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何家人,昨晚因为太晚住了一宿,今天早上吃过早饭就回去了,这样的场合他们在的话也不太合规矩。
敬茶很顺利,认亲都不必,毕竟大家都这么熟了。
但魏林夕还是觉得害羞,总觉得他们打量她的眼神不太一样,而且因为越熟悉,那眼神才越肆无忌惮。
长辈们都送了东西,但魏林夕给弟弟妹妹们的就很实在了,一人一个荷包,里边装了二两银子,很公平。
这一场见面礼晚了两年多,但好在安子珝给她补上了,连婚礼一起,一点不缺。
在旁人看来,这是一场补偿,但在魏林夕看来,这就是她的婚礼。
婚礼之后的日子和平常没什么不同,除了敬茶的时候,李氏,钱氏,孙氏,异口同声的让她赶紧生个大胖小子。
遁走。
魏林夕这才刚有了点真正成为人妻子的感觉,就被催着生孩子了。
而且满打满算,她这副身体的年龄还不到二十。
虽然这个时代二十岁可以都儿女成群了,但在魏林夕看来还是小了点,她还是决定二十之后再生孩子好了。
其实也就是明年的事了。
记过她刚做完决定还没和安子珝商量呢,就听说孙妙雪怀孕了,已经三个月了。
孙妙雪比她还小一岁呢,身子也柔弱一些,而且她才成亲半年。
惊讶归惊讶,但是看到孙氏喜气洋洋的样子,她也不会泼人冷水,只是吩咐了厨娘对于每天晚上给孙妙雪多做一餐,或是小食点心,或者是汤面饺子都行。
孕妇饿的会快,而他们天擦黑就吃晚饭,等睡觉的时候还早呢,肯定就饿了。
孙妙雪这次回来肯定会被留下住一段时间,不管怎么样孕妇都该多照顾着点。
而且又不是山珍海味的吃,家里现在也不缺一口吃的。
魏林夕没觉得怎么样,但孙氏知道之后却特意带着孙妙雪过来道谢,言语间非常诚恳。
她这才知道,其实孙妙雪确实有这个苦恼,晚上睡前会觉得饿,从前在朱家的时候因为不想麻烦人,她就只能吃几块点心垫一垫,但点心也有吃腻的时候。
朱耀文倒是发现了,但也只是变着法儿的给她买一些点心吃食。
没想到回到安家了,她都没说什么,连孙氏都没注意到的事,倒是魏林夕注意到先吩咐下去了。
孙氏夸她知道体贴人,想的周全。
魏林夕汗颜,其实她就是想到当年刷的短视频,看的小说里,那些半夜想吃东西叫老公去买的孕妇了。
至于体贴周全什么的,她真没想那么多。
不过魏林夕一直以为孙妙雪在朱家过的挺好的,每次孙氏带回来的都是好消息,而且看孙妙雪的精神状态过的应该也不错。
结果还是有这种为难的情况。
“家里就一个厨房,用的大灶,我也不好大晚上的开火,好在耀文给我买了不少点心,还有一些蜜饯。”
孙妙雪说起来的时候脸上还露出了幸福,连孙氏都点点头觉得朱耀文这个侄女婿不错。
只有魏林夕觉得心酸,在自己家里,还怀着孩子呢,居然连做顿饭都畏手畏脚的。
“春来不是会做饭吗,你怀着孩子呢,就是晚上多吃一餐家里人也不会说什么的。”
也不是什么别的过分的要求,就是多吃一餐而已,又不让别人出力,这都畏首畏尾的,魏林夕有点想不通。
“本来我嫁到朱家在周围就够惹眼的了,一次半次的就算了,天天如此也惹眼,毕竟家里的嫂子之前也是这么过来的。”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然我婆婆不说什么,周围的人也该说我金贵矫情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孙妙雪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嫁人之后却懂得了很多道理。
现在家里和睦公公婆婆对她很好,就是她晚上要多加一餐也不会说什么,但长此以往拍兄长嫂子心里不愿意。
“你以前矫情的还少吗,那时候你还不让我杀你养的鸡呢,怎么在家里不怕,嫁出去了倒是怕了。”
魏林夕一看就是孙妙雪又敏感想多了,虽然也确实有她想的那种情况发生,但也不能因为虱子就撕破皮袄啊。
“表嫂~”
想起那些事,孙妙雪就恨不得藏起来,已经成熟了一些的人从事不愿意面对从前尴尬的事情的。
“妙雪是因为顾全大局,害怕朱家老大和大儿媳觉得不公平呢。”
孙氏也帮着孙妙雪说话,虽然这事放在他们家没什么,但朱家还是家底薄,前边的儿媳妇又是那么过来的,她家妙雪自然不能特立独行啊。
“好那我问你,你现在就这样,以后你家耀文要是做了官,你添不添下人?坐不坐轿子?打不打扮?”
“先别回答,你嫂子可成不了官夫人,你周围的那些村民也成为不了官夫人,难道就因为这个,你还要和他们过一样的生活?”
魏林夕一连串的问题将孙妙雪问到了,这些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若是朱耀文真的以后做官了,那这些事都是平常的,你要是不这么做,那同僚家的家眷还会笑话你呢。
要是这么做了,就像魏林夕说的,朱家大嫂可不是官夫人,就算有钱她能享受到的东西和官眷是不同的。
所以她们是注定走向两条路,要产生差距的,这个差距是孙妙雪想弥补都弥补不了的。
“回答不了吧,你现在可以委屈自己粉饰太平,到时候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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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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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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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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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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