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娘?你是让我救你娘吗?”
小乞丐的舌头都是麻的,说话完全不清晰,要是换做旁人,早就忍不住笑了,但赵欢玉是大夫,在现代的时候,也有见过这样的情况,所以并不觉得奇怪。
“嗯嗯!”
小乞丐连连点头,她知道自己现在说话不清楚,但赵欢玉还能听清楚她说什么,就很高兴。
“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说过也会帮你一个忙,那就一定会帮的。一会儿你恢复了就可以带我去看看你娘,只要我能救,绝不会推辞的。”
赵欢玉一边说,一边看向季鸣轩,说道:“一会儿你陪我去好不好?”
“嗯。”
季鸣轩点头,虽然他觉得这句话有些多余,不说他肯定也会跟着的,但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这是小丫头对他的依赖。
赵欢玉心满意足地继续忙自己的事情,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圆满得不行,什么事情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她已经能预想到往后的几十年里,她与季鸣轩的相处都是这么温馨和谐。
只是现在的她还没想到世事无常,她原以为美好的未来,其实处处充满危机。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至少现在的他们,确实是惬意而温馨的。
又过了好一阵,小乞丐的身体才慢慢恢复,只是说话还是有些大舌头,有些字句说不清楚,但赵欢玉基本上都能猜对,交流不成问题。
这会儿月上树梢头,已经很晚了,但赵欢玉还是决定跟着小乞丐走一趟,听她的意思,她娘病得很严重了,拖久了不行的。
之前伏渊打过招呼,这会儿小乞丐堂堂正正走出来,也没人敢多说什么,只是那些小二看见她的时候,总会恨得牙痒痒。
这小乞丐不是第一次来酒楼里面找吃的了,每次都闹得鸡飞狗跳。
这也就算了,偏偏掌柜的觉得小乞丐能进来捣乱肯定是小二们办事不力,没把门守好,所以每次小乞丐进来捣乱,掌柜的都会扣小二们的工钱。
虽然扣得不是很多,一次也就一个铜板,但这年头,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凭什么因为小乞丐而被扣钱?所以大家对她很是厌恶。
小乞丐知道这些小二讨厌自己,出去的时候都是低着头走路的,尽量避开他们。
出了门,赵欢玉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一定要进客栈捣乱,你跟这家客栈有仇吗?”
“不系哒!”(不是的)
小乞丐急忙摇头,大着舌头解释:“系因为唔媚有七的!唔抢不堕他萌,唔要照探唔凉!”(是因为我没有吃的,我抢不过他们,我要照顾我娘)
“那你可以去帮人做工,人家肯定会给你吃的。”
这话赵欢玉从上辈子就憋到现在了,她很是不能理解这些乞丐的存在,与其一天去找人乞讨,遭受别人的嫌弃和冷嘲热讽,还不如去找点事情做,不说赚多少钱,但肯定能混到一口饭吃的。
小乞丐有些失落地摇摇头:“不系的,他萌不要的。”
赵欢玉还想再问,季鸣轩就说道:“活少人多,没那么多的事情给他们做,并且,粮食很珍贵。”
这话瞬间让赵欢玉的话梗在嗓子眼,她确实没想到这个时代粮食紧缺的问题。
想到后现代,人类是不需要为粮食操心的,因为有很多像袁爷爷一样的科研人员苦苦研究一辈子,改良稻种,早就实现了粮食自由。
这个时代,粮食真的真的很宝贵。m.χIùmЬ.CǒM
不过,这些人没有粮食,但是她有啊!
她空间里只要后现代存在的东西,都能限量提供,那么,她要一些粮种应该也不是不可以!
她有无限空间,不仅仅可以帮这个时代的人们推进医疗技术,甚至还能帮他们改善吃饭的问题。
她脑子里闪过很多念头,已经决定在这个时代成就一番大事了。
季鸣轩却看她低下头不说话,还以为她不高兴了,急忙补上一句:“这件事我回去会处理,尽量解决这些乞丐的归属问题。”
其实无非就是给他们安排住所和田地,只要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能跟普通人一样生活了。
赵欢玉开口道:“嗯嗯,这样好,我一定想办法让我家今年的粮食产量增长,要是能普及更好,争取让百姓们都能填报肚子!”
“你要改善粮种?你会?”
季鸣轩有些惊讶地看向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他一向处变不惊,也就只有在面对赵欢玉的时候,被她说出来的话震惊到。
“我不会,但我有办法,你信不信我?”
其实赵欢玉大可厚着脸皮承认是自己做的,但她觉得伟人的丰功伟绩不是她能随便剽窃的,她享受了高科技带来的好处,自然不能再那么不留底线,伟人的便宜都敢占。
“自然是信的,你从未让我失望过。”
季鸣轩笑着应下,伸手将她的小手包裹住,其他的并不多问。
他早就发现小丫头身上有秘密,但并不会主动开口,她尊重她的一切。
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家人,每天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现在好不容易即将跟赵欢玉组建一个小家,很是珍惜这段感情。
当然,最重要的是,赵欢玉值得他这般信任。
赵欢玉心里就有些小骄傲,因为她这人从不会说大话的,能做到的就承认,做不到也不会逞强。
小乞丐走在他们前面,她还挺聪明,知道有些话不该自己听的,就走快一些,生怕听见什么不该听的,把自己的小命给赔进去。
赵欢玉看着小乞丐的动作,觉得她很机灵,比同龄的孩子要懂事很多。
这样的人,只要给她机会,一定会发展得很好的。
不待她想太多,小乞丐就带着他们走进了一条很窄却很深的小巷子。
这巷子跟赵欢玉想象中的地方不一样,一进来就能闻见各种味道掺和在一起而散发出来的臭味,赵欢玉没忍住伸手捂住口鼻。
季鸣轩递过来一块帕子,上面什么绣样都没有,很简单的一块帕子,上面有着季鸣轩身上同款淡松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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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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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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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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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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