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厌离>第三百七十四章 沙漠行走
  秦琨羽重重呼出一口浊气,右手一张,将凶兽头颅拎在了手上,随后又以长剑作为剔骨刀,在凶兽肚子中一阵捣鼓,从中挖出一颗指甲盖大小的内丹。

  “这头孽畜瞧着唬人,兽核也就这般大小。”

  秦琨羽将兽核收入储物袋中,挖了一个大坑将凶兽的尸体埋好,随后屁颠屁颠的带着李裳一起返回到营地帐篷中。

  掀开帐篷门帘,秦琨羽好像邀功一般将凶兽脑袋扔到了林厌离身前,“林厌离,这是那个凶兽的脑袋!”

  林厌离背着双手围着凶兽脑袋转了一圈,踮起脚尖,拍了拍秦琨羽的肩膀,语重心长道:“下次用剑术斩杀一头凶兽看看!”

  秦琨羽见林厌离表情严肃,重重地点了点头。

  李竹酒将凶兽脑袋抱了起来,端在面前瞅了几眼道:“从孤云山走到黎城,中间见到了不少凶兽,感觉须臾地界的凶兽和大荒的很不一样。”

  说完,李竹酒将凶兽脑袋递给了李裳,李裳咽了咽口水,将凶兽脑袋捧在手心。

  像这样的怪物,等他剑术大成后或许有机会能走上几招。

  林厌离脚尖点了点地面,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把铁铲,示意让李裳把这颗脑袋埋进土里头。

  李裳接过铁铲,蹲下身,原地刨了一个坑,将凶兽脑袋埋进去后,用铁铲将地面拍平,努力做到别人看不出来这里动过土。

  似这样的事情,他已经做过许多次,无论是埋凶兽,还是埋人,他已经驾轻就熟,做得十分顺手。

  帐篷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来的人是那位抱着红缨枪的男人,他掀开门帘轻声道:“前面的风沙少了许多,小姐说吃完饭后再上路!”琇書蛧

  男人的目光在林厌离和李竹酒身上扫过一眼,最后将目光投在秦琨羽身上,继续道:“女子体魄不如男子强健,晚上沙漠清寒,若是耐不住冻,可以找小姐借些衣服,莫要不好意思。”

  这显然是看林厌离和李竹酒衣着单薄,好言提醒。

  林厌离眨了眨眼睛,没想到这位杀气腾腾的男人倒是个面冷心善的人。

  秦琨羽点了点头道了声谢,随后便领着众人一起去了营帐前头。

  此时,日暮渐西,周围温度下降了不少,在前头最大的帐篷前,有人搭建起了一个篝火堆。

  篝火上架着一只大锅,里面煮着一些干肉和风干的蘑菇。

  林厌离就近坐下,有一只粗糙大手递来一只碗,碗中盛着的正是锅中的肉汤。

  她循着手臂看去,坐在她身旁的是车队中的一个憨厚汉子,叫做刘九,如今三十六了,还未找到媳妇,也被车队中的后辈晚生戏称为单身老九。

  虽然被人嘲笑愚弄,但刘九一点也不生气,被人开起玩笑也是只是挠头笑笑,憨厚老实得过分。

  “谢谢你。”

  “不,不用,你们交了银子,我们就一定要将你们照顾好!”刘九憨厚地笑了笑,又将手中一碗肉汤送到李竹酒跟前,道:“你们一直没有怎么吃过东西,一定饿坏了。”

  说话之间,刘九脸色微红,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外貌下,竟隐藏着一份细腻。

  林厌离接过碗,抿了一口,汤汁醇香可口,而且还有一股淡淡的肉香味飘散在空气中。

  “味道不错!”

  李竹酒见林厌离这样评论,大快朵颐起来,狼吞虎咽的将一碗汤水咽下,她朝刘九竖起了大拇指,“再来一碗!”

  林厌离浅尝辄止,将碗放在腿上,轻声道:“大叔你在沙漠中行走过很多次吗?”

  刘九挠了挠头,憨笑道:“以前跟着走过几次固沙城,最远的一次去过定风城,其他都是在笙州境内行走。”

  “哦!”林厌离双手一拍,略显羡慕道:“大叔行走多年,一定见多识广,也一定知道固沙城和定风城什么酒水最好喝吧!”

  刘九给自己舀了一碗汤,吧唧着尝了一口道:“风安府缺水,酒水比较贵重,有一种叫做‘玉泉秋’,听说一坛就要卖一百两银子,以前有人送了老帮主一坛,我跟在一旁有幸尝了一口,酒烈、醇香,是我喝过最好喝的酒水。”

  林厌离点了点头,默默记下“玉泉秋”,随后她拍了拍腰间的酒葫芦,听着里头酒水的哐当响声,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白清好酒,她既然答应了白清要为他收集酒水,就一定不会食言。

  从孤云山一路走到黎城,途径十二座城镇,包括千魔宗的醉画仙在内,一共装载了二十八种酒水。

  不知道白清喝了这些酒水,能写出什么惊骇世人的诗篇出来!

  想到这,林厌离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篝火另一旁,孟芙华一直偷偷打量着林厌离几人,她身旁那位老者悄悄呢喃道:“小姐,那个高个子少年走路稳健,应该有一番武艺在身,那边那个矮小少年身后背着一个木匣,看起来有些重量,应该也有些庄稼把式,至于那两个女娃瞧不出来。”

  孟芙华点了点头,抿唇道:“这么大的年纪就出来闯荡江湖,倒也有一些胆色。”

  老者轻笑一声道:“我看应该是哪个武道家族的小辈出来历练,除开那个矮小少年,其他人说的都是胭脂国官话,应该跟城中其他帮会没有什么干系。”

  孟芙华抬指将散乱的发丝拨至耳后,道:“城中那些帮会倒也可恶,知道我兄长在千魔宗任职,还敢偷偷坏我们生意,若这几位外乡人没有问题的话,那便是咱们车队中有细作。”

  “小姐说得没错,我们马上要进入沙匪的地盘了,小心些为好,小姐第一次行走沙漠,可莫要让这帮杂碎搅和了!”

  车队休整完整,孟芙华见风浪消失得差不多,便吩咐着车队继续向西启程。

  夜幕降临,周围气温似乎一下子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林厌离一行人纷纷从包袱中取出一件大氅披在身上,倒不是多冷,只是车队中的人一个个添了衣裳,她们还穿着一身薄衣的话,便会显得十分扎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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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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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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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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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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