后咱别切了。”
田野:你礼貌吗?
“不切了,我还是比较适合揉面。”
大丈夫能屈能伸,田野挠挠鼻子,嬉皮笑脸。
两根红辣椒炒了盘土豆丝,还没出锅已经闻到了香味。
大锅里的南瓜馒头也好了,掀开盖子散会儿热气。
原本小小的面团就像是吹气球一样,变大了好几倍。
整整齐齐地挤在一起,田野用筷子把它们夹到小圆簸箕里。
纯正的天然麦香味儿混合着南瓜的香甜,黄澄澄的颜色诱人。
水仙婶掰开一个,递给沈北方一块,自己揪了块塞嘴里。
“真软和,甜滋滋的,越嚼越香!”
她嫁人二十多年了,蒸馒头手艺还赶不上一个小丫头。
想起来真是惭愧啊!
“嗯,不错不错,味道好极了。”田守粮不会夸张的形容词,就用最简单最直白的方式来称赞。
田野把土豆丝和白菜端上桌,幽怨的眼神扫过老爸老妈。
俩人加上沈北方,吃得津津有味。
“给。”
沈青笛用块馒头把锅底的菜油沾干净,转头就塞进了田野的嘴里。
农村一滴油也是宝贵的,绝对不能浪费。
村长两口子相视而笑,这丫头太让人稀罕了。
田野自觉张开嘴,唇边碰到了女孩的手指,微微一怔。
馒头的味道,更加香甜了呐。
一顿饭菜,吃了半个多钟头。
水仙婶吃完就开始继续讲故事,把沈青笛笑得合不拢嘴。
“北方睡着了,别叫醒他,在我家睡吧。”
沈北方躺在炕头呼呼大睡,田守粮过去给搭了个小毯子。
“那……那行,我先回去了。”
沈青笛揉揉圆润的小肚子,心满意足。
农村天黑外面就没人了,冷风呼呼刮得窗户直响。
水仙婶肯定不放心让她自己走,踹了踹老头的凳子腿,“别喝了,去送送丫头。”
“送送送!”田守粮抓住机会又抿了一口白酒,伸手准备把炕上的大棉袄拿走。
这小风飕飕的吹,他一把老骨头别再给吹散了!
“妈,我出去溜达溜达。”
田野单手插兜,慵懒随意地倚在门框旁。
“去去去,让儿子顺道送青笛回去,我再吃口饭!”
田守粮给小田抛了个眼神,会心一笑。
臭小子,老爸懂你。
你是心疼我没空喝酒,特意帮忙去送青笛,孝顺的孩子!
“溜达啥…哦,去吧,记得先把青笛送进知青点再走。”水仙婶眼里的诧异一闪而过,随即又恍然大悟。
大冷天的出门溜达,她还以为儿子发烧脑壳糊涂了,
原来,哦~
北大荒的晚上真冷啊。
秋天没过一半呐,已经比其他地区的严冬气温还低。
沈青笛穿了件夹层小厚袄,白天穿可以,现在只感觉冷风不断地往脖子里灌。
在被衣服包裹的地方,来回窜动,全身上下都是冰冰凉的感觉。
田野出门前披上了厚厚的军大衣,常人难以想象的厚重,瘦弱的身躯可能都扛不动的重量。
这年头,军大衣的价格很贵,并且需要有专门的路子才可以买到手。
他这件是从部队带回来的,最老式的军大衣。
不能拆洗,除非去镇上找裁缝师傅给缝上里子。
今年的北大荒晚上冷得出奇,往年这时候出门只需要穿厚棉袄就行。
我焯!难道我这个花季少女注定要冻死在满仓村的小胡同里?
沈青笛冻得牙齿发颤,她真想头脑一热,直接从空间里薅出两件羽绒服。
“过来。”
身边飘来若有若无的清香,让田野改变了主意。
准备脱大衣递给沈青笛的动作变成了跟她共享大衣。
沈青笛的个子在女孩堆里属于偏高往上,此时却显得娇小玲珑。
整个人缩在田野的大衣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瓜子。
“好暖和啊,田野,谢谢救命之恩。”瞬间暖和起来,沈青笛舒服的摆摆头。
田野微微低头,目光意味不明,半眯起眼睛问,“怎么报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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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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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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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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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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