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元家,后院花厅里逝两位夫人正在说话,在他们旁边的小几上散落着几个姑娘的小像。

  两人中年纪稍大的那个在几个人选中看了两眼,抬了抬手,还是没能下定决心。

  “我还是看着这姑娘好。”

  另一个年轻的些的夫人正是魏林夕在平家见到的那位,此刻她见身边的人拿不定主意,从几张小相中挑出了安雨乐的那张,递了过去。

  对面的元夫人接了看了两眼,又在另外几张上看了两眼。

  “虽说家世差点,但她有个上进的哥哥,这才几年就做到百户了,到底是家传渊源。”

  因为有下人在梁夫人没有说的太露白,但元夫人是明白她的意思的。

  从抄家,到现在安子珝坐上百户之位,不过才过去了三年。

  三年,安家从高高在上的侯府成了发配充军的军户,结果又在短时间内重新起来了。

  安子珝以后的前程绝对不差。

  但元夫人还是有顾虑。

  “我知道你的心思,只是你瞧瞧这几家,哪家的好呢?”

  在北地能让姑娘读书的人家也有,但也只是认几个字罢了,毕竟北地男子读书都不太多。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民风如此,而且除非你真的有读书的天分,能够上京考进士,入朝为官或者外放到别处去。

  在北地,文官的地位不仅比不上武将,风险也很大。

  “最主要的是,这姑娘长得好看,书读得虽然多但是却不迂腐。”

  梁夫人虽然只见了安雨乐一面,但是却赞不绝口。

  “也不是觉得姑娘不好,但到底是抄过家的,以后会不会?”

  元夫人最犹豫的地方就在这里。

  “那你就在这几个里挑一个,要娶儿媳妇的是,还是你这个未来婆婆做决定,别到时候娶不到心仪的儿媳妇来怨我。”

  梁夫人也不再替安雨乐说话了,到底不是自己家挑选儿媳妇,说多了让人厌烦。

  她是真喜欢那孩子,要不是自家小子年纪太小,她都想替自己儿子定下来。

  还有安雨乐的那个嫂子,看着就是个爽利人,而且打听到的消息,安家后宅几乎都是她在撑着,既享得了福又吃得了苦,这样的人才是最难得的。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你是我亲妹妹,宏浚是你的亲侄子。”

  元夫人听不了妹妹说这么见外的话。

  “行,你这么说我可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

  说完梁夫人朝着两边的伺候的人看了一眼,她们立即就退下了,只留下姐妹俩说话。

  “你上次这么犹犹豫豫还是宏骞的婚事上。虽说是指腹为婚,但那孩子和宏骞的性子合不来,宏骞自己来找你说想退婚,你就说再看看,姑娘长大了就好了。”

  “结果呢,长大是长大了可还是那个性子,你还犹犹豫豫的怕伤了两家的颜面,最后等到亲家老爷临终托付。”

  “咱们是信守诺言了,可你看看宏骞过的是什么日子。”

  按理说梁夫人只是做姨母的,不该管这些事,她就是心疼大外甥,以前多温和有礼的谦谦君子,现在整日皱着眉,都消瘦成什么样了。

  “哎,都是我的错。”

  元夫人拿着帕子擦了擦眼泪,后悔不已。

  元家和马家曾经是至交,所以元宏骞和马氏是指腹为婚,只是后来元家蒸蒸日上,马家却渐渐式微。

  但元夫人不是那种势利的人,也并没有瞧不上马家的意思,只是马家的姑娘,她是真的有点看不上了。

  说好听的是不拘小格,个性,其实就是粗俗还不讲理。

  小时候就很骄纵了,可那时候元夫人还觉得是年纪小的原因,可后来却越来越过分。

  她也有过要退亲的念头,只是马家式微,怕人家说他们元家嫌贫爱富。

  后来马氏的父亲病重,临终前亲自将女儿交托给他们家,这门婚事就再也退不得了。m.χIùmЬ.CǒM

  若换个懦弱点的男子,马氏这样的性格还能在一处过日子,可元宏骞是读书人,自有风骨。

  他本就和没读书的马氏说不上几句话,而马氏还想时时刻刻管束他,让元宏骞依从着她。

  这还不算,因为元宏骞忙于读书,又想逃避马氏,马氏就认为他在外边养了外室,闹的家里鸡飞狗跳的。

  元夫人一开始怜惜她丧父,没有严加管束,到后来马氏更加变本加厉。

  可能怎么办呢,之多不过让她跪跪祠堂,罚她抄写抄写经书,不许出门,又不可能真的休了她。

  元夫人想想大儿子现在那张了无生气的脸,就觉得心痛。

  “我这么看好这丫头,就是觉得这丫头聪明,虽然有着侯府出身的傲气,但经历过磨难,不会盛气凌人,有读书人的自矜又不迂腐。”

  “再说,她在乡野待过,见了咱家这些事也不会惊讶,手足无措。”

  顿了顿,梁夫人又加了一句,说到最后她自己都自嘲的笑了。

  “倒也是,就”

  元夫人话还没说完,外边传来嘈嘈杂杂的声音。

  很快就有个小丫鬟跑了过来,满脸的慌乱。

  “慌什么,出什么事了。”

  元夫人板起脸,也有几分威严。

  “夫人恕罪,是,是大少夫人说大公子身边的踏雪姐姐不规矩,要,要打死她。”

  “什么!”

  元夫人猛地站起来,又惊又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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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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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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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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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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