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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借婚>第149章 识字还是阅读?
  “什么?还要一个字一个字指着读?”辛母拿着媳妇儿奉上的水杯,捏着自己的喉咙,咳了两声,“读了不就完了吗?怎么还要这么麻烦?”m.χIùmЬ.CǒM

  婆婆妈平时虽然总不靠谱,但这件事是给力的。

  颜如舜伏低做小的解释:“指读很重要,在我们语速比较慢,同时手指又跟着走的情况下,孩子可以慢慢学会识字的。”

  “真的?”婆婆妈很有些怀疑。

  在她的教学生涯中,只有那些脑袋瓜不太灵光的孩子才总是用手指着读。这样做不会让简简养成指读的习惯吧?

  颜如舜赔着笑说:“是真的,别人早有验证过的。妈您想,一本绘本就那么多字,我们得反反复复给孩子读多少遍啊,再怎么都学会了。”

  “那得读多久啊?”颜母也问。

  这种办法对老一辈的来说是闻所未闻,他们半信半疑实属正常。

  “可能有两三年吧。”

  两妈同时露出“饶了我吧”的表情来,颜如舜忙加上一句,“可是您们想想啊,两三年后,简简才三四岁,她就会自己认字自己读书了,那多厉害啊!”

  辛母忍不住又咳了两声,皱着眉头:“要不我们弄得简单一点吧,就给安安看字卡认字不是一样吗?其他孩子都这样的。”

  颜如舜举双手连摆:“不不不,千万别这样。我们的目的主要是阅读,不仅仅是识字。认得字卡上的字不代表就会阅读,这样很致命的。”

  颜母觉得不可思议:“哪至于啊。每个字都会认了,还怕不会阅读吗?”

  “真不行!”颜如舜也狠狠的咳了一通,再喝了口水,再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说,“您们想想,中国学生学英语背单词背得够多吧?可是真正能够流利阅读的有几个呢——往往不是那些单词不认识,而是连着一起读就觉得很困难。所以说,有阅读能力,识字是必然的,但是有识字能力,阅读却不是必然的。所有的字都要放在语境中,才真正有意义。”

  辛母和颜母听得面面相觑。

  有心想不做吧,颜如舜说得又有点儿道理。

  捋起袖子干吧,未来这两三年好像又有点儿难熬。

  最终,还是颜母先为女儿打call:“也行吧。不是有人说过一句话吗,聪明人都在用笨办法,愚蠢的人才总在找捷径。这些打基础的事,往往是偷不得懒的,像我当年学医的时候,那真的是什么聪明都没用,只有日背夜背,直到倒背如流为止……”

  既然已经有两个举手表决了,第三个人也只好从了。

  三个女人一遍又一遍的读同一本绘本,人人都止不住读得直打哈欠——就算那本书写得再好看,画得再优美,一天之内读个二十遍,第二天再继续读个二十遍,估计正常的成年人都要崩溃。

  要不是看到简简着迷而满足的小脸蛋,估计三个女人没一个能坚持下来。

  有鉴于此,颜如舜就把后续的要求忍了,吞进肚子里去了,没有对语气啊、表情啊、戏剧表演张力啊提更多的要求了。

  就是她自己也做不到每一回都能读得唱作俱佳,往往五六遍之后整个人就蔫了,完成任务了事。

  有些事情啊,实在不能提太高的要求。

  不过,她在另外一些方面开始特别注意起来,那就是——用词的准确性。

  起因是有一次,她给简简解释怎么用面包机做面包,为图省事说:“我们先倒这个,再倒那个,盐放这边,糖放那边,最后加面粉,再加点儿这个,按启动按钮,就可以等着面包烤好啦!”

  然后,从那以后,简简要什么东西,也指着说:“我要那个!”或者,“我要这个!”

  颜如舜一听没对,赶紧问:“你要哪个?说清楚。”

  简简就支支吾吾的,半天不说。

  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平时省事省惯了,省出毛病来了。

  简简刚刚开始学习语言,她怎么教,简简就怎么理解。她含糊其辞地用“这个”、“那个”代替所有的东西,最后简简就也会偷懒地认为,“这个”和“那个”是万精油,其他不学都可以,只要会这两个词就行了。

  所以,从现在开始,她必须得学老学究抠字眼了。

  除了“这个”、“那个”之外,动词也一定得用准确了,比如:

  “我来读一读你的书呢。”

  “我们从门缝里窥视一下,看奶奶在做什么好不好?”

  “快,盯住那只小狗,别让它溜掉了。”

  “来,我们来做脖子操:抬起头仰望天空,低下头俯视大地。”

  ……

  不得不庆幸,当年她读的是中文系,不然还真不一定能应付得了娃的这些事呢。

  同一时间,简简又开始学走路了。

  这个年龄才开始走路,相比同龄人算是晚的,而且她的腿实际上还没法真正支撑自己,只能勉强能扶着墙站一站罢了。

  可这个年龄的小孩子天然的充满了探索和好奇精神,站起来能够让她的视线更加广阔,所以她再也不愿意跟一条菜青虫,成天趴在地上扭啊扭的,一有时间就嚷着要站起来。

  颜如舜本来想鼓励她自己努力,等她胳膊腿上的小肌肉发展到一定的时候,自然而然的站起来。

  可是架不住有辛母甚至老妈在旁边儿,只要简简一哭,不,还不是哭,就是嚎一嚎,两位老人家就心疼不已地拥上来:“哎哟,简简乖,要怎么呢?”

  简简就说:“站起来。”

  两老马上争先恐后:“好好好,奶奶(阿婆)扶着你站起来啊。”

  当初本来教简简喊“外婆”,可不知道怎么的,教来教去只会喊一个“婆”字,所以改成教喊“婆婆”,结果喊着喊着简简自己喊成了“阿婆”。

  大家将错就错,外婆就变成了阿婆,外公也跟着变成了阿爷。

  不管怎么说吧,老人家对于孩子的请求是异常踊跃。

  颜如舜背着女儿劝她们:“我们尽量别帮她,让她自己多练习,自己想办法站起来,对她好处更多。”

  颜母眼珠子鼓得凸起:“什么话呀,人家想快点儿站起来,这是好事,你难道希望人家一辈子在地上爬吗?”

  辛母跟着把眼睛一瞪:“你不就是嫌辛苦吗?我来就是了,你别管。”

  两个亲家母联起手来,颜如舜还真不是对手。

  而且,这回就算给辛微扬告状也没办法了。辛微扬这个女婿一想起头次去丈母娘家的情景,就没法在岳母面前挺起腰杆来。

  颜如舜气了两天,又自己想开了:世间本身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哪能事事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呢?

  两妈愿意扶着简简站,那就让她们扶吧。

  几千年来这样做的人肯定不会少,那人人不也过来了吗?

  这样心平气和了没两天,她发现这件事绕了一圈,兜回到她头上来了。

  辛母叫嚣得厉害,但是坚持了两天,老腰就扭伤了。

  颜如舜一接手,试了两分钟,也觉得撑不住——保持弯腰驼背的姿势真的是一种古老的技能,别说辛母那老腰受不住,她这年轻的腰也遭不住。恐怕只有习惯了弓着身子在田里插秧的农民伯伯才能坚持下来吧。

  这样下去可不行,不仅嗓子要毁,腰也要断。

  她冥思苦想了一个下午,突然想起一句话“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限的”,她有这困难,别人难道没有?

  她就不信没人给出解决方案。

  验证这个猜想的途径是某宝。现在中国人民多肯动脑动手啊,只要有利可图,肯定不几天就能在某宝上遍地开花。

  如她所想,果然有这么一种神器,名叫学步环带。

  果断入手!

  现代宝妈可不能只知道任劳任怨,一个合格的宝妈后面是无数的神器助攻。

  有了学步环带,简简走路走得特开心,虽然摇摇晃晃,横冲直撞,但是她走哪儿都新鲜稀奇,成天乐呵呵的。

  颜如舜每每拉着绳子在楼下溜娃的时候,感觉自己跟那些遛狗的好像也没差多少。唯一的区别是,遛狗不费力气,这么溜一趟娃得出一身大汗。

  不过,即便出一身大汗,看到身边的家长弯腰驼背的扶着孩子,累得不行的时候,她还是很有优越感。

  不少家长看到她手里的学步环带,纷纷询问名称和价格,她也大方地分享了,并预感明天开始同龄孩子将人手一个。

  其实,她是不是应该提早预料,批发一批货回来做这个生意啊?

  结果,第二天,她就发现自己的生意点子破产了。

  好几个家长随便找了一匹稍长的布,从孩子的两个腋窝下穿过去,再把两头抓在手里,效果跟学步环带简直是一样的。

  真是高手在民间,不得不拜服啊!

  读了一段时间绘本,看简简说话也越来越溜,词汇越来越多。

  颜如舜想了想,买了字卡回来。

  这字卡一亮相,辛母顿时叫出声来:“你不是说不用字卡的吗,你不是说用了字卡不利于发展阅读能力吗?哦,原来是我们用不行,你用就行啊。”

  她就知道会这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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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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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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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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