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肯定不是他们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尸体了——在场有好多都是从尸山血海里面杀出来的帝王,这辈子见到的尸体还会少吗?
但在这里见到尸体,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和他们一样同为登山者的异国前辈,为了挑战这座蓝星第一高峰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惨痛的代价,现在就摆在他们的眼前——这意味着他们也随时有可能重蹈覆辙。
真的还要继续吗?
帝王们虽然见识过尸山血海,甚至自己手里都有数不清的人命,但是对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却是无比爱惜的——否则的话,早就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www.xiumb.com
即便是死,也应该死得更值得一些。
眼前这次征服蓝星第一高峰的挑战,对于一众帝王来说显然没有达标。
为什么一定要冒着生命危险,坚持完成一个可有可无的挑战呢?
秦始皇嬴政:“凌云,为什么种花家一定要执着于登上珠峰呢?这件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必要性啊!”
汉武帝刘彻:“是啊。你说探索深海、探索太空还有探索极地,虽然也都困难重重、危险环绕,但是它们好歹有很大的探索价值呀!就像你说的,可以发现一些以前不知道的物种、资源,甚至找到人类可以移居的其他星球……”
唐太宗李世民:“我也想问呢,探索珠峰……不对,应该叫做攀登珠峰,毕竟这珠峰好像并没有什么探索价值啊!”
明太祖朱元璋:“而且,还有一个问题更为关键……既然珠峰的南坡明显比北坡要容易攀登,为什么种花家还非要从北坡尝试登顶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南坡不在种花家的境内吗?可是眼前这位鹰国的探险家都能跑到种花家境内来尝试攀登珠峰,为什么种花家人就不能从南坡出发呢?”
众人纷纷看向凌云。
凌云看着不远处的鹰国“探险家”尸体,还有同样凝望着尸体的一众种花登山队成员,轻轻叹了口气。
“其实这个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种花家在一开始,可以说是被逼上珠峰的。”
凌云长话短说,讲了一下当时的情况。
珠穆朗玛峰,这座蓝星第一高峰,好巧不巧正好在种花家的国界线上。
所以一直以来,珠穆朗玛峰的归属都有所争议。
处在种花家西南方向、和种花家接壤的尼国,一直生成整座珠穆朗玛峰都应该是他们的。
种花家多次提出应该按照国界线划分,南坡归属尼国、北坡归属种花家,但对方却始终不同意。
不仅不同意,而且还振振有词。
“你们种花家人都没有登上过珠峰,凭什么认为珠峰有一半是你们的?”
“就算珠峰的一半给你们了,又有什么意义?你们根本就上不去啊。”
“你们要真有本事,就先登上珠峰,再来和我们谈这件事情。”
“而且,必须从北坡登上珠峰——否则的话,北坡给你们又有什么用?”
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蓝星上谁不知道,珠峰北坡的攀登难度比起南坡来说要大得多,那么多的探险家前辈都没能成功,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可以说,北坡在当时的人们眼中,根本就是不可能成功登顶的。
那尼国这样的要求,跟无理取闹又有什么区别?
关键是,人家说得还真有那么一点道理,让你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的确啊,这北坡给了你,你甚至连上去一趟都做不到。
那这北坡给了你,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反观对方,至少人家能从南坡上去,再从北坡下来对吧……如果北坡也同样归属他们的话。
但,种花家人岂会这样轻易服输?
既然道理没得说的,那就用事实来说话。
种花家决定,就是要从北坡登顶珠峰,征服这座蓝星第一高峰。
到时候,看看尼国还有什么话说?
所以,才会有这次从北坡登顶珠峰的挑战。
所以,才会有眼前这支主要有青壮年组成的、朝气蓬勃的种花家登山队。
秦始皇嬴政:“没想到啊……这次挑战的背后竟然还有这样一段故事。”
汉武帝刘彻:“这尼国的实力也很强大吗?面对这种满口胡言的龟孙子,为什么不能直接发兵打得他们没脾气?”
唐太宗李世民:“武帝啊,你这就太暴力了。你看种花家,那时候才建国多少年而已啊,当然需要休养生息啊!不然年年打仗、搞得民不聊生,你觉得种花家还会有现在这样的民心吗?”
明太祖朱元璋:“唐太宗说得在理。而且,现代肯定和咱们古代不一样,你想想他们的武器破坏力多强啊……一打起来,天昏地暗的。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是要尽量避免战争、维持和平了,因为一打起来,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凌云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其实,尼国宣称珠峰的北坡给了种花家也没有用,种花家人却执意要从这北坡登顶珠峰,又何尝不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呢?
众人的视线重新回到了种花登山队的身上。
只见他们用冰镐挖开雪堆,把尸体掩埋起来,然后继续前进。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风雪更大了。
登山队员们继续行进在这片辽阔的冰雪台地上。
大家都穿着鸭绒衣、戴着鸭绒帽,一边踩着脚下的坚冰,一边兴致勃勃地低声哼唱着他们自己创作的歌曲。
登山队员之歌。
“我们是登山队员!我们是高山战士!”
“大风雪中是冰川,冰山上面是营地。”
“同志们!拿起冰镐上岩石,踏雪蹬冰走峭壁。”
“唉哟哟,雪山顶上见高低!”
歌声嘹亮,盖住了严寒和风雪,长久地在冰雪台地的上空飘扬。
就这样,三月二十七日,登山队员们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了预定的目的地——海拔六千四百米的第三号营地,顺利完成了第一次适应性行军的任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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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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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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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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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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