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妖旗>第九十三章 吊楼
  (簿书未破三年梦,杖屦先寻百尺楼。)

  三人沿着火把道路前行,终是在拐弯的岔路口碰见了一个赶牛的中年男子。

  这男子穿着黑色棉衣,领子上对开着青蓝白三色条纹,纹理一直从领子经扣缝伸到衣角。头上抱着一条回蓝裹巾,斤头垂在左侧挂着一串银铛。

  “那老叔!!”岚风喊道。

  这中年男子听有人叫喊便停了脚步,回过头来一脸惊异地看着岚风三人。

  “你们这几个小娃娃,不像是这山里的吧,从哪里来的?”那男子问。

  岚风道:“老叔,我们是从中原地区过来的,本是跟着爹娘走商,不想碰上了战火,这才一直往西南这边逃来,却不想这山前碰上了征兵的人,我们兄妹三人为躲战事便和父母走散了。敢问老叔这里是哪里啊?”

  这男子见岚风几人衣着还算得体,又见若雪身披着锦毛银披风,看上去不像是什么歹人,这才道:“这里是古蜀地界,号作巫族,世代在这丘陵与十万大山四周徘徊,寻常人间战火烧不到这里。这冬日天寒,我看你们几个娃娃也是不易,若是不嫌弃,便去我家里歇息几日吧。”

  岚风几人一听,没想到这巫族如此好客,倒是不像那土地口里使蛊术害人的族系。

  三人谢过这男子,跟随着他往前走去,路旁火把将近,不多时,一弯河水挡在众人跟前,又听两岸人声鼎沸,在这刺骨冬日里带来了热闹。

  几经曲折,山路迷途,这大山里的人烟终是在此出现,岚风三人放眼望去,无数竹楼依山而建,及山腰、过山顶。好似楼阁铸成的城堡,又像山头披上了甲胄。

  这竹楼座座也是与中原腹地的建筑不同,自古建房筑墙便是要根基扎在土里,方能保得人居安稳风雨不动。

  可这山谷里的竹楼,竟是将基台吊在空中,用竹竿横插进山壁,下方也是以竹竿为脚将楼房吊在空中。

  此等建筑规模也是岚风三人没想到的,本以为这山间居民无非是河边小村,比那通天河畔的渔村大不了多少。可今日一见,岚风才知道何为世外桃源,这等规模说是个小国也不为过。ωωω.χΙυΜЬ.Cǒm

  “老叔,没想到你们巫族的规模这么大啊,今日可算是来着了。敢问叔贵姓啊?”岚风道。

  那男子见岚风夸赞也是心情大悦,他笑道:“哈哈,多谢小兄弟夸赞。叔我姓夏、单名一个久字。你们就叫我久叔好了。”

  海夜笙道:“久叔,这巫族的楼阁为何要用这竹竿架离地面呢?”

  久叔道:“这西南地界阴雨天气颇多,竹楼能够与地面隔开挡些湿气,另外这大山里常有毒虫蛇鼠钻进人家咬小孩儿,所以老祖宗便想出了这个吊楼法子。再说你看着地上小坡大坎不断,打地基也是很恼火的。”海夜笙听罢点头道了声原来如此。

  三人随这久叔来到吊楼寨子旁,他将手头绳子放开任由这老牛闲走。入了寨子,岚风见此处无论男女身上都挂着银饰。女子头顶银冠、耳坠银铛、手串银镯、项挂银环。这银冠上还用白银造了一尺来高的牛角配饰。

  不等众人细看,这久叔便领着他们上了吊脚楼。这吊脚楼内也是奇特,一座楼台住着几家人,这家屋檐下便是另一家,平日里若是缺个什么物什只需吼一嗓子,哪家人有的便从窗边给递了过来。此等邻里融洽,也是中原地区少有的。

  那久叔推开门,只见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便迎了上来。

  “爹爹,爹爹你回来了!”那小女孩儿一把上前抱住久叔。这女孩儿长得娇俏可人,穿着一身五色棉袄,小脸红扑扑的,脖子上挂着一只银质的如意锁,腕上也串着小银镯。

  久叔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道:“娇儿今天乖不乖啊,有没有惹娘亲生气啊。”

  那叫娇儿的女孩儿道:“娇儿可乖了,怎么会惹娘亲生气呢?咦...”

  娇儿撇过头看见了岚风三人,她有些怕生,小声道:“爹爹,这几个哥哥姐姐是谁啊?”

  久叔笑道:“这几个哥哥姐姐啊,是从中原过来的,要在我们家住几天,你可不许淘气啊。”

  “中原?”娇儿一听便来了兴致,“哥哥姐姐,你们给我讲讲中原的故事好么?”

  若雪见这小女孩甚是可爱,矮下身来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小妹妹,你带我们去逛街,姐姐晚上就给你讲故事,怎么样?”

  这时,从厨屋里传了一个妇人的声音:“老久,你们在外面嘀咕啥呢?还吃不吃饭了!”

  久叔一听便道:“来了来了,这不家里来客了嘛。”

  说罢,他又娇儿道:“娇儿,带哥哥姐姐去找个座儿,爹爹给你弄吃的去。”

  娇儿应了一声,久叔道:“你们先去坐会儿,我先去给你们张罗点吃的。”说完转身进了出屋。

  岚风几人与娇儿来到屋里,他们坐在窗边,从这窗户能望见对面山头上层层叠叠的吊脚楼。炊烟在楼间升腾,与那山间云雾连成一片。

  不多时,饭菜香味便从厨屋里飘出,只见久叔端着一口大铁锅放在了桌上。那厨屋里的妇人也搓着手与岚风三人见了面。

  一张小麦色的脸,这里的女子常年走在山间没有过多的赘肉,虽然看得出有三十出头,但眉间英气却是正旺。

  “见过久嫂。”岚风上前行礼。

  那久嫂一脸尴尬道:“哎呀,你们这些中原来的娃娃真是的,我们这没这些礼数,来来来,快做下吃饭吧。”

  说这,她忙回身转进出屋去给几人拿碗筷。

  久叔笑道:“妇道人家,没见过什么世面,快做下吃吧。”

  娇儿也是拉住若雪的手将她推上椅子:“姐姐,这是我们这里独有的鱼,可好吃了。”

  久嫂将碗筷分与众人,她笑道:“不知道你们城里的娃娃吃不吃得惯这鱼,不过这大冬天的,喝点儿鱼汤是最好不过的了。”

  海夜笙见本是神鹰海东青所化,对鱼这种食物天生就没有抵抗力,他见岚风还未动筷,便夹了一块放进了嘴里。

  “嘶...”海夜笙吃着这鱼,脸上的表情开始奇怪了起来。岚风见他如此便问:“怎么了?”

  那海夜笙抿着嘴将鱼肉吞下道:“好吃,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少...岚风你快尝尝。”

  岚风见他差点说漏了嘴,也是一阵好笑,他将一块鱼放进了嘴里,霎时一股酸爽传到了两腮。

  酸!这鱼就像是被老陈醋泡过一般,岚风眼泪都快被酸出来了。

  那久叔一家子见状便哈哈大笑:“小娃娃,第一次吃这鱼感觉如何啊?”说着,一旁久嫂连忙给岚风和海夜笙盛了一碗米饭。

  久嫂道:“这鱼啊,要就这米饭吃,才会越吃越香,来。”岚风接过米饭狠刨了一口,这才将这酸味咽下。

  “为什么会这么酸啊?”岚风问道。

  久叔夹了一口鱼放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道:“小娃娃,我们这山沟沟里面什么都好,可就是有一点,盐矿太稀少了,简直价比黄金啊。所以老一辈人就用这‘酸’来代替了盐啊。”

  岚风看着一旁的娇儿和若雪正大口吃着鱼,再望向海夜笙,两人也是一阵苦笑说不出话来。不过这鱼虽然初次吃的时候会受不了那酸味,但正如这久叔说的,是道下饭的利器。

  不一会儿,这一大锅鱼便被众人瓜分完了。

  久嫂熟练地收拾好碗筷,久叔便和几人闲聊了起来。

  “娃娃,刚听你名字叫岚风,那你俩呢?”久叔一边剔着牙一边道。

  海夜笙和若雪报上了姓名,这久叔也是一笑:“城里人就是有文化,什么风啊、雪啊、海啊,都能入名字。我们这就取不出来。”

  岚风笑道:“其实名字都是父母取得,无非是代表父母对自己的期望,这也是两代人最直接的沟通方式。无论何时何地,生老病死,只要提起这名字,眼前必定是有一张脸在望着你。”

  饭后的烛光印着久叔的双眼,他道:“你这娃娃,人虽年轻,大道理却一番一番的。”

  岚风借着话势道:“久叔,我们三人常年跟父母在外走商,曾经听过你们这西南丘陵里有一支神秘的民族,叫做‘巫月’,您有没有听说过啊?”

  “巫月?”久叔一愣,他思索良久道:“不好意思啊,我们这是叫巫族,但是你说的巫月一族我也是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这个符号您见过么?”岚风顺势在手指沾了点水,将那鬼脸图案画在桌上。

  久叔还是摇了摇头,他道:“你们这几个娃娃问这些干什么?”

  岚风笑道:“我们从小在外游历,对这些个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好奇,这也只是我们小时候听说的故事,既然到了这里,难免有些心动想问个清楚。既然叔您不知道,便就此作罢吧,哈哈!”

  这时,一旁的娇儿开始兀自嘟囔起来。

  “娇儿,怎么了?”久叔问。

  娇儿小声道:“我和若雪姐姐想出去逛逛...”

  若雪也道:“是啊,方才来时没来得及好好看看,现在日沉了,想去街上凑凑热闹。”

  久叔笑道:“哈哈,无妨,那就让娇儿带你们去吧。这寨子里的路她都熟,邻里街坊也都认得。最近我们巫族的年关将近,大街上的好东西可不少。”

  岚风与海夜笙听得兴起,也随若雪跟着娇儿出了吊楼。这世外繁华、异族情调,看看又何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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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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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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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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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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