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偷袭了鞑靼的一个小部落。
草原上不止有鞑靼人,还有狄人,胡人等各个部族,每个部族都占据着一块草场,只是鞑靼是其中实力比较强悍的一支,又和大夏接壤。
各个部族之间也总有摩擦,就像鞑靼喜欢劫掠汉人,他们遇到其他部族的小部落时候也可能会劫掠一空。
但是在对待大夏的态度上,他们又是出奇的团结。
就像是一个村的几个穷汉子,平时你抢我口吃的,我抢你个牲口,总是打架。
但是他们面对隔壁村的大财主的时候,就又变的团结了,都想从大财主这里扒拉一口肉吃。
大财主也想过拉拢其中几个对付另外几个,只是这方法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这些人都是贪得无厌的,而且稍有不满就会再次反目。
他们没有文化,更不会觉得背弃联盟是什么严重的事,他们已经做习惯这些事了。
从大财主那里要点好处可以,可让他们出力打架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既然这样,那肯定就要想点别的办法了,比如让人假装成这些人里的其中一个,然后到另外一家去偷东西。
他们自己闹起来了,那大财主这里不就安全了吗。
安子珝办的就是这件事,他派遣了一支小队,假扮成胡人偷袭了鞑靼的一个小部落。
胡人和汉人的身材,长相都有很大的差异,身材可以找高壮些的汉子来平衡,但长相就改不了了。
不过谁会在白天偷袭,肯定是找夜深人静的时候,黑灯瞎火的连人影都可能看不见,怎么可能看得清长相。
而且这件事他们已经计划很久了,参与的士兵从里到外都是一副胡人的打扮,甚至为了不暴露身份,他们特意学了几句胡语,说不好的那些直接不开口。
只要不留下尸体,他们会很容易就被看成是胡人,毕竟他们可是留下了切实的“证据”呢。
所以这次行动最大的困难不是能否重伤鞑靼部落,而是该怎么才能全身而退。
给这些无法无天的人一个教训,顺便让他们狗咬狗。
为了安排这个行动,安子珝一个多月都忙的脚不沾地,好不容易上元节挤出了一点时间,还没能带人玩的尽兴呢,魏林夕的身体就出了点状况。
平常魏林夕是最喜欢这些街边的小吃的,只是安子珝怕不干净从来不让她多吃,这次也只是挑了几个看起来干净的摊子,
只是这次买回来的小吃她却一点都吃不下,甚至闻到了味道还会干呕。
干呕?
魏林夕的第一反应是回顾这一天吃了什么,干了什么,想着是不是肠胃有问题。
而安子珝的第一反应是,盯着她的肚子。
然后她就被牵着离开这条繁华的街道,走到了另一条安静的街道里去,那里有一家医馆。
上元节看起来和医馆没什么的关系,但人多就容易出现问题,要是伤到了自然要找医馆的。
而医馆的关门时间比较早,这些在上元节上受伤的人就会去敲医馆的门,走了一个又来了一个。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上元节这一日,花灯街附近的医馆都关门比较晚。
安子珝带人过去的时候,正有大夫刚给一个扭伤脚的姑娘看诊,他就拉着人坐到了另一边。
这时候魏林夕也回过味来了,安子珝这是觉得她可能揣崽子了。
满打满苏魏林夕从嫁给安子珝到现在已经过了六年了,除了前几年守孝,刚圆房的时候刻意避孕过,这两年他们都没有再避孕。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魏林夕的月事确实没来,但前几次也有这种情况,她也以为是怀了,结果却是一场误会。
所以再出现这种事,她就不往那上边想了。
但她怎么会不想要一个和安子珝的小孩呢?
只是一直没怀上而已,两人之间就像是有什么默契似的,对这件事保持顺其自然的态度。
而且之前魏林夕因为月事不调看过大夫,大夫也没说她不能生孩子,倒是给了她一些调理的药,说等生完孩子做好了月子,身体的情况就能改善很多。
那些药她已经断了一段时间了,因为月事不调这事已经不经常发生了。琇書網
没等魏林夕脑补完,就轮到他了。
虽然已为人妇但还觉得自己是个小姑娘的某人,轻轻地将手伸了出去让大夫把脉。
给女眷把脉是要隔着丝帕的,越是出身良好的越是讲究,甚至有些都不会和大夫面对面,而是搁着屏风的。
中医讲究的是望、闻、问、切——观气色、听声息、问症状、摸脉象。
首先搁着屏风观气色是不行的,而听声息,搁着屏风周围还有别的声音,这一条自然也只能做参考。
不过魏林夕这种情况,只摸脉搏就八.九不离十了。
她真的怀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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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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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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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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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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