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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珠躺在床上回忆起书中这样一句话,表情一言难尽。
没错,甄珠穿越了,而且是穿进了一本书里,作为一个炮灰女配都没有活过二十章。
回忆起穿书的第一天,她第一眼见到的就是传说中的男主宋询,他那满是嫌恶的眼神扫向她,抛下一句冷冷的“你能不能有点羞耻心不要再纠缠我了”就走了。
留下甄珠倒在泥地里,不知道淋了多久的雨,被一个人救了。
准确的说是甄珠靠着顽强的求生意志和厚脸皮强拉着那个男人救了自己,背着将近二百来斤的自己从山上一直到村里。中途害怕对方把自己扔在山上,甄珠还死命抓住男人的脖子……
回忆到这里,甄珠头疼不已,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她穿书,她可从来没有做过坏事啊!
甄珠在现代是一家知名化妆品牌的首席配方师,可以说年轻有为,前途一片光明,而且肤白貌美,是不折不扣的大美人。
再看看现在,虚弱地瘫倒在床上,一床洗的发白的薄被都盖不住一身的肥肉,费力地抬起右手,五根手指跟萝卜似的拥挤在一起,都不用照镜子,光看这双手,甄珠就知道原主好看不到哪里去。
“吱啦”木门从外面被推开,露出一片刺目的光,甄珠顺势用手挡住了眼睛。
一个中年妇女端着碗走进来,坐到床边轻轻扶起甄珠,脸上写满了心疼,“我的小心肝啊,今天有没有感觉好点啊?”
这个是原主的妈妈王牡丹,甄珠之前已经跟她“交涉”过了。
甄珠只得虚弱一笑,“妈,我感觉好多了,没那么难受了。”
偏偏王牡丹听完这话以后心里更加酸涩,她闺女平时就算没病没灾都要撒娇的,现在竟然这么懂事,肯定是遭大罪了。
“闺女在妈面前还装什么呀,妈知道你难受的紧,我可怜的珠珠啊,怎么就碰上这种事呢。”王牡丹一边说话一边擦眼泪。
甄珠不是原主,跟王牡丹没有感情,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好赶紧转移她的注意力,“妈,我好像饿了,你给我拿了什么好吃的呀?”
王牡丹才想起来自己进来的目的,拿起桌边的瓷碗,吹了一口热气,“珠珠啊,这碗药咱趁热喝了,这是你爸特意去县里开的药,指定管用,乖乖把药喝了,妈去锅里给你盛碗五花肉,喷香的。”
一碗乌漆嘛黑的液体摆在眼前,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甄珠皱起鼻头,但她也知道赶紧把身上的伤治好要紧,也不知道原主到底去山上干什么了,弄得全身都是伤,没有一处好肉。
王牡丹还担心女儿喝药要哄好久,没想到甄珠拿起碗大口大口把药灌下去,很快就喝完了。
甄珠五官都扭在一起,这药实在是太苦了。可是王牡丹往她嘴里塞了东西,甜丝丝的,应该是冰糖。
嘴里瞬间就不苦了,甄珠甜甜地笑着,“谢谢妈。”
“跟妈客气啥,家里的糖都留给你吃。”王牡丹说着端着碗出去给甄珠盛五花肉去了。
甄珠靠在床沿上,心想原主真幸福啊,回想起书中的内容,甄珠身为大队长的女儿,还是王牡丹两口子唯一的孩子,从小就备受宠爱,根本没吃过苦,不然也不会长到二百斤,不过也养成了骄纵任性嚣张跋扈的性格。
原主在看到书中男主第一眼就深深喜欢上了,于是甄珠开始穷追不舍死缠烂打,宋询根本看不上甄珠,多次拒绝,可甄珠还是穷追不舍。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甄珠意外死在了苍翠山。
在书中,甄珠就是个小炮灰,根本没有多少戏份。
想到这里甄珠眼神一黯,原主已经死了,故事应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是自己却穿过了,接下会怎么发展呢……
王牡丹盛了一海碗过来,底下是白花花的大米饭,上面盖着满满一层五花肉,还有一个鸡蛋。远远的就能闻到香味。
甄珠不争气地咽了下口水,她发誓,一定是原主身体的本能反应,她本人一点都不馋。
王牡丹慈爱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吃吧。”
甄珠不像原主那样自私,她在吃之前问:“妈,你跟爸吃了吗?”没记错的话现在应该是中午。
王牡丹受宠若惊,她的乖女真是贴心,“吃过了早吃过了,你吃,不够妈再去锅里给你盛。”
这一海碗还不够的话,岂不是变成饭桶了。
甄珠安心吃起来,夹了一片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入口中,肥而不腻,也太香了吧。
再配上这软糯香甜的大米饭,甄珠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身处七十年代,要知道这个年代能吃饱饭就已经不错了,可是甄珠的待遇也太好了。
心里记挂着减肥计划,甄珠只吃了两块肉,把鸡蛋和米饭都吃完了,然后把碗递给王牡丹。
王牡丹急了,平时女儿的饭量是还要再添一碗的,今天却剩下这么多肉,她问:“珠珠,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今天做的不对胃口?”
甄珠摇头。
“那是身体不舒服吃不下?”
甄珠继续摇头,她解释道:“妈,我太胖了,我想减减肥,碗里的肉你跟爸分了吧。”
“你这傻孩子减什么肥,那些瘦的跟竹竿似的都是村里吃不上饭的人家,咱们家粮食管够,你好好吃饭。”
甄珠知道在父母眼里孩子怎么样都觉得瘦,但是她不能再胖了,再胖下去连行动都不便了,而且肥胖会导致很多疾病,她学着原主骄纵任性的样子,佯装生气,“妈,我要减肥你别劝我了,你都不知道村里人怎么说我的,都说我是大肥猪,丑八怪,我不要当丑八怪。”Χiυmъ.cοΜ
王牡丹瞪大眼睛,气的要死,“谁骂你的,你告诉妈,妈上她家骂不死她,缺德玩意儿。”
甄珠抽了抽嘴角,“妈,我现在胖的连路都快走不动了,走两步路都快喘不上气了,你就不怕哪天我哪天睡着睡着人就没了?”
“呸呸呸,小孩子不懂事瞎说的。”王牡丹抓着甄珠的手背连亲几下,应该是在跟神仙忏悔,但是也怕真的会像女儿说的这样,她迟疑了,“那……咱以后少吃点。”
“嗯。”甄珠乖巧答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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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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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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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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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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