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他的唇再次霸道袭来,夺走全部的空气。
“呜~你……”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就被堵在口中。
“现在乃至将来,我必须是唯一。”
他的语气坚定霸道,好似已经预见了未来几十年自己就是甄珠身边唯一的男人。
冰天雪地也不能让冷却两人之间的升温。
……
当王牡丹看到两个孩子哆哆嗦嗦站在门口时,都快吓死了。
两人的棉袄瞧着都湿透了,这是从县城走回来的吗?还淋了一路的雪,哎呀,这两个孩子,可千万别冻坏了。
王牡丹赶紧让两人进门,把湿衣服换下来,然后在炉子边烤火。
围巾一摘下来,两只耳朵通红的,再冻上一会儿,怕是要长冻疮了。
林微雨在这里没有衣服,便换上了甄自立的一件深色棉袄,甄自立比他矮,瞧着小了点,凑合能穿。
甄珠捧着热乎乎冒着热气的姜汤一口一口喝着,从喉咙到胃部都暖和起来了,就连冻僵的手指也有了知觉。
现在想想,刚刚两个人是中邪了吗?非要挑这么个冰天雪地的天气在外面“交流”。
“哎呀,珠珠,你的嘴唇咋这么红啊?”王牡丹突然发现甄珠的嘴唇和往常不一样,除了红还有些肿。
“这个啊,刚刚回来前在县城里吃了一顿辣的,可辣死我了。”甄珠不慌不忙地说。
“吃那么辣干什么,对身体不好。”
甄珠凭借着自身优秀的心理素质成功把王牡丹糊弄过去了,但凡刚才她害羞一下,保准被王牡丹看出来了。
甄珠偷偷看了一眼林微雨,人家端着碗,眯着眼笑呢。
幸好王牡丹忙前忙后,又是煮姜茶又是熬草药,在雪地里待了很久的两人都没有感冒。
最近一段时间,甄珠几乎天天往县城跑,当然是林微雨载她去的。
经历了两人的交心,仿佛两人的距离更近一步。
每次看到他霸道的气息包裹住自己,甄珠忍不住面红耳赤,谁能抵挡住美男的诱惑啊!
这天他们回来得早,赶上了村里在分肉。
养了一年的猪正好是时候杀了分给村民让大家过个好年。
猪肉是按照人头分的。
所有人有秩序地排着队,领过猪肉的人,记分员在本子上记下来。
索性两人一起到村口分猪肉的地方。
甄珠家里面有王牡丹来领猪肉,不需要甄珠,但是林微雨需要。
之前知青都是一起领一起吃的,后来因为某些知青有想法,觉得一起吃饭不公平,便每个人分开自己领,各吃各的。
甄珠陪着林微雨排队,前面有人朝林微雨招手,走进一看,是简明。
他让林微雨排在自己后面的位置。
甄珠记得林微雨在知青里面跟简明关系挺不错的,便笑着跟他打招呼。
简明似乎有些反应不过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你好。”
今天的雪已经停了,但风还是挺大的,这一阵风吹过,脑袋恨不得缩进衣领里面。
林微雨觉得甄珠还是穿的太单薄了些,把自己的黑色围巾取下来又一圈圈缠绕在甄珠的脖子上面。
原本已经系了一条围巾,在外面又加了一条,这下甄珠的头彻底转不动了,非常像脖子打了石膏,虽然很笨重,但暖和了好多。
甄珠见他脖子上的肌肤暴露在寒风中,有些不忍心,“林大哥,你会冷的。”
眼看着前面的队伍还长着,林微雨把甄珠的双手握在手里帮她取暖,嘴上说着:“要不然我先送你回家吧,等会儿我自己过来。”
简明:“……”等你再回来都是最后一个了,就剩下些边角料了。
甄珠摇头,“不用了,我爸还在这里呢,到时候我跟他一起回家。”
于是林微雨尽量让甄珠站在自己前面,把寒风挡住,虽然两人没有肢体接触,可别人瞧着倒像是他把甄珠抱在怀里。
简明一开始也以为林微雨和甄珠在一起是被强迫的,可后来真是没眼看,分明是林微雨上赶着贴人家。
你看看现在这样子,像是不愿意吗?琇書蛧
既然两人是真心处对象,简明也就是抱着希望两人好的心态祝福他们。
“微雨,听说今年猪养得好,又大又膘,每个人能分十斤肉呢,你打算怎么做?”简明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都冒着星星,十斤肉啊,可以吃好久呢。
“我就不拿回去了,直接让珠珠带回家。”
给我?甄珠抬头看他。
“我家分三十斤肉,已经够了,你放在宿舍吃吧。”
“这段时间经常在你家吃饭,就当是伙食费吧。”
简明看着小情侣你来我往,郁闷,他本意是让林微雨和他合在一起,两人一起做着吃,没想到是他不配了。
前面排着的几个人全都是知青,这队伍排得紧凑,他们说的话自然被前面的人听了去。
郑彩玲相当不服气,她们这边觉得肉少不够吃,你看看后面的林微雨,还眼巴巴送去给甄珠家里。
还有,只是处对象,又不是结婚了,有必要靠的那么近吗?真是不要脸。
再一看,她喜欢的宋知青,同样帮于香儿挡住了寒风,瞬间心梗,这一个个的都不知羞耻!
前面还有几个人的时候,突然不动了,一听动静,前面吵起来了。
这么一看,吵架的人好像是钱招娣。
甄珠是爱看热闹的,人被林微雨揽着,头还要伸出去看。
好像是钱招娣在跟分肉的人争辩,她觉得自己的肉分得不公平。
“明明大家分的都是好肉,怎么到我了就是不好的肉,凭什么,今天支书也在,必须给我个说话,难道知青就好欺负吗?”
钱招娣来绿水村久了,早就丢掉了刚来时城里人的矜持,但凡跟自身利益沾边的,就要替自己讨回公道。
这不,一句话把知青和村民对立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知青受了多大的委屈呢。
偏偏今天分肉的人就是支书的儿子马家俊。
马家俊本来就是个暴脾气的人,他把刀扔在桌子上,两只眼睛瞪着钱招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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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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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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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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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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