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魏林夕>第394章 羽绒坎肩
  安子珝不太高兴,因为魏林夕卖给了周辞一批货。

  其实只是二十件羽绒坎肩。

  是的,没错,就是羽绒坎肩,这件事还要从松树村开始大规模养鸡鸭开始。

  一开始松树村只是养了很多只鸡,卖鸡蛋活鸡赚了不少钱,鸡蛋甚至都卖进了县城,供着几个食肆用。

  因为松树村周围有小河,村民们就又挖了个池塘,开始养起了鸭子,鸭子鸭蛋的也不少卖钱。

  而且后来还提供宰杀服务,因为城中一些食肆饭馆用的多,自己杀费时又费力,还弄得脏乱,就让村民们代劳了,反正也不少卖钱。

  那些不要的内脏就直接扔进池塘养鱼,小鱼又喂了鸭子,鸭子又下蛋卖钱。

  不知不觉,松树村这都快形成产业结构了,让魏林夕惊讶的不行。

  后来才知道,这其中你那个多少也有点二老爷的意思,不过也是因为她给提供了方法,他们这才敢放手去干的。

  就说这些鸡蛋鸡肉的销去,一开始就是魏林夕帮他们找的门路。

  然后魏林夕就发现了那堆,鸡毛鸭毛。

  因为宰杀都是在固定的地方,所以这些越积越多,最后成了两堆,看起来有点壮观。

  现在魏林夕一年也回去不了几次,就那么正好看见了。

  当时她并没有什么反应,等她回到家,下车的时候正好起了一阵风,呼呼的北风几乎要把她吹透了,她打了个激灵,想起可以做羽绒服保暖的事。

  于是第二天,她又回去了。

  鸭毛就不用说了,鸭绒本来就是做羽绒服最好的材料,而鸡毛的话,其实是不适合做羽绒服的。

  因为陆禽的绒羽枝节比游禽更密,蓬松度不如游禽绒羽。而且鸡的绒羽柄比鸭绒、鹅绒更突出,更容易戳伤布料。xǐυmь.℃òm

  不过在这个棉花都格外珍贵,很多穷人甚至只能往棉衣里塞芦苇的年代,这点缺点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而且就算是现代也有一些无良商家,将粉碎的鸡毛冒充鸭绒鹅绒,填充到衣服里售卖。

  将鸡毛粉碎之后,羽丝困住空气的能力没有朵状的完整绒羽强,还容易钻出羽绒服,但保暖效果还是可以的。

  而且如果是做成坎肩穿里边,外边再罩一件棉袄或皮袄,保暖效果呈直线上涨。

  最重要的是它非常的轻薄,会不会因为穿得多显得厚重又难受。

  魏林夕和老村长提出了她的想法,这些鸡毛鸭毛虽然是村民丢弃的,但严格上还是村民的财产,她想要用自然要和村民打声招呼。

  而且后续的处理什么的,还都需要村民来帮忙,不过她也保证了,绝对不会让大家做白工的。

  一开始魏林夕是没想盈利的,她就是想做出来给家里人都分一件,还可以拿出去送送礼。

  还有安子珝的那些下属们,也可以当做福利发一件,不过也就是几位总旗小旗,再多的就发不了,没那么多原材料。

  魏林夕提出来了,老村长自然不会反对,不过是一点不要的东西,而且本来农闲的时候,村民们有点活干还高兴呢。

  只是魏林夕设想的很好,真做起来也遇到了不小的困难,第一就是给这些鸡毛鸭毛除臭的问题,这也是最主要的问题。

  就这一个问题就困扰了她大半个月,将那些鸡毛鸭毛上的味道除干净可废了她不少的心思。

  最后还是村里最会鞣制皮子的一个村民想出了方法,到底是将味道和上边带的油脂都清理干净。

  之后就是选布料,还有怎么缝制的问题了,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好,那些叛逆的小毛毛可是会跑出来的。

  不过虽然过成遇到了不少的困难,但是结果是好的,魏林夕终于拿到了第一见羽绒坎肩。

  至于为什么不做成袄,还是那句话,原材料不够啊。

  而且羽绒都比较蓬,穿一件坎肩可能看不抬出来,但若是换成袄可就不一样了。

  这第一件是按照安子珝的尺寸做的,哪怕是寒冬腊月他也要去百户所,魏林夕总怕他冻坏了。

  她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安子珝哪怕穿的暖和,手因为经常漏在外边也被冻伤过,要不是魏林夕偶然发现了,他估计还瞒着呢。

  不得不说,羽绒坎肩还是很暖和的,主要是穿上之后并不觉得厚重,传久了根本就感觉不到,很适合安子珝这种需要舞刀弄枪的人。

  没过几天,安家人人手一件,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当然亲戚们也没落下。

  安子珝刚开始还觉得这是他独有的,结果没两天大家都有了还是一样了,那种独一无二的心情瞬间崩塌。

  不过这也就算了,到底是自家人,但是这还没几天,魏林夕就公然拿出来做生意了。

  魏林夕也无奈啊,她还要给村民们发工钱呢。

  而且给周辞的纯属巧合,这不是听到安子珝说然他们去鞑靼吗,那越往北走越冷,魏林夕就觉得他们肯定需要。

  她都说出来了,周辞就是不需要也需要了。

  “咱们自己的和送出去的都是最好的鸭绒的,卖给周辞的可都是次一批的鸡绒,等以后攒下多了,我就给你的百户所人手一件。”

  魏林夕也不是舍得出这个钱,只是现在百户所的士兵已经超过一百五了,这给谁不给谁也不好把我,于是除了将领们就都没有了。

  她还以为安子珝是因为自己的兵没有,倒是先卖出去了而生气呢,其实根本不是。

  可安子珝能说什么,只能独自生闷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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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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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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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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