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着头痛回忆,记得自己从半空中摔下来,也不知道空间把她带到了什么地方。
甄珠强撑着让自己坐起,这时候房门打开了,“哎~你醒了?”
她朝门口看去,一个健壮的男子,穿着灰色褂子,黑色裤子,脚踩布鞋,因为裤腿短了一截,让整个人显得有些憨。
“你、你醒了?”男子挠挠自己的头。
“是你救了我?”
“我和我妈上山砍柴,正好看到你躺在地上就把你带回来了。”他解释道。
“谢谢你们。”甄珠真挚地感谢他,如果不是他们把自己带回来,可能会被山里的野兽吃了。
阿木很少跟女孩子接触,特别是这种斯斯文文柔柔弱弱的,他实在不知如何应付,“我叫阿木。”
“杵在这干啥?”陈兰凶狠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阿木惊喜地说:“妈,她醒了。”
“醒了就醒了呗。”
阿木被推开,门口出现一个略沧桑的中年妇人,这就是阿木的母亲了,但怎么看自己的表情有点凶狠。
陈兰看甄珠当然没有好眼色,阿木去请了医生来给甄珠看病吃药,花了不少钱,见甄珠躺了几天一点反应都没有,竟然执意把家里的老母鸡杀了炖汤。
这不,手里端着的碗里盛的就是老母鸡汤,这只鸡可是家里唯一的家禽了,为了让它每天下蛋,陈兰每天伺候着,竟然被儿子杀了来伺候小祖宗。
“把汤喝了。”陈兰面无表情地把碗递到甄珠面前。
甄珠接过,“婶子,我听阿木说了,是你们救了我,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可能就没命了,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的。”
听了甄珠的话,陈兰的脸色稍有缓和,好在不是捡了个大小姐回来,至少是个知恩图报的。
“这是老母鸡炖的汤,趁热喝了,赶紧把身体养好。”
甄珠又在床上躺了一天,就能够下床了。
从山上摔下来,脑子摔得最严重,身上倒都是轻伤。
甄珠在鸡圈给鸡喂食,陈兰直接告诉她,她把家里唯一一只畜生吃了,阿木又从外面带了五只小鸡仔回来养。
她的伤还没好,走不了,白天阿木和陈兰出门干活,甄珠要帮忙干活,喂鸡做饭这些都帮着做。Χiυmъ.cοΜ
阿木又劝过她别干活,陈兰倒是欣然接受,甄珠也想帮忙干活,算是抵债吧,之前她想着把镯子给陈兰,等将来找到林微雨了再把镯子赎回来。
被陈兰冷嘲热讽了一通,“我这样的人家,拿着你的镯子,谁会以为是我的,指不定是偷来抢来的,赶紧拿走,多给我干活比什么都强。”
甄珠了解到,她现在在一个南方的小村子,很落后,甚至比绿水村还贫穷一些。
而陈兰一个寡妇带着儿子长大,为了避嫌,很少跟村里人接触。
只是不知道谁传出去的,阿木从山里捡了个十分漂亮的媳妇回来,最近几天总有人在阿木家门口探头,鬼鬼祟祟的。
阿木跟甄珠解释过:“他们都是乱说的,你不要生气,我不是那种人。”
甄珠当然不会介意,她说:“我不会介意,只是我已经结婚了,就怕他们这么说会影响你说亲。”
陈兰看着自己儿子略沮丧地低下头,没说话。
吃过饭之后甄珠坐在椅子上看星星,她在村子里住了十天,伤养得差不多了,现在发愁的是怎么去北京。
从这边去北京的路费就是笔不小的数目。
陈兰家里这个情况是不可能有钱借给她的,上哪里弄点钱来呢。
好在空间还在,甄珠想着,重操旧业,明天拿点护肤品出来卖吧。
甄珠知道自己占了阿木的房间,导致他每天都在堂屋打地铺,于是把房间还给他,自己晚上跟陈兰挤一挤。
一开始阿木不肯,甄珠坚持,阿木便把自己的房间让给母亲和甄珠,自己去睡母亲的房间。
清早,甄珠帮忙洗好碗后,准备去村里转转,看看能不能做点买卖。
这时候,门被拍响。
一开门,是个姑娘,双手叉腰,趾高气昂,就差把下巴顶到天上去了。
“你是阿木哥什么人,为什么住在他家?”
甄珠挑眉,这是谁?
但不敢轻举妄动,万一搅乱了阿木的桃花就罪过了。
“没有关系,他跟婶子救了我,我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姑娘上下打量她一番,“你现在好胳臂好腿的,为什么还赖在这里?”
甄珠差点翻白眼,要不是因为没钱,我至于嘛~
甄珠也直接开口了,“我家在北京,身上一毛钱都没有,要不你给我买张车票吧,我立马走人。”
“你……”姑娘被噎住,她也没钱啊!
姑娘皱起鼻子,“难道一直没钱,你就一直赖在这里?”
甄珠:不可能,她一定会想办法离开。
“我爸是村长,他肯定能想办法让你离开。”
还没等甄珠阻拦,人已经跑远了。
敢情还是个官二代呢。
甄珠忍不住笑,当初自己在绿水村的时候好像也这么狂吧~
还想着让那个姑娘买点东西,然后推荐点客户呢。
甄珠关上门,在村里转了转,这个村子不算大,看每家每户盖的房子,就知道这里的村民不富裕。
路上的人见到甄珠这个生面孔,会不住打量她。
饶是甄珠这个厚脸皮也被盯着难堪,也不想在外面逛了,抓紧时间回去。
中午吃饭的时候,甄珠跟他们说了一声村长的女儿来过。
“小娟?她来干什么?”阿木问。
“阿木,她好像误会我们的关系了,你还是去跟她解释一下,这样比较好。”
阿木一脸疑惑,误会什么?
显然他什么都不知道。
甄珠便解释得透彻点,“人家姑娘喜欢你啊,吃醋了呗,你真是个呆子。”
阿木变得支支吾吾,“怎、怎么可能,她就是我的妹妹,我们从小一直玩到大的,她怎么可能喜欢我。”
陈兰安静地吃着饭,自己儿子有多呆她是知道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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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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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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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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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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