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朝歌听了他的回答,暂时没移开目光,垂眼打量着。
明鹤轩却像感受到威胁似地眯了眯眼,黑眸中的神情略显无奈。
下一刻,他面不改色地看向明晟:“你听见什么了?”
宣朝歌茫然了片刻。
小孩非常上道,猛摇头,想也不想回答道:“没有!”
宣朝歌:……
这双簧唱的。
不愧是父子。
宣朝歌的嘴角动了动,顺手把小儿子塞给明鹤轩:“你送弟弟回去睡觉。”
明鹤轩漫不经心地“嗯”了声,接过明景的手法随意而熟练,站起来往门外走。
他长得高,被他抱着,明景顿时感受了高高在上的视野,趴在父亲肩头,看影音室都觉得新鲜。
明景最初到家的那几天,明鹤轩除了工作便是前去医院,只见了他寥寥几次,相处的机会有,但不算多。
他对明鹤轩所有关于人情味的了解都出自明晟的讲述,但在他心里,明鹤轩始终是个难以亲近的人。
唯一能让明鹤轩破例的只有妈妈。
或许原本就在家里的哥哥也算一个。
总统府的走廊在明景的印象中很长,明鹤轩抱着他,走得从容,却没几步就到了他的房间。
“怕我吗?”m.χIùmЬ.CǒM
进门的时候,明景听见男人低沉的声音问道。
他说话的语气和宣朝歌不一样,更像没把明景看作小孩子,而是当成一个普通人在对话。
明景不知道在明鹤轩面前,能得到对话这份耐心已经是少见的事。他没太多不自在,但下意识觉得自己害怕明鹤轩。
小孩迟疑地回答:“不……不怕。”
明鹤轩笑了一声,把他放在儿童房的小床上。
“时间晚了,睡吧。”
明景抬眼看了一眼他,发现明鹤轩凌厉的眉目缓和了些许,和他无数次远远偷看时并不一样。
好像父亲对待他也是特殊的。
明鹤轩说完,小孩子令行禁止地缩进了被子里。
“穿着这身睡不难受?”
明鹤轩看了他片刻,俯身扯了扯他垫在脑后的帽子。
明景坚决地摇头:“不难受。”
毛绒睡袍有帽子,戴着可爱,穿着睡觉肯定算不上舒服。
明鹤轩看见床尾凳上的睡衣,扔到他手边:“换了。”
明景本来想等爸爸离开了再换,现在一听命令,再次令行禁止地爬起来换睡衣。
他很小就学会了照顾自己,换衣服的动作很利落,明鹤轩瞥到他手臂上的疤痕,拉过他的手看了看,眼底的神色暗沉,语气不露声色:“怎么弄的?”
明鹤轩的手很大,捏着小孩的手腕时力道不重,明景却丝毫没办法对抗。
明景老老实实回答:“摔跤了。”
“怎么摔的?”
“上学的路上踩进坑里摔倒了。我有点不小心。”
小孩子的声音很稚气,又小心翼翼。
明鹤轩有一瞬间情愿这件事能给他一个出气的机会,但是没有。
如果明景生在明家,年纪这么小,想有走远路上学的机会比坐直升机还难。
再多不小心也有人为他弥补,就算摔跤了也不会留疤。
归根到底还是明鹤轩错了。
无数人评判他薄情冷血,这话他向来认同。
明鹤轩鲜少对人心生亏欠,但一旦错误无可逆转地发生,他甚至连个小孩子也没办法面对。
然而他的儿子心思却不像他,想得很少,性格仿佛某种弱小的动物一般天真胆怯。
明景说完,已经换好了睡衣,乖巧地缩回床上,给自己盖好被子。
小孩的神情有些忐忑,明鹤轩只得告诉他:“不是怪你。”
明景心虚地抱住身边的玩偶,显而易见如释重负。
明鹤轩垂眸注视着他片刻,倏忽说:“你长得像你妈妈,特别是眼睛。”
迄今为止,明景已经听过很多人这样说。
小时候便有很多人说他相貌好看,如果不是病情棘手,一定早早地被领养了。
回家以后他才知道,无论是长相还是疾病,大概都遗传自同一个人。
但明景还是觉得自己的妈妈很好,比他小时候幻想的最好还要好。她没有不要他。
哥哥也很好,是他曾经佩服的那种人,胆子大,什么都会,在学校里呼朋唤友,好像根本没有缺点。
明鹤轩虽然让他有点害怕,但毕竟是爸爸,不是坏人。
明景对明鹤轩会笑这件事非常陌生,对明鹤轩此时眼底的神情也是。
男人深邃的眼底没有笑意,无奈的神色近乎于歉疚,语气却很温和:“以后你做错事这样看着我,我就没办法凶你了,知道吗。”
明景茫然地偏了偏头。
哥哥说爸爸有时候会很凶,所以他才防患于未然,小心行事。
既然爸爸亲口这样说,他是不是真的不用怕了。
明鹤轩不是话多的人,明景话更少。
不久后,明鹤轩关灯离开小孩的房间,隔壁的儿童房还在热热闹闹地聊天。
主要是明晟在说。
明鹤轩驻足了片刻,听了一大堆动物们乱七八糟的爱恨情仇,随后是嚣张而奶气的童音道:“爸爸肯定看不懂,所以还要我来给麻麻讲哒。”
随后是宣朝歌温和的声音:“那肯定。爸爸小时候没有宝宝聪明。”
一步拉踩到童年。
明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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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亚港是A国的主要港口之一,更是多条重要航线的枢纽,正值夜晚,众多船只停泊在此处。
昏暗的河岸边,一行人登上舷梯,为首的男人身形高大,毛呢大衣下摆被河畔的大风吹拂扬起。
他的模样与货船格格不入,俊美无俦的面容淡漠而高傲,如果不是眼中的阴鸷太盛,只能让人想起出现在声色场的公子哥。
蜷缩在货舱中的人看见他,却仿佛看见了恶鬼,被堵住的口中发出模糊的唔唔声,手脚被绳索紧紧束缚,仍挪动着往后躲。
“在我的地盘上动歪心思,谁教你的?”他问道。
明鹤轩状似平淡,然而话到末尾,他低沉的声线凶悍摄人,黑沉的眼在炽白光线下中犹如隐匿暗处的魔神,分明凶极恶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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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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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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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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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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