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货如果出现在县城,实在不寻常,容易被盯上。
而且县城消化不了,省城却不一样,那里的消费水平可以保证销路。
听完林微雨的安排,六子直竖大拇指,“雨哥,我就老老实实跟着你干了,我也把钱都拿出来,干他丫一票大的。”
此事并非林微雨鲁莽,所有的步骤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几乎不可能失败。
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失败了,甄珠还有父母给的两千块钱彩礼,他以后再努努力,他不会让甄珠过苦日子的。
……
距离结婚不到十天的时候,房子建好了。
一栋奇怪的房子在村子里面格格不入。
远远望去,河对岸有个二层小楼,雪白的腻子涂满整栋楼,大家想进房子里面看看,却被外面的大铁门拦住了。
一楼有个大院子,铺了水泥地板,瞧着宽敞阔气极了,却因为大铁门望而却步。wWW.ΧìǔΜЬ.CǒΜ
谁都不知道林微雨从哪里找来了这么大扇铁门,漆黑发亮,一定花了不少钱。
村里人都说甄家闺女走大运了,嫁了个极有钱的丈夫,瞧瞧这出手阔绰的。
甄珠还没有去看过,只能结婚那天住进去。
时间过得飞快,虽然对甄珠和林微雨来说有些度日如年,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结婚这天大概五点钟甄珠就被王牡丹拉起来,洗漱过后王牡丹端来一碗汤面,上面窝着两个黄澄澄的荷包蛋,“快吃,今天得忙一天。”
等甄珠把饭吃完,一切才刚刚开始。
村里有丰富经验的大婶过来给甄珠开面,两根极细的线呈剪刀状在脸上擦过,绒毛就这样被带出,甄珠一阵龇牙咧嘴,却被王牡丹在身后按住,她在给甄珠梳头。
嘴里念叨着:“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
在脸上火辣辣的疼痛和亲妈最诚挚的祝福里面,甄珠梳好了头发。
大婶准备给甄珠上妆,却被拒绝了。
甄珠参加过几场婚礼,对于她们的化妆技术不敢恭维,她完全可以自己上手。
没打算化太精致的妆容,只是用眉笔把眉眼修得精致一些,打了一些腮红,最后涂个口红提气色,连粉底都没有上,就让自己保持在最自然的状态。
饶是这么简单打扮一下,大婶还有王牡丹惊艳了一下。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新娘子了!”
绿水村的习俗:新郎官在十二点前来接新娘子,迟了就会误了吉时。
甄珠早早换好衣服,梳妆打扮好,然后待在房间里面,发呆。
好在小翠小花,还有涂秀梅带了孩子过来陪她,她才不孤单。
“哇,珠珠姐今天好好看。”
甄珠捏捏小花的鼻子,“只有今天好看?”
“不不不,一直都好看,今天特别好看。”
涂秀梅抱着萍萍坐在旁边,脸上带着褪不去的喜悦。
不管甄珠和甄家其他人关系怎么样,涂秀梅一直是感激甄珠的,要不是当初她的慷慨解围,涂秀梅只希望甄珠将来可以幸福。
“珠珠,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特别好。”
“嫂子,谢谢你。”
另外一边,新郎官这边可热闹了。
林微雨穿着甄珠给他买的白衬衫黑西裤,宽肩窄腰,加上修长的腿,配上一张帅气的脸,立刻秒杀一众人。
身旁的兄弟打趣:“雨哥今天是要迷死嫂子啊!”
“就是就是,就怕今晚洞房雨哥抵挡不住啊!”
一众人哈哈大笑。
林微雨再一次看向腕间的手表,距离接亲还有不到半小时,秒针缓慢转动,对于他来说度秒如年。
今天大铁门终于开了,院子里面摆了将近十张桌子,一会儿客人就要在这里吃宴席。
时间眼看着差不多了,林微雨带着一帮兄弟前往甄珠家里。
兄弟们包括知青点相处好的,还有六子带来的一伙人,这些人都觉得林微雨仗义,愿意跟他一起干。
这么大的阵仗,就连支书嫁女儿也比不上。
林微雨骑着自行车过来的,自行车的前头挂着一朵大红花,明明是挺搞笑的场景,就因为骑车的人丰神俊朗,这一场面宛如状元游街、金榜题名。
“新郎官来接新娘子喽!”
“这新郎官长得可真俊啊!”
挡门的人被林微雨的红包攻势镇住了,没花多少功夫林微雨便推门而入,在门口和端坐床上的甄珠遥遥相望。
甄珠勾唇轻笑,看吧,她的男人穿白衬衫果然很帅。
大步跨进门,其他人紧随其后,一开始感叹新郎官的帅气,这些纷纷惊叹于甄珠的美貌。
县城的一伙兄弟都是第一次见到甄珠。他们知道林微雨为了结婚付出了多少心血,总是忍不住嘀咕嫂子到底有多好啊!
这不,见到甄珠谁都移不开眼。
我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不比电视上的电影演员好看多了,难怪雨哥恋恋不忘,这换了谁舍得啊!
两人相视一笑,接着林微雨把人拦腰抱起,稳稳当当走出房门。
甄珠今天穿的是一条粉色的裙子,脚上难得穿了双高跟鞋,就是为了配合今天这个场合。
甄珠被放在自行车后座,随着车子骑动,连绵不断的鞭炮声响起,甄珠扭头看了眼身后的父母,他们相互搀扶着,似乎能看到王牡丹眼中的泪光。
尽管只是嫁到几百米外,他们还是忍不住担心,闺女会不会被欺负,林微雨到底能不能把她照顾好的。
甄珠强忍住眼眶的湿意,抱紧前方的人。
路程很短,过个桥就到了。
很快就到了二层小楼,林微雨没有让甄珠下地,再一次把人抱起来。
甄珠在他怀中观察自己的新家。门口挂了好多个大红花,院子里面多了好些人,桌上摆满了碗筷。
之后她被林微雨抱上了二楼。
是的,她跟林微雨说的,想住在二楼。
只有他们两个人进了房间,林微雨一脚把门关上,甄珠被好好地放在新床上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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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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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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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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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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