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过父母了,他们还是不愿意去北京,说现在还年轻,等将来老了,干不动活了再去北京养老。
甄珠不强求。
“珠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好好吃饭,你现在都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王牡丹握着甄珠的手碎碎念,捧在手心长大的宝贝,去了北京,回家才几天又要回去了。
甄自立站在一旁,满眼都是女儿。
甄珠擦拭掉眼眶的泪水,点头,“你们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爸,妈,你们想我了就来看我好不好?”
“好。”王牡丹和甄自立纷纷点头。
林微雨揽住甄珠的肩膀,“爸妈你们放心,我绝对不会让珠珠受半点委屈。”
“你们要好好的。”
甄珠和林微雨踏上了回北京的火车。
到家当天甄珠伤心得没有吃得下饭,不管她是不是穿书者,她早就把王牡丹甄自立当做自己的父母了,母子分离,怎会不痛呢。xiumb.com
门被轻轻打开,又合上。
甄珠抱着枕头,侧身躺在床上。
甄珠看了眼,林微雨端着碗走过来。
他轻轻落在床边,粗粝的手指轻抚她的脸颊,“吃一点吧,专门给你煮的鱼丸。”
“分别,怎么这么难过?”甄珠喃喃道。
林微雨安慰她,“等过几年把爸妈接来北京,或者等你毕业了想回家,我就跟你回去。”
原本难过的心脏,因为有他的安慰变得酸酸涩涩的,“你怎么这么好呀!”
林微雨看她心情好了一点,把碗端过来,汤匙舀了一个白白嫩嫩的鱼丸送到甄珠嘴边。
甄珠一口咬下去,“嗯,好吃。”
伤感被风吹散。
林微雨又开始忙碌了,甄珠还在放暑假,每天在家睡到自然醒,中午吃过饭会去店里看一看,心情好的话,会帮客人护个肤,化个妆。
八月初,于香儿来了北京,带着宋询和孩子一起来的。
于香儿和宋询这两个书中的男主女也算是磨难重重,两人不顾双方父母的反对结婚,去了上海读书,宋询的家人不肯认于香儿这个儿媳妇,两人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住,生孩子坐月子带孩子都是夫妻俩搞定的,其中辛苦不用说都知道。
现在孩子快一岁了,宋询亲妈,孩子的亲奶奶有些心软了,去过几次租的房子,但是依然没有亲口承认于香儿的儿媳妇身份。
这些都是于香儿亲口跟甄珠说的。
她和宋询来北京看父母,双方父母倒是出奇一致,于香儿家门都没进就被赶出来了,找了个招待所住下来。
甄珠知道了,立马把他们接到家里来。
要是只有他们夫妻俩,住在招待所就算了,可是还有个年纪这么小的孩子,终归是吃苦。
甄珠一向爱憎分明,和于香儿成为了朋友,朋友来北京,自然要住在家里。
再说怀里这个奶娃娃还要叫她一声干妈呢。
认干妈这件事,说来话长。当初在绿水村时,偶然和谷兰聊到将来生孩子的问题,甄珠便说不确定生不生。
虽然女人不生孩子在这个时代算是惊世骇俗,她们也不理解为什么两人身体都好好的,感情也好为什么不生孩子,但是作为朋友,两人自然是支持甄珠的任何想法。
那时候于香儿已经挺着大肚子,甄珠便说:“将来肚子里这个可得认我当干妈呀,要是我真的不生,将来还指望我干儿子干女儿呢。”
于香儿笑着答应。
谷兰忙问,“那我呢。”
甄珠打趣道:“那你打算给我生几个干儿子干女儿啊,来者不拒。”
愣是把但是还是黄花大闺女的谷兰闹个大红脸。
于香儿生完孩子之后就给甄珠写过信,告诉她有个干儿子了。
甄珠也时不时给自己干儿子寄东西。
甄珠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愧疚地对吕琴说:“妈,香儿他们还要住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您受累了。”
吕琴睨了一眼,“这么客气做什么,你的朋友当然要好好招待,再说香儿这丫头我从小看着长大的。”
甄珠一拍脑袋,“对哦。”
于香儿家就在林家附近,当初于香儿父母还想让她嫁给林微雨呢,真是奇妙的缘分。
吕琴也感叹,缘分真奇妙,香儿下乡,跟自家儿媳妇成了好朋友。
一边又念叨:“老于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点都不心疼闺女,香儿抱着孩子回家,好歹把女儿外孙留下呀,看看她现在多辛苦。”
甄珠夸赞婆婆深明大义。
于香儿一家三口住在客房,许是觉得不好意思,每天早上宋询早早地下楼帮吕琴做饭,而且他们自觉担负起了一家子的伙食,都是宋询去买的菜。
于香儿的到来,林微雨什么也没说,只是一想起多年前,甄珠疯狂追求过宋询就觉得膈应,不过如今他已经娶妻生子,自己也成为了甄珠的男人,这事就算过去了。
这段时间于香儿跟甄珠聊了很多在上海的生活,是苦涩心酸的,没有父母的支持,全靠夫妻二人,又要上学还要照顾孩子,整天都鸡飞狗跳的。
甄珠小心翼翼问道:“那你后悔吗?”
“不后悔。”于香儿看着她说:“因为他的处境跟我一样,那天去我家,他被我妈打了一巴掌。”
甄珠真的忍不住,笑出了声。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水洒在了裤子上,甄珠忙拿纸擦。
“其实我跟你想法是一样的,多亏了我妈的一巴掌,我在他爸妈那里的委屈才不算白受。”
她又说道:“他很好的,无论对我和孩子都一直、一直任劳任怨,他是个大少爷,也咬牙坚持过着这种苦日子,只要他没有向他爸妈妥协,我就觉得值得。”
宋询对她好不好,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于香儿比以前丰腴了许多,虽然夫妻俩忙着带孩子,她的眼下几乎没有黑眼圈,状态很好。
“只要你觉得值得。”
甄珠偶尔会帮忙带孩子,于香儿的儿子叫做明明,大名宋明,是个很乖的小男孩,每天不哭不闹,乖乖喝奶,玩手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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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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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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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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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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