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在城门的士兵也半天没见一个人进出城,站在那里手脚都要冻僵了,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默默的往里走,打算去烤个火暖和一下再出来。
这大冷天的还刮着北风,没一会就将人吹透了。
就在这冰天雪地里,居然有人策马而行,虽然那人全身裹的很严实,但是看眼眉毛上的冰霜就知道有多冷了。
士兵尽职尽责的将人拦下,看了这人的路引,又简单问了两句就让人进城了,也不计较对方连脸都没露了,他们自己也冷啊,相互体谅吧。
这里没有城内不许策马的规定,大街上也没什么人,这人进城之后直接上马,因为城内大街上的雪是清理过的,所以这人的速度更快了。
他最后停在了一处民宅,连拴马都顾不得,直接敲响了某栋民宅的大门。
“将这封信送上去,事关主子,越快越好。”
一般外边来的消息会先递上去,经过上边分门别类,之后才会按照要紧程度送出去。
但眼前这封信显然是十万火急的。
很快,信就到了林无言的手里,看着信封上的密文,他是没资格看这封信的,他决定亲自将这封信送去安家。
哪怕是紧赶慢赶,等安子珝拿到这封信的时候也已经傍晚了。
雪还在下,晚上行路不安全,林无言被安排住了下来,好在现在二老爷对林无言的态度还行,知道了也没说什么。
信着急的送来了,但是安子珝却没着急看,他知道里边的内容涉及到了什么,临到这时候了反而不着急了。
信是安子珝和魏林夕一起拆的。
里边的内容其实很简单,他们找到当年那个为刘姨娘接生的接生婆了,问安子珝要怎么处置。
当然这里边也有不简单的事,比如那个接生婆这些年到底去哪儿了,还是藏在了哪里。
“真是,一叶障目,没想到她居然就藏在我周围,我却费尽心机找了这么多年。”
安子珝自嘲的笑了笑,有时候真相解开的时候往往就是不可置信的简单。
这个接生婆就藏在刘姨娘哥哥的家里,以他岳母的身份。
刘姨娘出身不好,才六七岁就被家人卖了做丫鬟,哪怕后来成了侯爷的姨娘了,想扶持一下家里,但她唯一的哥哥只会种地,是个老实巴交的耕农,根本就扶不起来。
刘姨娘攒了银子,给家里买了几亩好地,因此这些年刘大也是一直生活在村里的。
而那个村庄距离京城有四五十里路。
安子珝当然是见过刘大的,可是他太过老实,他从没有往那方面想。
“灯下黑,谁会想到她能将人藏到自己哥哥家。”
魏林夕握住安子珝因为发怒握紧的拳头,轻声说道。
“刘姨娘生了儿子之后在府里水涨船高,就算不怎么受宠也物质上也不会亏待,刘家靠上侯府,只要府里稍微露点给他就够他过个几年的。”
“如今刘家是他们村里最富有的富户,家里二十几亩好田地,侯府抄家也没牵连到他们,这位接生嬷嬷倒是去过上老封君的日子了。”
安子珝冷笑道。
魏林夕看着下边附带的一张对于接生婆子的调查,京城人士,家有薄产,但青年丧父,后又丧子,无依无靠,只能给人接生赚点银钱过日子。
但在给刘姨娘接生之后她就离开了京城,连家里的宅子都卖了,谁都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这些之前安子珝也和她说过,但后边的就又狗血又离奇。
这位接生婆没有跑多远,也没有被杀人灭口,而是当天就去了刘家村,给刘大媳妇当娘去了。
刘家早年穷的厉害,不然也不可能卖女儿,刘大的媳妇是逃难过来的,谁都不认识她家人,所以当两口子一同认下了这个娘,大家也都以为这就是刘大媳妇的亲娘。
毕竟不是刘大媳妇亲娘,谁愿意养个陌生老婆子,这年头自己亲娘不想养的都有呢。ωωω.χΙυΜЬ.Cǒm
而且只要她不出村子去远处,是用不到路引的,根本就没人会去查她的身份。
就这么着她在刘家村生活了二十年居然没人发现,她好像真的变成了刘大媳妇的亲娘,之前的那些事好像从来没发生过。
这是一桩交易,接生婆子隐瞒下刘姨娘孩子腿脚不好的消息,而刘大给她养老送终。
这接生婆子一直生活在村里,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侯府二公子是个脚有残疾,三公子是个好的这样的消息。
只要刘姨娘糊弄一句说治好了,说不定她真的觉得治好了,所以能如此的心安理得的待在刘家不怕被发现。
魏林夕和安子珝说了自己的想法,他也觉得有道理,不过不管真相是怎么样的,先将这几个人弄到北地来再说。
“不如以刘姨娘的口吻写封信,将人骗来,若是骗不来再想别的办法。”
别的办法,那自然是特殊手段将人“请”来。
说起来这么多年突然发现端倪,还就是因为刘姨娘往家送的几封家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罚了心中苦闷,又或者是安子珝的态度让她心虚,最近刘姨娘让人写家书的频率高了点。
而在这些家书里边,刘姨娘对这位嫂子的母亲实在太过关心了,她可是连她名义上的儿子都不怎么关心的人,这不反常吗?
魏林夕只是随口一说,安子珝也只是让人随手一查,却真的查出了事来。
反正刘姨娘的家书都是她口述别人代笔,他们模仿一封根本不会出现问题。
安子珝很快铺纸,抬笔的瞬间犹豫了,然后放下了笔命人将那个给刘姨娘代笔书信的丫鬟找来。
做戏还是要做全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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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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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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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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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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