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宣朝歌>第68章 这倒是不巧
  宁都军营中当今的首脑林岩丘曾是秦正的心腹,在元帅过世后逐渐势大,作风日益骄奢。

  曾经权盛一时的世家在郊区留下了一片围猎场,秋日渐近,他的手下人早已密锣紧鼓张罗起了秋猎一事。

  秦铎还在宁都,他便发了函邀请秦铎一同参与。Χiυmъ.cοΜ

  秋日的风有了些凉意,宣朝歌刚下车,倏忽刮起的风便将风衣衣摆吹了起来。

  走到前厅,宣朝歌在穿衣镜前将大衣脱了,佣人接过她手中的衣物,她方才注意到候在一旁副官。

  苏副官叫了声“将军夫人”,又道:“将军问夫人是否会骑马。”

  宣朝歌自然是会的,不过原主从小颠沛流离,除了容貌与嗓子是老天爷赏饭吃,根本没机会学别的什么。

  她斟酌道:“略通一二。”

  连秦铎的心腹都没料到上将真打算带朝歌去秋猎。

  亦没料到一个深宅妇人除去在学识上有所建树,连在这些细节上都能出乎人的意料。

  不出意外,女眷本是不用上马的,因而苏荣佐回禀之时,顺便将马术的老师遣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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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日的猎场一望无际,草木略显萧索,古香古色的院落前停满了轿车,令人看着便心生几分时代变迁的错乱感。

  车门打开,军服严整的军阀上将下了车,他的身材极高,肩宽腿长,俊逸的眉眼平静而漠然,却仿佛隐约流露出肃杀之气。

  秦铎站定车旁,戴着白手套的手伸向车内。

  候在一旁的佣人不敢于抬眼看他,只盯着地面,不多时,便见一双女式高跟皮鞋踏下了地面,女人的旗袍裙摆偏长,暴露在外的皮肤白皙如玉一般。

  宣朝歌穿了身月白色的真丝旗袍,花纹素雅,外披着同色系的西式短外套,纤纤素手搭在男人的手掌中,隔着单薄的布料触到了对方与秋日寒风全然不同的温度。

  秦铎的手指微微收紧,将她的手攥住了,直到她站稳了抬眼看他,方才松开。

  近年来局势错综复杂,宁都一系有秦正元帅在前,此后无人敢于出头自称元帅,军阀头子都以将军相称。

  厅内正有一行人在寒暄,听了佣人通报,纷纷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

  一人道:“曾在近都锦绣园见过弟妹一面,倒没想过抱得美人归的竟是秦上将。”

  林岩丘的相貌形容粗犷,说话做事也有股不同于传言中狡诈名声的豪爽气。

  他在秦正的心腹中资历较浅,在规矩尚严时见到少帅们甚至要行下人的礼节。

  性情傲慢的往往直接受了礼,秦铎却向来谦恭,是以他发迹后对秦辽峰不假以辞色,唯独对秦铎另眼相看,私底下常以兄弟相称。

  秦铎凌厉的面容上挂着疏朗的笑意,不动声色将话题转开了。

  宣朝歌表面上仍是言笑晏晏,心中却隐约闪过几个念头。

  锦绣园是近都闻名遐迩的清唱场所,原主在那时受了贺北庭的恩惠,成了难得不用烦恼生计的名角。

  林岩丘在此时提起这件事,必定不只是有感而发。

  此时林夫人迎上来,笑盈盈地引她去女眷的厅中,一面道:“几日没见秦夫人的面,此时看着又更美了些。”

  宣朝歌笑了笑,与她你来我往地客套着,没多久便到了偏厅。

  林夫人将她介绍给了众人,便离去招呼新来的夫人了。

  秦铎的地位高,然而原主向来低调,在场的夫人不知收到了什么风声,对她都持着观望般的表面尊敬。

  反倒是一个女人凑到了宣朝歌身边,亲亲热热地同她打招呼。

  这位是林岩丘的姨太太,正巧与朝歌同样是从锦绣园中出来的。

  “你还不知道罢?”晚香玉没多拉扯几句别的,便迫不及待道,“林将军此时叫了秦上将来,是有将外甥女许给他的打算。”

  宣朝歌了然地挑了挑眉。

  怪不得要拉她来打掩护了。

  晚香玉接着道:“他们的宏图伟业,岂是你能干扰的?人贵有自知之明,莫要因为飞上枝头,便忘了自己的出身了。”

  晚香玉费尽心力嫁入了将军府,即便只是个偏房姨太太,本也是满足了的。

  如果不是锦绣园有一个扶摇直上的朝歌在前,她也不至于心理不平衡至此。

  朝歌的命不可说不好,尽管出身孤苦,早时有贺北庭照应,后来又嫁入了元帅府。

  嫁的秦七少原本只是个不受看重的悖逆之辈,上头那么多哥哥,元帅府就算有多少荣华富贵也轮不到他。

  不料秦铎一崛起便是势不可当,连林岩丘都对他诸多顾忌。

  “那位温小姐。”她盯着朝歌娇妍淡然的脸,语调中满是幸灾乐祸的意味,“可是同秦上将在同一国留过学呢,你呢?只怕连他们说的话都听不懂吧。”

  她远远地见过秦铎的面,与一众大老粗对比,秦上将那般容貌俊朗得连电影明星都要落入下风。

  温淑颐那样的千金小姐能得到这样的夫婿也就罢了,朝歌又是凭什么?

  直到听说朝歌在府中过得如同透明人,毫无地位,秦铎又对她并不满意,晚香玉心中才舒坦了些,此时更是忍不住要前来显摆自己消息灵通。

  -

  马场的不远处,温淑颐拜见过舅舅,跟着佣人离开,旗袍下的身材丰盈,引得不少人多看了几眼。

  “淑颐这外甥女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林岩丘爽朗笑道,“来日回了近都,还要拜托秦上将照应一二。”

  秦铎淡淡一笑:“温总长家的千金,在近都自然能够高枕无忧。”

  他这话任谁都挑不出错,然而却无暧昧可言。

  但林岩丘的话既然已经放出来,便不会轻易放过他。

  “听闻元帅夫人的铸金翡翠镯终还是传到了你手里。”林岩丘心直口快道,“我外甥女几年前本该接下它,不料好事多磨,如今倒还不算迟,再续前缘也无不可。”

  那是前朝御赐的旧物,向来只传到秦家的嫡亲夫人手里。

  在场的军官便数二人最为尊贵,其余人闻言都心思浮动,心知此事应当没了悬念。

  还真是艳福不浅。

  温淑颐的容貌本就生得好,又留洋归来,穿着打扮入时,家世背景势力显赫。

  一旦娶了她,便是顺理成章同两方派系结盟,若不是在场众人早有家室,真恨不得与秦铎争上一争。

  “哦?”秦铎却微微挑起眉,凌厉深邃的眼眸中似有诧异之色。

  “这倒是不巧。”

  他仿佛有些遗憾,其中的拒绝却是任何人都能听出来:

  “我见那镯子稀罕,早已赠与内子做了生辰礼,恕难从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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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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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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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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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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