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围观众人,则是完全呆若木鸡。
三大会长,怎么说也是剑皇朝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这会在叶云面前,怎么变得如此卑躬屈膝了?
说好要针对叶云呢?
怎么摇身一变,还成叶云的儿子了?
而这时,付浏游已经接着道:“另外,权柄大哥你可能想多了,我们这次来,可不是来给你祝寿的,我们是来给战天大哥祝寿的!”
旁边,钱晚观和郝多近,再次连连点头。
三人能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早已活成了人精。
这会的观察,已经能够确定。
叶云就是来给狂战天祝寿的。
他们身为叶云旗下的喽啰,或者说是儿子,自然也要赶紧站队,和叶云站在统一战线上。
狂权柄当场崩溃。
原本还以为是来给自己站台的,却没想到,还是给狂战天站台的。
这样一来,同时有仙家,廉家和三大商会会长站台的狂战天。
完全碾压了只有南宫家族站台的他。
他郁闷到死。
在自己精心准备的这场寿宴上,竟然被废物和沉寂了二十年的狂战天,给完全碾压了?
这个世界,简直是没法愉快的玩耍了!
而恰在这时,紫玲珑也是入场。
这位最近风头最盛,来自金鑫商会的会长大人,自然也是站台狂战天。
“特么的,不玩了!”
狂权柄实在忍受不了这个打击,寿宴还没有正式开场,便是直接离场。
他故意将寿宴场地,放在后院,狂战天住处旁边的广场。
目的不外乎,是想好好碾压碾压狂战天。
结果……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英雄出少年啊!”
待到狂权柄败兴离去,狂战天望向叶云,一声感慨。
二十年的沉寂,让他变得沉默寡语,说话都有些不利索。
但他的眼光,仍旧如同二十年前一般,锐利无比。
他自然能看出来,今天来给自己贺寿的这些大人物,多半是给叶云面子。
“不过你要小心了,不管是南宫家那小崽子,还是狂权柄这个老东西,皆是睚眦必报,心狠手辣之辈!”
待到寿宴结束,宾客尽皆散去。
只剩下叶云,永生,疯老头这三个自己人的时候,狂权柄忍不住望向叶云,一脸凝重的提醒。
叶云点头,不过毫不畏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而且对待敌人,我也是睚眦必报,心狠手辣的很!”
叶云的语气很平淡,不过双目之中锐气难掩。
这让狂战天先是一愣,旋即笑道:“不错,有我年轻时的风范!”
“若是倒退个二十几年,我甚至会不遗余力的,将你招揽进入我的不凡军中!”
提到不凡军,狂战天忽然伤感起来。
抱起一坛已经开封的闷倒驴,猛灌了好几口。
“抱歉,眼睛里进了石头!”
旁边,双目湿润的疯老头,同样将碗中的闷倒驴,一饮而尽。
迷迷糊糊之间。
两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和老兵,开始回忆前尘往事,当年沙场。
而叶云和永生,则是安静的站立旁边,做起听客。
两位老人,讲述的时候,语气很平缓。
听在叶云和永生耳中,却是无比荡气回肠!
遥想当年。
数十载沙场征战。
这两位百战不殆的老人。
骑着最烈的马,手持染血的战刀,砍下过一个又一个敌人的大好头颅!
也曾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同袍,可能前一天还和自己讲着最荤的笑话,今天便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烽火狼烟处,血腥沙场地。
除了生,只有死!
从来没有后退可言!
尤其是每每战斗,冲在最前边,也是最危险的地方,人人自称“不凡”的不凡军。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众人只看到,它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一面!
却根本看不到,它在每场战斗结束,都付出了多少鲜血和尸体的代价!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不过是有人在负重前行!
“大哥,您还记得黑狗吗?”
又是一口烈酒入喉,疯老头的话匣子是彻底打开了。
狂战天重重点头:“自然记得,那小子从十五岁便跟着我,憨厚老实的很,每次大战也都勇猛的很!”
“我当时觉得他名字不好听,还准备给他改一个,哪想到他无比坚决的拒绝了!”
“他说黑狗这名字,是他母亲在他从军那天专门起的,而且特意起的贱一点!”
“他说,名字越贱,命就越硬!”
“而且,这臭小子不听我的建议,改个好听点的名字也就罢了,竟然还反过来建议我,也改一个贱一点的名字!”
“说我的名字,起得太霸气,这样不好,应该叫狂老狗,狂狗屎之类的……”
“当时这臭小子,就被我吊起来打了半宿……”
他的语气,忽然变得伤感起来:“只是很可惜,他终究还是在二十岁的年纪,死在了最后那场,八百对八十万的战场上!”
“黑狗是好样的,他虽然是不凡军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却勇猛的很!”
说道这里,狂战天眼睛里,似乎再次进了石头。
而疯老头,也是连连点头:“没错,黑狗就从来没有怕过!”
只是两人都没有想到,黑狗还是怕过的。琇書網
就在那最后一场,八百多八十万的战役前夕。
黑狗收到了一封家书。
家书上说,他媳妇生了,足足八斤九两,还是个带把的!
初为人父的他,激动的好几宿都没有睡着。
更是用为数不多的军禄,买了不少小玩意。
原本是准备凯旋而归后,带给儿子的。
但谁曾想到,一场来自六国八十万大军的围剿,突然降临……
迎着四面八方,黑压压冲杀过来的八十万大军。
迎着漫天肃杀之气,以及排山倒海般的马蹄之声。
他便明白,自己大概是回不去了!
他战斗的依旧很英勇!
根本不带怕的!
只是在被一剑穿心的刹那。
他眼中却并没看到,那令人触目惊心的血肉模糊,以及蹿起来足有一米高的殷红鲜血。
他竟是隐约看到了,自己那温柔贤惠的媳妇,以及八斤九两重的大胖儿子。
那一刻。
他,怕了!
他怕媳妇没了丈夫,儿子没了爹,以后会被人嘲笑,被人欺负!
他忽然好想回家看一眼。
真的好想好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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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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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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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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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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