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细微的声音,好像,是踩断树枝的声音。
甄珠瞬间毛骨悚然,头皮发麻,她现在在深山老林里,以前她没少看动物世界,里面野兽凶残捕猎。
七十年代,山上的野兽都还在,说不定就是野猪或者狼?
甄珠强打着精神,让自己镇静下来,以极其慢的速度扭过头,拿着镰刀的手微微颤抖,这是她唯一的利器,但愿不是什么身型庞大的野兽。
就在她将头扭到自己的正后方,她看清楚了。
嚯!身型是够庞大的!
只不过是个人。
“你干嘛站在那里不出声啊!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林微雨被她一声责骂唬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僵在原地,“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怕打扰你。”
甄珠虚脱地坐在松软的草地上,拍拍胸口,“吓死我了,差点以为要成野猪的口粮了。”
“你傻呆呆地像个木头似的,站在那里干嘛?”甄珠瞪了他一眼。
不料这一眼在林微雨看来却是眼波流转,妩媚动人,“我怕吓到你。”
“你刚才在后面,我以为是野兽才吓到了,现在知道是你,还有什么吓人的。”
甄珠继续摘薄荷,汁液粘在手上,都是凉凉的感觉。
林微雨已经走过来了,蹲在甄珠对面,看她手指灵活着,还有背后一筐子,“你摘这些干什么?”
“做牙膏。”
林微雨皱眉,“你没牙膏了?我那里还……”
话还没说完就被甄珠打断了,“你别说又要送给我,供销社卖的我不喜欢,我就喜欢自己做的。”
林微雨其实想说,不喜欢供销社的他可以找朋友买国外的,那个虽然贵,但是好闻,甄珠应该会喜欢,但到底没说,因为一旦说了,她一定会误会。
“你来山上干什么的?”背篓快装满了,甄珠手上动作放缓。
“抓山鸡。”
甄珠了然,知青们普遍吃不饱,平时不上工就会想办法去河里抓鱼,来山上打点山鸡兔子之类加餐,但是林微雨,麦乳精都能随便送的人,他看着不像馋肉的呀!
“那你不去?”
“已经下套了,等会过去看看。”
跟林微雨相处不难,他话不多,甄珠跟他说话也会及时回应,等甄珠采好了,她背起背篓,“走,我和你去看看山鸡。”
背篓却被人卸下来,林微雨一只手就能轻松拎起,“我来吧。”
甄珠乐得轻松。
跟着他去到下套子的地方,果然,一个小土坑里藏着一只扑腾的山鸡,看着还挺肥的。wWW.ΧìǔΜЬ.CǒΜ
林微雨下到坑里把山鸡带上来,送到她面前,“这只给你吧。”
甄珠摆手,“不用了,我最近减肥,不能大鱼大肉。”
她的拒绝让林微雨有些难堪,她不愿接受自己的东西,是不是代表,她也不想接受他。
林微雨执意,“带回去给叔和婶吃。”
甄珠暗道,他怎么这么喜欢送人东西啊?这只鸡她是不会收的,他来打山鸡肯定也不是给自己吃,这还是知青点其他人的口粮。
“不用了,你收回去。”
甄珠的拒绝让林微雨胸口郁闷,他甚至想把手里这只扑腾得羽毛乱飞的鸡扔了,作为一种食物,它连让人想吃的欲望都没有,一点用都没有。
“我现在在我奶家吃饭,你给我了,我爸妈也吃不上几块,我可不想让我奶那个人白吃肉。”
很快,甄珠狡黠的眼神疏通了林微雨的郁闷,她不是不接受自己,只是不想便宜了其他人。
林微雨听过甄家的事,田间干活时各家的八卦层出不穷,而甄家,甄珠的奶奶陈金花是个难缠的人,又偏心又重男轻女,在村里没有好名声。
想必,之前甄珠的名声那样坏,不过是为了保护自己罢了。看着她单纯无暇的眼神,林微雨的心有一丝抽痛。
两人一起下山,到了村口分道扬镳。
也不知道是不是甄珠运气太好,但凡她出门,就能听见别人说她坏话。
这不,陈金花坐在村口的大榕树前跟几个婶子婆子声情并茂地罗列着她的“罪行”呢!
“别看他是大队长,都分家了,还天天到家里白吃白喝,你说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甄珠跟个肥猪一样,天天要吃肉,一顿吃四五个鸡蛋,还要吃白米饭,不给吃就闹,我没办法啊,可是家里都要被她们吃穷了。”
“我这是造孽啊!怎么摊上这三个扫把星、白眼狼啊!”
其他人不见得跟陈金花有多好,但都听着津津有味,嘴里还要跟着骂几句,“城里人也不能这么吃吧!都那么肥了还吃,将来怎么嫁人啊!”
“嫁给癞子呗!”
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癞子住在村尾,是个孤儿,四十多岁了还是小偷小摸的,还时不时调戏面嫩的小媳妇小姑娘,因为不爱干净,身上得了皮肤病,别提多恶心了。
“呦!都在说啥呢,聊得这么开心!”
甄珠走到大家面前,笑眯眯地询问,好像真的不知道大家在笑什么。
她笑了,大家却不敢笑了,这些话她们只敢背后说,谁让人家爹是大队长呢,万一给自己安排个又累工分又少的,那找谁哭去啊!
看大家不说话,甄珠来说:“刚才你们说有人要嫁给癞子是吧!”她看了看旁边站着的陈金花,“奶,不会是你要嫁给癞子吧?”
“虽然癞子年轻点,你现在五十多也没差太多,但是爷一辈子老老实实没犯过什么错你干嘛要离婚啊?”
陈金花这个岁数的人,哪里敢动离婚的心思啊,离了婚的女人那是要被指指点点一辈子的,“胡咧咧什么啊,不知道不要瞎说,我跟癞子,呸呸呸,他也配!”
“那就奇怪了,谁要嫁给癞子呢?”甄珠的声音逐渐降低,眼神扫过面前的人,每个人都当鹌鹑,呵,这群怂货。
“下次谁要是敢瞎说,我就让我爸安排她去挑大粪。”
挑大粪绝对没有人想干,又累又臭,而且工分特别少,现在都是一些坏分子在干这种活,所有人都低着头,就怕被甄珠看上去挑大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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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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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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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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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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