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孩子,差点闪了我的老腰。”说着责怪的话,脸上却挂着幸福的笑容。
“小林啊,瞧着瘦了。”三人一通寒暄。
甄自立把他们的行李卸下来后说:“我去把驴还给老沈。”
母女俩到了厨房,王牡丹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得出结论,“我觉得你也瘦了。”
甄珠摸摸自己的脸,还真没瘦。
她在北京生活这半年,除了一开始因为林昊母子偶尔憋屈一下,后面简直不要太幸福。
只要专心上课,下课有人专车接送,到家婆婆已经做好饭菜了,一双手好像没有干过活,好歹在绿水村的时候,还要帮忙送送饭,洗洗菜摘摘菜之类的。
这简直就是养猪嘛~
甄珠心虚地看了眼身旁的人。
林微雨好像能感应到,摸着甄珠的头,“这段时间她太复习考试太认真了,才瘦了,是得好好补补。”
王牡丹皱眉,“害,那么努力干什么,咱们又不考状元,等会儿再把自己累病了。”
甄珠却不敢苟同,当初她高考考了第一名的时候,她记得王牡丹可是拿着报纸全村到处炫耀来着。
遇到不认识字的,非要念给人家听。
家里已经给收拾好了,吃过饭之后甄珠就和林微雨回自己家了。
主要还是甄珠原来住的房间太小了,隔音效果不好,林微雨不愿意住在这里,他都守活寡两个星期了,再熬就变太监了。
回家第一天晚上,安全度过。
因为前一天晚上睡的早,第二天早上七点钟甄珠就醒了。
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听着村里传来的鸡叫声,还有下地干活人们洪亮的声音,这是城市里听不到的。
身旁已经没有人了。www.xiumb.com
甄珠在厨房找到了林微雨。
他坐在小凳子前面,给灶洞里添柴,甄珠一下扑倒他背上,“今天起的早吧!”
两只手上面都沾了灰,不干净,林微雨没有碰她,只是压低身体,不让她掉下去。
“昨晚八点就睡了。”
“那我也起的早。”
甄珠赖在他背上上瘾了,“等咱们老了,就回来农村生活好不好?”
“好。”
“到时候你还给我做饭吃,我就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好。”
“你去地里种菜浇水,我在家里嗑瓜子。”
“好。”
“你在院子里喂鸡喂鸭,我去赶集。”
“好。”
甄珠点点他的额头,噗嗤一笑,“那你岂不是成了村里人人取笑的最没用的老头了。”
“我有老婆。”
还没等甄珠打趣他呢,门口传来声音,“小林,不用做饭了,我给你带……”
声音戛然而止,王牡丹提着篮子,给女儿女婿送饭,此刻看见女儿挂在人家身上,这大白天的,实在让人不好意思。
不干活,还要影响别人干活的进度。
“咳咳咳……珠珠,小林在烧火做饭,你下来。”
甄珠乖乖从他背上下来。
王牡丹把篮子放到桌上,“不用做了,我给你带了饭过来。”
王牡丹没想到女儿醒这么早,好想着留一份放在锅里温着,等醒了吃。
她匆匆放下吃的就走了,忙着去养猪。
村里的生活很祥和宁静,早上村里的鸡开始打鸣,人们起床劳作,中午回家吃饭,下午继续干活,晚上洗漱完,乘乘凉看看星星就睡觉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甄珠中午会跟着林微雨一起去给甄自立送饭,村里人都知道甄家去北京读书的女儿回来了,甄珠算是绿水村最有出息的人了。
大家见了都会跟甄珠打招呼,以前甄珠都没觉得大家这么热情。
送过饭之后不着急回家,两人在田地间逛一逛,看看自然风光。
逛累了再回家。
还会去王牡丹那里帮忙喂鸡,当然是林微雨拌好剩菜剩饭,她负责一勺勺舀下去,看着嫩黄色的小鸡们在地上不停地啄,很有意思,才出生不知道多少天,倒是很会抢食,经常打架。
不过只要甄珠怒斥一声,它们又乖乖地吃着,但很快故作萌态。
下午下工,甄自立带了两条鱼回来,是在河里抓的,河里鱼是公共的,谁想吃都可以去抓。
只不过鱼很腥,不是谁都愿意花功夫花葱姜料酒去腥的,所以人们偶尔抓一条打打牙祭。
甄珠家不一样,他们不缺钱,王牡丹又特别愿意花功夫在做吃食上面。
两条大鱼,一条红烧,另外一条熬鱼汤。
再配上王牡丹腌好的酸菜,甄珠直接吃到撑。
期间甄珠和王牡丹聊起甄珠。
王牡丹说起来,甄富到处跟村里人说甄妮是个白眼狼,自己在北京找了个好工作,才寄了几次钱就不寄了。
王牡丹这才知道原来甄妮在北京体面的工作是假的,竟然是给人当情妇,还生了孩子。
而且跟林家这么“有缘”。
只不过她的结局令人唏嘘,好歹也是从小看到大的孩子。
“咋就干起了糊涂事呢。”
“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北京咋生活啊!”
……
聊完之后,王牡丹勒令,甄妮的事情不允许告诉任何人,免得到时候被反咬一口,别人家的事情他们少管。
甄珠当然不会没事去说,跟甄家那边早就没有联系了。
抽空去县城的厂里检查,甄珠离开半年,在吴双的管理下,厂里井然有序,不过也积压了不少的账要看。
甄珠信任吴双,但不是盲目信任,做生意最忌讳感情用事,凡事都应该公事公办。
甄珠抓了林微雨来帮忙看账,两个人花了两天才看完。
公事办完了,甄珠去吴双家里看了她的宝宝。
甄珠觉得自己跟送子观音似的,穿书两年了,不知道见证了多少孩子的出生。
看得出来,吴双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抱着孩子,满面红光,吴明亮把她照顾得很好,完全想不到,一年多前,她在马路上暴打小三,抓狂的样子。
甄珠一直相信,好的感情可以让人走上坡路,而不好的感情应该及时斩断。
在绿水村待着将近两个星期,他们便要回北京了。
主要是林微雨那边不能再耽搁了,他要是再不回去,六子就要忙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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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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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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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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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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