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林风>第47章 小青和小蓝回村
  旌安国属于中原地区,土地肥沃,与圣地天峦峰遥遥相望。

  大陆近百年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了,一些小的摩擦虽然不可避免,但却无伤大雅。

  和平年间,旌安国自然资源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于是很快的就发展成了仅次于大周的人类第二大国。但要说起富庶来,除了旌安国都城长景之外,绕不过的便是甸城了。

  甸城最早的时候仅是一个交通枢纽,要去往长景的车队必须要经过这里,可慢慢的,驻留在此地的人多了,便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成了旌安数一数二的城市。

  除此之外,甸城的人文文化也享誉全国,让无数人津津乐道。

  甸城有三绝,酒绝,书绝,歌绝。

  所谓酒绝,是指一位善酿酒的大家,所酿酒西凤酒呈淡黄色,入喉甘冽,醇香无比,让无数饮者醉生梦死,甚至被当朝圣上亲召入宫,风光无限。

  而书绝,是王家大公子王凌,此子生性聪慧,写得一手好字,胜过许多书法大家,年纪轻轻便被寄予厚望,有人还传言国师欲收起为弟子,让人好生羡慕。这家伙长的玉树临风,偏偏又生在富贵人家,成了城里无数小姑娘的梦中情人。

  不过这些小姑娘显然只是想想,不敢有半分僭越,只因为这位王家大公子对上述提到的歌绝一往情深,几番被拒却还是毫不气馁。

  前阵子王家大公子又随其父去周家提亲了,这次风声还没有传出来,也不知道有没有成功。其实要是寻常姑娘的人家,哪怕是拒绝都会被人背地里戳脊梁骨,但这歌绝不同。

  歌绝是周家大小姐,地位比起王家来丝毫不差,人据传长的十分漂亮,当真是这甸城里最耀眼的凤凰,完全有资本去拒绝王家大公子。

  这不,酒馆里又传来一声叹息。

  “唉……”一位老者拿起酒杯润了润嗓子,待美酒入喉,还意犹未尽的用舌头舔了舔嘴唇,看着座上人都直勾勾盯着他,这才说道:“这些男女之间的事情算不了什么大事,我听说,最近剑圣新收了一名弟子,这弟子可了不得……”

  一道声音传了过来,打断了这老者说话。

  “老灵通,你懂的是真多啊,那为什么前些阵子去给王家公子算卦被打了出来?”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看见这老者瞪着他,丝毫不惧,脸上满是打趣的笑。

  旁边也有人起哄:“是啊,你怎么被打出来了?”

  这句话可戳到了这老者的痛处,他的脸倏地涨红了,举起指头颤抖着对这些人说:“你们都是愚夫愚夫,同你们说了也不懂。”

  “哈哈……”大家伙齐声笑了起来。

  这老者脸上挂不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从袖子里将几枚大钱给排了出来,正打算走人了,却看到一个削瘦的书生从外面踏进了店门。

  之所以说他是书生,是因为只有文人才会穿着白色长衫。

  不过这位所穿的长衫过于寒碜了,上面布满了黄色的污渍,还有几个大补丁,与其说是书生,更像是街边要饭的乞丐。好在,这个家伙长的还不错,五官分明,尤其是一双眼睛,异常的晶莹、明亮,发髻整理的一丝不苟。

  “哎呦,这不是小书绝嘛!”

  那老者大喊了一句,好像与这位刚踏进酒馆的书生极为熟络。

  他的目的也达到了,与他邻桌的那些汉子全将目光投向了这位老者口中的“小书绝”,不过当他们看清来人的面貌时,却是又哄然笑了起来。

  那此前讽刺老者的中年汉子表情异常的戏谑,冲着那刚进门的书生问道:“这不是陈宁嘛,咱们城中未来的状元郎,已经连考了六年,怎么还来这种腌臜的小地方?”

  这句话落下,大家都乐呵呵的看着那书生。

  那名叫陈宁的书生抬头扫了一眼过来,看到是他之后,也不恼,反而一本正经的说道:“是小生才疏学浅,但凌云之志终须有,迟早一天会如愿以偿的。”

  “凌云之志终须有?”那汉子满脸古怪的看着周围的人,强行把自己的笑意给憋住了,这才又对着陈宁说道:“我听说,你现在给人代写信只要两文钱,那还真是愧对了你泉下的娘亲啊!你说你这状元郎怎么不去药房卖个面子,居然让小小的寒疾要了你母亲的命?”

  这句话落,陈宁没了声音,眼中黯淡了一瞬,仿佛不愿回想。他将自己的情绪控制住,这才对着店内小二轻声说道:“小二,来一碗黄酒。”m.xiumb.com

  “好勒,等一会。”店小二回话。

  而那汉子撇撇嘴,小声道:“真没意思。”

  陈宁从小二那里端来黄酒,慢慢的品,一点一点的喝了很久之后这才将酒喝完。而期间那些汉子看到老者仓皇从酒馆跑出去之后,就又打趣了陈宁几句。

  自始至终,陈宁也没有回话。

  待碗中酒喝尽,陈宁缓步走出店门,在街上找农家买来五个土豆揣在怀里。

  秋天来了,是收获的季节,这些东西也要比往常便宜很多,五个土豆只要了两文钱,而这五个土豆,陈宁省着吃,足可以吃上三顿。

  甸城是个好地方,中心地带大多是一些商贩的门户,像陈宁这般“两袖清风”的穷酸书生自然是住不得的,他的住所在城西,再要往外,就是森林了。

  他的住所是三间茅草屋,平时打理的很是干净。

  陈宁走回来花了盏茶的时间,待他走近自己院落,看见院落的大门——由麻绳和木棍组成的栅栏,居然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顶开了。

  “难不成有贼?”陈宁心中一惊,赶忙快步走进了屋子,所幸他的几间屋子一览无余,马上的他就发现自己只有放杂物的屋子被翻动了。

  这可是他放书的地方,这些书买来是要花上很多价钱的。

  陈宁紧张的朝角落的望去,只见一大堆书杂乱的散落在地上,上面还有一张纸条。

  捡起纸条来看,上面歪歪扭扭几行大字:“误入此舍,真当徒然一趟。”写这纸条的人水平不够,后面也懒的整这些文绉绉的话了,直接道:“你他娘的是真穷,害老子翻了半天,把你装书的筐拿走了,不算白来一趟。”

  把筐拿走了?

  低头一看,果然装书的筐不翼而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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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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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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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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