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厌离>第三百九十一章 沙匪
  在固沙城待了六日时间,水云帮便开始启程前往定风城。

  从南往北行走,风沙便小了许多,走出绿洲范围,可以看见一条歪歪扭扭的长线。

  靠近之后,发现这条长线是一颗颗竖立在沙漠中的巨大怪石。

  “传闻,有一位圣贤的仙家路过此地,见这里黄沙漫天,多有妖风,便施展神通,搬来了数座大山,为给凡人指明方向,便以神通术法竖起了这些怪石,这些怪石由南往北,是通往定风城的指引。”

  一向面冷的董烈在林厌离和李竹酒面前也变得健谈起来,虽然在其他人面前依旧是冷脸严肃的模样,但在两个小姑娘面前,必然是有问必答。

  林厌离伸手拍了拍身旁的怪石,朝着远处瞥去视线。

  这些怪石竖立在沙漠上,形状并无规律,但却十分粗壮,每块怪石高度都超过两米,远远看着就十分醒目。

  伸手摸了把石头底下的积沙,这些细小到从指缝漏出的黄沙是经年累月被风沙侵蚀的石头本体,粗糙无光,默默地述说着它的年月。

  不管是心怀慈悲的仙家,还是此地凡人的智慧,能够在不知方向的沙漠中竖立起朝向定风城的指示标,都足以证明其伟岸之处。

  林厌离围着怪石行走一圈,指尖摩挲着上面刀刻的痕迹,这些痕迹是行走的旅人留下的踪影。

  有书生诗人有感而发,洋洋洒洒地著上一篇沙海浩瀚的文章,有幼小稚童无心而为,依照心性的随手涂鸦,有商贾车队行走时,算账留下的账目数字,有......

  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行走此处皆可留字。

  一颗石头便是一段过往,是不曾撰写在史书中的平板岁月。

  “大晚上的,刘九这个家伙是不是被狼叼走了,怎还未返回?”

  “这地方哪有狼?指不定是沙漠中突然出现的艳鬼,将他的魂勾走啦。”

  “欸,很有可能,我在固沙城的时候听了段过路书生留宿破庙撞见俏丽女鬼的故事,刘九这般大的年纪还未娶到媳妇,这裤腰带怕是难勒紧......”

  车队几个年轻后生围成一圈,打趣笑道。

  “哎,你们说,最近刘九是不是有些不太对劲?”

  片刻后,有人突然提醒一句。

  “不对劲?好像还真有些不对劲。”

  “我与刘九住一间客栈,经常看见他夜里往外头跑,你们说,刘九晚上能去啥地方?”

  “能去啥地方?哈哈哈,还能去哪,自然是去南边的烟柳巷子找姑娘啦,固沙城的女子各个人高马大,独有特色,他刘九能按捺得住?”

  “哈哈哈,吴兄颇有见较,不知这次在烟柳巷子中认识了几位姑娘?”

  “不多不多,就三个。”

  话题转移,又是新的议题。

  林厌离双手揣在袖中,目光朝着南方瞥了一眼。

  别人不知道,她心里头可一清二楚。

  从水云帮的车队走出固沙城的那一刻,他们就被沙漠中的匪徒盯上,这几日刘九经常找借口外出,便是同那些人联系。

  林厌离也没有想到,刘九一个看起来十分老实巴交的憨厚汉子,竟然会与沙匪私通,属实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李竹酒怀中抱着一柄竹剑,时不时敲打在秦琨羽的肩头上,“平时看你修行还挺努力的,还以为你的基础有多好呢,没想到连剑桩都站不稳,就这一点,你连李裳小弟都不如!”

  秦琨羽刚想接嘴,便被李竹酒一记竹剑抽在额头上。

  “别跟我找修行者躯壳强悍、可以用灵气温养身躯这样的理由,在沐天城,虽有能够修行的孩童,无论是剑修还是术修都会修行一门淬炼体魄的功法,就我眼中看来,你这副身躯连六七岁的孩子都比不上。”

  李竹酒竹剑一记一记地抽下,有时候力道重了,甚至能将秦琨羽的脑袋敲起一个大包。

  “不用跟我抱怨,李裳小弟只是一介凡人,却能做到每日挥剑八个时辰,你作为所谓的山上仙家,每日修行的时间不过五个时辰,你是觉得自己天资好,破镜犹如吃饭喝水?”

  李竹酒话语难听,句句扎心,秦琨羽咬着牙忍耐,半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

  林厌离靠在怪石上,瞥了眼秦琨羽,又将目光投向远处的李裳。

  就目前而言,秦琨羽的表现确实差强人意,若不改变现状,就算距离筑基期只有一步之遥,破镜也会变得遥遥无期。

  只能希望秦琨羽真能在这样的逆境中羽化成蝶。xǐυmь.℃òm

  林厌离抖了抖衣袍,转身钻入帐篷中,悄无声息地遁去了十里之外。

  这是一处土丘,土丘背面,挤着十几只骆驼,一帮相貌各异的大老爷们围着篝火坐着,手中传递着酒壶,以酒水热身。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坐在篝火旁的都是以打劫过路马车为生的沙匪。

  这些人大多是穷凶极恶之人,落草为寇后,以沙漠为天然屏障,在沙漠中横行霸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在风安府,乃至整个胭脂国都是臭名昭彰之辈。

  官府曾经多次派兵围剿,都被这些沙匪逃了去,狡猾程度与山中那些有着多个洞窟的野兔如出一辙。

  眼下这一队沙匪总共十四人,其中有三人穿戴华丽,应该就是领头的那三个,剩下的全部都是普通沙匪装束。

  一炷香的时间,这一队沙匪已经将一壶酒水喝完。

  其中,领头的那位是一个有九尺高的粗壮汉子,他双手青筋盘虬,上臂的肌肉鼓鼓囊囊,粗如五六岁孩童的头颅,一柄开有两锋的马槊插在沙子中,在月光下印射着寒光。

  粗壮汉子的身旁坐着一位身着白衫的青年,面上始终微笑,一把纸扇时不时朝篝火扇着清风,看着火苗跳动,眉宇间尽显闲散姿态。

  白衫青年对面是一个面相晒得黝黑的瘦小汉子,一双眼睛阴郁非常,十分凶恶,但奇怪的是,他只有一只耳朵。

  瘦黑汉子拿着一根木枝逗弄火堆,偶尔抬头瞧着对面那白衫青年,将酒壶中的酒水喝完后,随手一扔丢在远处,将目光凝视在身旁的憨厚男人身上,声音沙哑道:“刘九,这次水云帮的车队,真是孟芙华那妮子领的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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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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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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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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