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了之后,他娘不管不顾地把他二弟夸一顿,却对他的辛苦只字不提。
他一直觉得这是应该的,毕竟自己是大哥,就应该这样帮着二弟一些。
可是听了媳妇说的那些,他才恍然醒悟,是啊,凭什么呢?
都是同一个爹娘生的,他不过就是比他大了两三岁,凭什么就要帮他那么多呢?
就算是小的时候,他能力不足,自己帮一帮,倒也没什么。
可现在都多大的人了,连孩子都有了,还想着靠他养活这么一大家子,这是从来没把他当做一个人吗?
那天晚上找小铁豆的时候,他这一房去了三个人,他们两口子再加上大儿子,辛辛苦苦在雪地里找人,每人得了五两银子。
可是二弟一家却一个人都没去,当时他是去叫过二弟的,二弟嫌天气太冷,不想出门,而弟媳妇就更别说了,说她还要照顾老娘,没空去。
然而十五两银子拿回来之后,老娘全都收了起来,过了几天,给二房一人买了一件新衣过年,而他们大房却什么都没有,别说他们两口子,就是三个孩子都没捞到什么好处。
媳妇多问一句就要被骂,还说媳妇整天好吃懒做,只想着占便宜。
当时他心里是不舒服的,可想着这人是自己的老娘,就算再不舒服,他说的话也都是对的,所以他从未帮媳妇说过一句话。
甚至连今天媳妇被打的时候,他也只是默默地站在旁边看着,不能让老娘把媳妇给打伤了。
想到这里,他终于还是开了口:“娘,分家吧。”
他声音里带着颤抖,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他只能这么做,不然媳妇肯定要离他而去,而他只能带着三个孩子,继续被老娘和二弟一家剥削。
他实在是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所以只有这么一个选择。
李氏被气哭,靠在二儿子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万林的弟弟万木忍不住开了口:“”“大哥,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这都快过年了,你这又是在闹什么?难道你非得把娘气死才甘心吗?”
其实他心里也是慌的一批。因为这么多年来,他都是靠哥哥赚钱养家过日子,这些年他能躲就躲,得过且过,仗着他很偏爱于他,把好处都捞了个遍。
要是大哥跟他真的分了家,那之后他就要每天下地干活,养着一大家子,那日子想想都痛苦。
谢春草也在听到丈夫说分家的那一瞬间,哭得越发厉害了,为了这一天她做了多少努力,只有她自己知道。
丈夫一直都是个榆木脑袋觉得老母亲就是他的天,他是家中的长子,必须要扛起养家糊口的责任。m.χIùmЬ.CǒM
这想法自然是没错的,错就错在他有一个不思进取的弟弟,丈夫不仅要养他们自己这一家,还要养着弟弟一家,更重要的是婆婆对他们夫妻俩还没有一个好脸色,这是换了谁都受不了的。
她今天拼着一口气,一定要把事情闹大,把这个家给分了,然后一家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她都给自己计划好了,要是今天的事情不成功,她就一头撞死在家门口,让他们活着都不安心。
可如今听到丈夫这么说,她觉得自己算计的这些都值得了。
“天呐!我怎么会养了个这么不孝顺的儿子!乡亲们看看,我儿子要被这个贱人祸害成什么样子了,竟然当众离间我们的母子关系,谢家这臭不要脸的玩意儿……”
李氏又骂开了,但是现在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帮他说话,能让自己的亲儿子都说出要分家这样的话来,可见平时李氏对谢春草的态度是真的很不好。
不过大家都是邻居,自然多少是知道一些的,比如她家老二两口子就都是偷奸耍滑的主儿,平时下地干活的时候都是干一会儿就找借口跑了,只有大凡夫妻二人还在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
这么一想,大家都觉得分家是合理的。
尤其是张婶子最是看不起李氏这副嘴脸,当即就说道:“既然要分家,那就去找村长写分家书,在这里骂人也不管用,与其这样你还不如好好想想到底是做了什么让你儿子儿媳伤心的事情,别再闹了,天色也不早了赶紧把事了结,好好睡个觉吧。”
张婶子才不管李氏在骂些什么,反正相比起来她还是更喜欢谢春草,自然能帮她就帮她说说话呗。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赵欢玉站在人群中看着这一幕,都忍不住拍了拍手,这谢春草确实是个有心机的,今天这件事不知道在心里策划了多少遍,不仅把计划都完成了,并且还演技出众,要哭就有眼泪要笑就有酒窝的,这演技要是在后现代都能c位出道了。
其他人也纷纷劝道:“既然都闹成这样了,想分家就分呗,去找村长写分家书,然后再请族里几个长辈做见证,这家便能够分清楚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不过我还是觉得有些可惜了,好好一个家就这么给分了,万林,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万林摇摇头:“不考虑了,这样分了也挺好的,往后我还是会跟二弟一起孝敬母亲,只是把家产分开而已。”
“不行,我不同意!我不会分家的,大哥,我们兄弟俩从小感情那么好,你竟然要为了一个贱人分家吗?你有没有考虑过我跟娘的感受?爹才走了一年多,你就逼着我和娘分家,你这是大不孝!”
万木指着万能破口大骂,说得很是难听,并且他很有技巧地把错误都归结到万林身上,说是万林抛弃他们,这样也更容易博取同情。
要是换做以前,万林说不定就心软了,可是现在分家的话都说出了口,就再也没有回头的说法,他是绝对不会放弃妻子和儿女的,更不愿意一直为老二一家当牛做马。
“什么都不必说了,这个家我分定了!我这就去找村长过来!”
万林说着,将谢春草从地上扶起来,闷着头就往村长家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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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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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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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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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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