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老天爷似乎和他们作对,开干没两天就开始下雨了,还接连下了三天,到处都是湿漉漉的。
幸好盖房子的时候有先见之明,院子里就算铺不成青石板,也用石子压出几条小路。
去大门,去菜地,去厨房净房,都很方便,不用担心踩一脚的泥。
就算是这样,魏林夕还是唉声叹气了三天,不过到第四天她就好了,因为终于雨消云散,太阳出来了。
而张三娘跑来找她一起去采蘑菇。
魏林夕不认识野蘑菇,也不敢乱吃,但这里的村民认识啊,不过他们也只采其中的几种常见的来吃,拿不准的一律不吃。
因为隔壁村子就因为吃不熟悉的蘑菇,一命呜呼了,所以大家对采食蘑菇都很谨慎。
但魏林夕不知道,他们说的几种熟悉的蘑菇里居然有松茸!
那可是松茸啊,魏林夕在现代都没吃过新鲜的松茸。
暗搓搓得开心,魏林夕含着笑意采了很多回去。
还有让魏林夕欣喜的是,她居然看到了香菇。
其他的菌子虽然美味,但是量都不太多,尤其是松茸,魏林夕眼观六路也没能采到多少,但香菇却是一发现就有一片。
另外还发现了木耳,也是一颗枯木上一发现就是一片。
等魏林夕满载而归,第一件事就去问安子珝松茸贵不贵。
安子珝对这些不了解,但三老爷一直在外行走,又经商,对这些还是知道一些的。
在听到魏林夕居然采到了新鲜松茸的时候,还兴冲冲地过来看。
他是吃过松茸的,但也多是干松茸,新鲜的还真没见过。
而魏林夕在得知松茸的价格之后,立马让安子明去找老村长,由老村长派人通知村里人,这松茸可不兴吃啊,这都是银子!
松树村的村民每年都能采到一点,都吃了好些年了,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东西居然很值钱。
采到松茸的人家恨不得将这东西给供起来。
不过松茸虽好,但新鲜松茸不作处理也就能保存两天,魏林夕果断地带领大家将松茸切片晒成了干片片。
安家除了晒松茸,还晒的香菇和木耳。
松树村的人有样学样,轰轰烈烈地晒起来干货。
山上的菌子都要被勤劳的人们给采光了,不过大家也不敢太深入树林,这年头豺狼虎豹的可不讲道理。
魏林夕也三令五申,松茸太小的就别采了,等长大再采更值钱。
木耳晒干后再吃要用水泡,但绝对不能泡超过半天,不然吃了要死人的。
她不是危言耸听,木耳泡八个小时以上确实不能吃。
网络发达的时代,魏林夕听过很多因为吃泡久了的木耳,而造成生命危险的例子。
因为她不同于以往的严肃,所以村民也对这件事记忆深刻,连小孩都知道木耳泡久了不能吃。
不过菌子也不是一直都有,这些美味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但安家院子里已经晒了很多。
一直宅在家里的安子文也学了新的技能,上次编过鱼篓之后,他居然自学成才,会编筐,编平筛,为晒菌大业添砖加瓦。
看着院子里大.大小小的香菇,松茸,榛蘑,魏林夕露出了姨母笑,仿佛看到了源源不断的小钱钱。
“三表嫂懂得真多。”
孙妙雪真心诚意地感叹道。
“你三表嫂倒不像是官家女儿,倒像是在这北地土生土长的。”m.χIùmЬ.CǒM
孙氏本来是想调侃一下,但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中听了。
安家的人都知道,魏林夕虽然是小官之女,但却是在乡下养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小时候就是在乡下长大的,直到十四岁才被接回家,虽然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但也过惯了乡村生活,没什么值得说的。”
魏林夕丝毫不觉得她的出身有什么,提起来也是落落大方。
魏林夕本来就在农村生活过很多年,而原主因为一些事也是长在村里的,后来长大的要说亲了才被亲爹给接回去。
两个人的生活轨迹似乎有些相似,但原主远远没有魏林夕看得开,对于十几年的乡村生活避之不及,更不喜欢别人提起。
“若不是三嫂这段儿时经历,知道得多,我们不知道还要受多少苦呢。”
安雨欣翻了翻被晒的菇们,说道。
“就是,三嫂多厉害啊,娘你不行就少说话。”
安子康也凑上来,没好气地说道。
他来了之后才从安子明那里了解到,他们流放路上过的什么日子,而自己流放路上又是过的什么日子。
安子康都后悔怎么魏林夕不是他媳妇,那他流放路上也不用吃那么多的苦,现在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幸而他只是脑子熊,心里想想,若是真表现出来,不等安子珝来收拾他,安子明就会冲上来揍他。
“我又没说什么,怎么一个个地都冲我来了。”
孙氏朝着儿子翻了个白眼,有点不乐意了。别人也就算了,自己儿子居然也来拆台。
“表弟有口无心的,姑姑别和他计较。”
孙妙雪见孙氏生气了,主动过来挽着孙氏的胳膊,安抚着人离开了。
安子康却还和没事人似的,缠着魏林夕,问她什么时候做她说的香菇肉酱。
魏林夕算是发现了,这一家子都是吃货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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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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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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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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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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